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已有部分企业符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免罚条件,免于处罚。
上海《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上海生态环境管理领域的首份“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明确的11种免罚行为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环境管理等5个生态环境领域。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5月12日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已有部分企业符合条件,免于处罚。
新增工艺未办环保手续
今年4月8日,闵行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海伟昊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底增加了环氧树脂成型工艺,该工艺未办理相应环保手续。
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于2019年3月从华中路415号和505号搬迁至莘庄镇支东路237号,租赁上海莘东实业有限公司厂房,主要从事三类机动车维修、专用车改装、汽车内饰设计等业务。
但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增加的环氧树脂成型工艺目前仅在试制部分样品,未正式开始批量生产。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执法意见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前不得使用环氧树脂成型工艺。
今年4月21日,经执法人员督察确认,该企业已停止环氧树脂成型工艺,并将相应的生产原料和设备清空。
考虑到该公司及时改正,被责令停止建设后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恢复原状,执法人员认为其符合免罚条件,对该公司免予处罚。
【“免罚清单”中对应的免罚条件】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后及时停止建设,并主动恢复原状的。
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
今年5月8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车站西路213号5号楼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星克电子科技分公司有两个加工车间,车间内有三套气动分解机、两套气动组装机,主要进行铁路动车闸片组装。
该单位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该单位的违法情节,应当依规定罚款1.25万元。
经查,该单位没有产生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其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是首次被发现,并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完成了备案,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首次被发现,责令备案后及时备案的。
废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全
上海派迪宠物诊疗有限公司是静安区的一家宠物医院。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其存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健全的情况。
经督察,该单位完成了台账的整改,并对管道进行了疏通维护,落实专人负责设备管理,确保了营业期间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
静安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免罚清单”,对该单位首次发现的台账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及时完成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违反《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或者台账记载内容不完整,首次被发现的。
“免罚”仍留档案,再犯严惩
“免罚清单”的出台,将极大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记者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免罚清单”将主要使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受益。
一旦被处罚,可能会对他们短期的资金流造成较大的影响,更会因为处罚记录,对他们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不是不罚,而是更加精细化地执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强调,免于处罚不等于撒手不管。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除了责令改正外,还必须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让他们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正,以免再明知故犯。
届时,如果发现曾免于处罚的经营者“明知再犯”,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