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等设备或者设施;
4、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