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我市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商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统一规范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引导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生产、经销企业正确标注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海南经济特区标准化管理办法》《饰品标识》《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贵金属饰品》《珠宝玉石名称》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于2022年5月26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因此,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本规定。我们采访到了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陈元仙。
当前为什么要出台《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陈元仙:三亚是国内外著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旅游购物是旅游消费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2016年9月,我市就出台了《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每件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佩戴一个信息齐全的标识标签“身份证”,使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都能够清晰明了的了解饰品的名称、种类等信息,减少误导消费的可能。现因个别条款与现行国家标准不一致,且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单位名称变更及实施单位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6年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三亚市行政区域内有多少家生产、经营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市场主体?
陈元仙:三亚市加工、经营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市场主体80余家,其中,大中型旅游购物点5家。
该《管理规定》中对经营者做出了哪些约束条款?
陈元仙:《规定》第四条明确“经营者不得经营无标识或标识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
《管理规定》中标识范围指的是什么?分别指什么?
陈元仙:标识范围包括标签、印记和其他标识物,是用于识别饰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形式表示。
标签:用于标明饰品分类或内容的标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质量、数量、特征、特性、用途等信息。
印记:打印或刻印在饰品上的永久性标识。
其他标识物:除印记和标签外,反映产品标识内容的其他载体,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包装物、销售凭证等。
贵金属饰品标识标签包括什么?
陈元仙:贵金属饰品标签内容应当包括:饰品名称、质量、产品标准编号、销售价格、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饰品名称:材料的中文名称+纯度+首饰品种。表明贵金属中文名称、贵金属纯度和饰品的真实属性,如铂950或铂pt950+首饰品种。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贵金属饰品:以克(g)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企业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等,也可以是具备认证认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标签、鉴定证书、检验报告的编号。
贵金属饰品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和纯度。标签中涉及印记内容时,必须与印记一致。
单件贵金属饰品重量小于0.5g或确实难以标注的,印记内容可以按照厂家代号、纯度、材料的顺序逐一免除;一件贵金属饰品由金、银、铂三种贵金属的两种或三种制作的,所用贵金属材料的名称和含金(银、铂)量均应作为印记内容。
无镶嵌类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标签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陈元仙:无镶嵌类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标签内容包括:饰品名称、质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产品标准编号、销售价格、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饰品名称:珠宝玉石名称+首饰品种。经过处理的,应当在品名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处理”二字,如翡翠(处理)手镯。
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珠宝玉石饰品:以克(g)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贵金属镶嵌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标签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陈元仙:(一)非钻石饰品类标识标签内容包括:饰品名称、质量等级、产品标准编号、销售价格、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非钻石饰品名称包括镶嵌材料主要元素中文名称及其纯度+珠宝玉石名称+首饰品种,如金18K蓝宝石戒指或18K金蓝宝石戒指。
(二)钻石饰品类标识标签内容包括:饰品名称、钻石的质量、等级、产品标准编号、销售价格、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钻石饰品名称包括镶嵌材料主要元素中文名称及其纯度+钻石+首饰品种。如铂950镶钻石吊坠。
钻石质量以克拉(ct)为单位。镶钻首饰主钻石质量大于0.10克拉时,应标明质量。钻石质量大于或等于0.04g(0.2ct)时,应标明钻石等级。
单件饰品印记确实难以标注的,印记内容可以按照钻石的质量、厂家代号、纯度、材料的顺序逐一免除。
此外,《管理规定》提到,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名称应当是具有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名称。
进口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
《管理规定》中对销售标价1000元以上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有哪些规定?
陈元仙:鼓励销售标价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配备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且证书上有该件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的照片。
鼓励销售标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至3000元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配备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卡。
违反了《管理规定》将做出什么处罚?
陈元仙:违反本规定,经营无标识或无印记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者,或者经营标识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本规定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原《三亚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三府〔2016〕221号)同时废止。
(记者:雪娇、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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