《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2023年数量就达到5175万只,同比增长1.1%;近年来,因为不文明养犬导致的“狗伤人”悲剧,时有发生。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4000万。现实生活中,不文明养狗行为屡见不鲜。养犬要办证,遛狗要牵绳,但如此简单的道理却屡屡被忽视。
某社区召开会议,准备根据当地法规制定社区文明养狗公约,大家纷纷建言献策:
近年来,我国各地村民自治新模式不断创新,村民自治方兴未艾。
A村实行村级事务由村委会主办、重大事项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自治模式,该村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村民自治试点之一。这种模式,消除了村民自治中的不和谐因素,促进了村民自治组织结构中各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B村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举措,致力于打造“阳光村财”。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民主理财日,解决了以前存在的“口头账”“糊涂账”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制度,将村委会“三资”全部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认真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每个月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议,对该月村两委班子履职情况和重大事项决定决议逐一进行审核。
某市农村优秀基层干部从自身实际出发,探索出了“村民代表提案制五步法”的制度机制,这一制度创新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村民代表提案制”推行以来,成效日益显著。从我们调查看,全市凡先进村党组织都能把“村民代表提案制五步法”作为乡村治理的有效举措,形成了以下5个鲜明标志:一是村干部每年为村民办一批好事实事,不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党支部在作决策时、自觉同村民协商,听取村民意见,在征得多数村民同意基础上形成正式决策,三是重大决策通过后,村委会为执行主体;党支部做后盾;形成了集中力量干大事的强大合力,四是发生矛盾纠纷时,党支部依靠村民力量,努力化解村民矛盾,实现了“小矛盾不发生、大矛盾不出村”,五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解决后,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因做到上述5条,极大地密切了干群关系,形成了平安和谐的良好治理格局。
读懂我国的制度优势。居委会主任因为工作在街头巷尾,负责的事务包罗万象,被亲切地称为“小巷总理”。
1949年10月,杭州上城区上羊市街,250多位居民代表接到通知去附近的小学礼堂开会,代表辖区2250户选出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居民委员会。24岁的人力车夫小陈当选居委会主任,250多位居民代表也成了中国基层民主的最初实践者。
在中国,“小巷总理”从来不是个体,而是代表了一种制度,一种基层治理模式。
【推荐2】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二十年的探索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
材料一Y村长期“靠山吃山”,开办多个小型矿山和水泥厂。由于产能落后,近年来收入逐年减少。面对如何转型的难题,该村坚持党建统领,践行“两山理论”,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广大党员带头建起农家乐,开发休闲游,吸引了大批来自周边的城市游客,走上了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振兴之路。
材料二Y村运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乡村治理清单制度等,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农旅发展、产业融合等重大村务的决策与管理;建立标准化和可量化的村务共评机制,及时将结果张榜公示;发挥村规民约、村委会调解在村民矛盾解决中的关键作用;建设文化广场,设置宪法、民法典等展示区,使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福建晋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成为国家乡村治理典型示范。
晋江市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该市制定一套自治章程,以“正在做的事”为中心,制定一批有约束力、有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发挥软法约束作用,打造“草根宪法”。同时还形成一套协商机制:强化群众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调解员、律师和社会各阶层力量,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里”,打通化解矛盾纠纷“最后一米”。在反复的协商中,也增强了群众的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推荐1】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针对香港局势,香港国安法“专案专办、专审专判”具有多重政治意义。首先,对打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有着重要作用,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定海神针;其次,对打击香港暴徒,意义重大;三是有效打击境外乱港势力;四是彰显“一国两制”;五是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的顺利建成;六是顺应民心,可谓民心所向、大快人心。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近年来,党中央对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工作安排和重要部署,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家解决困难和问题。国家从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出发,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各级政府部门明晰行政执法权限,持续形成良性循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进一步增强企业家安全感、公平感和获得感。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对外关系作出部署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外关系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对外关系法草案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
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对外关系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初审后,按照立法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关系法。
材料一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该法的部分内容:
第一条(节选)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节选)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第四条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材料二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2024年4月22日,庐江县某中学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会,全校师生1700多人参加。会上,该校校长领学了《爱国主义教育法》,向师生认真解读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等五方面的内容。通过本次专题会学习,与会师生对《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认识,增强了师生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推荐2】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权威在于法之必行。
【立法先行】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地方组织法》于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此后,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于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和2015年先后作了五次修改,推动地方政权机关工作和建设不断与时俱进、发展完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又进行了第六次修正并表决通过。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多层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既回应现实问题,又彰显法治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良法善治】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地方组织法的制定严格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和规定,保持地方政权机关组织、职权和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地方组织法的制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反映渠道,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地方组织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建设的原则要求,明确地方政府要坚持政务公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明确地方政府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学法用法】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2021年1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系统、全面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从此有了“安全锁”。某同学参加班级组织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我”为题的演讲活动,以下是他的演讲稿提纲。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此次慈善法的修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作用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在修法工作中,体现在法律精髓里,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慈善法的部分修改过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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