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风景名胜区规划、人民防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关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风景名胜区规划、人民防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4.依法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三证”;负责审批审核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做好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参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及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工作;参与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及房地产开发地块的选址方案和地块开发的各项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市域土地招投标、拍卖工作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及资产运营工作;负责实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做好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资格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维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工作;负责国家公房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产面积测绘、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8.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指导和监督实施全市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市政、园林、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申报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服务工作;指导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
9.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镇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负责全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区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工作。
10.负责本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监管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工作,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
12.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和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维护测绘市场秩序规范,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活动;负责测绘项目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本市从事测绘与地理信息活动的备案,监督管理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或重大的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负责城市管线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和管线的普查、整测、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
13.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人防部门及市国防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拟订全市有关人防工作的规章、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管理和人民防空战备工作;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开展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14.参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减排、市政公用设施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标准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诸暨市城建档案馆
3.诸暨市市政管理处
4.诸暨市园林管理局
5.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
6.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诸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诸暨市节水办公室
9.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二、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131.8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17.99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项目增减变动及上年项目资金的结转使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5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5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32.9万元),占收入合计58.43%;事业收入10.16万元,占收入合计0.03%;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927.04万元,占收入合计41.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52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1.36万元,占23.21%;项目支出25,746.05万元,占76.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93.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5.42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项目增减变动及上年项目资金的结转使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9.08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项目增减变动及上年项目资金的结转使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5万元,占3.2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9万元,占2.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89万元,占0.75%;节能环保(类)支出300万元,占1.56%;城乡社区(类)支出12,098.33万元,占62.8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0.51万元,占0.16%;住房保障(类)支出5,490.27万元,占28.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3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等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及根据实际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9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华都嘉园人才公寓装修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办公楼物业支出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4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7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45.8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0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基数变更调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8.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基数变更调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军转干部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1.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78.4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2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3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07.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0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以及支付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结转的规划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6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4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支付项目经费以及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62.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5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以及支付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11.4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3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项目支出,以及支付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测绘事务(款)基础测绘(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5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7.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结转的坐标转换处理费用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18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结转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结转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96.8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1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调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8.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变动调整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0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预算以及部分人员购房补贴定额发放完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8.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3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2.9万元,占9.8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00万元,占90.1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7%,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的雨水泵站维护经费项目。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城市广场运行维护费项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以及支付上年结转的雨水泵站维护经费项目。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城市广场运行维护费项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56.9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占75.43%,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51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是用车辆使用增加及老化,油费、维修费等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占24.5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45万元,增长62.4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环保督察等各项工作接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出国考察、访问、业务学习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车辆运行维护需要,支付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小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检查督查等各项日常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6%。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督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接待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累计35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督查等支出。接待354人次,3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456.5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32.8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民公园运行维护费及公共自行车运行维护费用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民公园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万元,执行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公园的日常维护工作,开展了对城市公园的改造治理工作,配合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公益性活动、确保公园内的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公园内绿化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为市民提供一个较好的休闲娱乐场所;二是通过对市民公园运行维护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城市景观,丰富了城市内涵,彰显了城市特色,提升了城市品位,满足了人们对休闲生活的要求,提高了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日常管理工作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宠物犬入内及主要广场道路上小孩滑轮车的现象还是存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日常喷泉用水用电加强安全教育,尤其青少年儿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所聘保安,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工作考核;二是对老旧的设施及时更新,及时更换破损设备。
公共自行车运行维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对150个站点,3390个锁止器以及150个机柜的维护、维修,共建设了15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总共3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运行,回收故障车辆600辆左右,投放新车400辆,开通保有公共自行车卡16000张,运行能力全年达到调配自行车72000辆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通过几年的实践,在公共自行车管理与使用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使用不规范、不文明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说还是存在的,站点设施破坏现象虽然明显减少但也不是没有发生;二是车辆的性能方面,现在的车辆普遍反映使用不如摩拜单车轻松,新增的APP改善带卡麻烦,但这个APP存在借还车反应不是很灵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要加强车辆管理信息系统、车辆调运管理系统、IC卡资信收费系统、自行车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自行车防盗系统等的建设,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更加便捷。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文明城市创建经费(2016)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71万元,执行数为13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六个区块的城市零星维修及自然灾害应对(含应急抢险工作);二是对城市园林设施进行维修、对绿化种植进行后期的跟踪养护,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绿化环境,确保城市居民人居环境质量,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下基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市民保护意识不足,城区基础设施时有破坏现象,毁绿占绿现象时有发生,重新恢复维修需要资金投入;二是养护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非专业人员多,专业人员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执法,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保护城市基础设施,严格制止任何侵占和破坏绿化带、城市基础设施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二是督促施工方做好绿化养护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绿化队伍对公园进行日常的养护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41万元,执行数为55.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主要用于建设系统各项运行管理工作费用,保障了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作为日常工作性经费,支出使用的不确定性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保证重点支出,提高资金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理安排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压缩消费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55万元,执行数为24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君城、陶居苑、玉兰公寓、新世纪为绍兴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二是君城、新世纪为浙江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三是安置就业5000余人,为文明城市创建作贡献;四是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为业主提供舒适宜居的工作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一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人才缺乏。下一步改进措施:自2017年12月开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从原来的资质管理逐步变为信用管理,加上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取消,建议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等级落实补助。
亮化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01万元,执行数为164.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针对项目范围内夜景亮化设施日常性维修维护需要,实施2018年度城区夜景亮化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亮灯率90%以上,线路、设施完好率95%以上,保持了城区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夜景亮化设施安全、正常、高效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夜景亮化设施维修维护中存在一江两岸部分住宅楼未点亮情况。住宅楼天际线点亮为夜景亮化设施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维修维护过程中,存在老百姓住宅楼户主长期不在,对施工单位存在抵触情绪等原因难以进入维修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亮化工作平时的难点痛点,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进行协调,做好老百姓思想工作,确保亮化维修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变动以及根据实际需要支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5.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5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4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园林、环卫专用作业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测绘事务(款)基础测绘(项):指反映基础测绘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测制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采集各种要素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相应数据库的建设、维护与更新、地理信息成果的推广应用等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