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的形象并不统一。尤其在早期,妖魔鬼怪混在一起,很多青面獠牙的妖精也被认为是鬼,但这种形象出现得多了,人们反而不觉恐惧,胆子大些的还要调戏一下对方。
更多的时候,鬼的长相与人并无不同,差别只在于一些细节。而且,真正的厉鬼在形象上往往没什么异常。伸着长舌、披头散发,拿着哭丧棒的那种鬼,大多是到阳间执行公务的。有点类似于我们在街上看到穿着工商、税务、城管制服的临时工,当他们脱了制服,还有那些权势吗?真正能吓到人的,大多是直击内心的恐惧。
当然,看不到脸,也会导致判断失误,比如下面一个故事:
曾任霍邱县令的周洁,免官之后游历淮河,正遇上当地闹灾荒。一路上连客栈也找不到。登高远望,远远地见到一处村庄有炊烟袅袅。周县令高兴地赶去,到那村庄时,天已全黑了。他在一户人家门口敲了半天,才见一年轻女子出来开门。
女子说:因为没吃的,一家老小都病倒了,只有厅里有张床可以借宿。周县令已经很满足了,进到屋中,跟女子闲聊了几句,里屋有个小女孩出来,躲在姐姐的身影后。周县令取出干粮,分给姐妹俩各一块饼。姐妹俩道谢后进了里屋,再无声响。整个村子忽然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周县令方才觉得有点胆寒,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一早准备启程,向主人告别,结果里屋没人开门。他大着胆子进去一看,只见屋子里全是死尸,尚未枯朽。昨晚出来应门的姐姐大概是最晚死的,面目还未变,妹妹的面目已经枯了。两块饼就在她们的胸前放着。。(《稽神录》卷三“周洁”)
老一辈的民俗学家江绍原先生的名著《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其中有一段谈到:“因口津、血、精液、发、爪,都被认为人身的精华,故特别为人所怕的虫豸、鸟兽、精怪、鬼魅等等,在传说中都成为食精、吮血、髨发、吞爪的。它们的目的也未必单单是戏弄人伤害人,而是夺取人道的精华,炼补自己的身体。”在书中,他举了大量的事例说明这种巫术迷信的存在。因为人死之后,头发、指甲都有可能继续生长,所以古人认为其中蕴含了生命的精华,妖精鬼怪可以从中汲取养分。
东汉时,汝南汝阳的西门有家客栈闹鬼,住在那里的客人,经常暴死。而且更恐惧的是,“厌者皆亡发,失精”。中招的人头发都没了,而且多半是被鬼魅先奸后杀的。后来,有个叫郑奇的小吏出差办事,在离汝阳几里路的时候,有位娇滴滴的小娘子请求搭载一段路。郑奇见那小娘子生的美貌,起了一夜情之念,就带她到了汝阳,住在西门的客栈。有人劝他换一家,他作死,不肯换,当晚就与小娘子滚了床单。第二天他结账离开之后,亭卒上楼打扫卫生,发现一具女尸,赶快报告地方官。查勘下来,女尸是附近一户吴姓人家的太太,刚死没多久,在下葬前超度时,忽然灯火全灭,等再点起灯来,尸体就不见了。查明真相后,吴家将尸体领回安葬。至于那位郑奇,出门走了不久,就暴病身亡。此后,这家客栈再也没人敢住了(《搜神记》卷十六)。
最可怕的是那种“披发跣足”的厉鬼形象,因为你看不到他的脸,或者看到的是……
南朝宋元嘉元年,区敬之与儿子在江西南康县玩溪水漂流。那时南方的开发还远远不够,都是荒山野岭,可能是瘴气太重,晚上区敬之忽然中邪(中恶)死了。他儿子点起火堆守着尸体。可是,就在荒郊野外的,忽然听到有哭声传来,倏忽之间,哭声已到身边,一边哭一边喊:“舅舅,你死得好惨!”只见哭者满头长发,长发及腰不足以形容了,因为这哥们的头发长到脚跟了,而且乱蓬蓬的长发遮住了脸,什么都看不到。区小弟哪敢认这门亲啊,吓得又往火堆里扔了几根柴火。
这哥们还说呢:“大家都是亲戚,你怕什么啊?”说着话,坐在尸体边,抱着头哭。区小弟借着火光瞧去,只见他边哭边啃,顷刻间就把头面都啃干净了。想要动手阻止,手边没有武器,稍一迟疑,这货已经把他父亲啃得只剩白骨了。(《太平广记》卷三二四引《述异记》)
文中并未说明这货究竟是什么来历,有可能是僵尸,也有可能是精怪之类,因为始终没有看到他的脸,所以不好判断。张牙舞爪、青面獠牙的其实并不算太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看不到脸的。
另一则故事则提到,这些附体于辫子的魂魄还是很热爱集体生活的。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台湾黄教起义被平定。江南各驻防的官兵参加平乱,有不少人阵亡。按照当时的惯例,阵亡士兵就地掩埋,但是头发要送回原籍,交给其亲人。负责押解辫发的是一位巡检韩兴祖,他带着押解的士兵一路送头发。到达同安县(今属厦门)时,因为客栈的房间狭小,韩巡检就自己单独住一间,押解的士兵带着头发住在隔壁。结果到了晚上,有头发的那间房里,无数鬼物作祟,搅得士兵无法安睡。有位士兵大着胆子问:“我们奉命送你们回乡,怎么还要吵吵闹闹的?”有一鬼回答说:“韩老爷又不在这间屋子里,我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侃侃大山又有何妨!”第二天,士兵报告韩巡检。此后,不管水路、陆路,韩巡检都与士兵、头发同住一屋,那些话痨鬼总算安分了。(《履园丛话》·卷十五“阵亡鬼”)
对于鬼的鉴定,一直流传着一个极其简便的方法,即看对方是否有影子。
清代有个姓白的太监,趁着元宵节那天放假,出了紫禁城去看望自己的亲戚,顺便在亲戚家搓了八圈麻将,到半夜时分才往回赶。当时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了,他拐到白塔寺(西城区阜成门大街)附近时,见到路对面有个人也在朝同一个方向走,默默地。白太监心里忽然有点发毛,仔细看那人,个子很矮,只有三尺高,更诡异的是,那人黑乎乎的,像一团浓烟一样,根本分不清手脚,更别说脸面了。简单地说,就像一团黑气在向前飘动。而且……月光下的这团黑气,完全没有影子。白太监差点没吓死,也不敢多说,拼命地向前快走。那团黑气也跟着他加快速度。这么快步走了一里,对面来了一个人,可是这人似乎看不到那团黑气,直冲着对方走去。那团黑气好像很怕的样子,左躲右闪的,等那人走到身前,躲无可躲时,竟然凌空跃起,化为一道轻烟,往东边飘去了。
这时他们正好走到街口的栅栏处,有打更的老兵在此看守,老兵大喝一声“什么人”?白太监说,我是回紫禁城的。老兵说,我不是问你,刚才看到有个人走到栅栏前,不知怎么一晃就不见了。白太监知道说的就是那团黑气,肯定是鬼。(《夜谭随录》卷四“傻白”)
在不少关于鬼故事的记载中,鬼都被描述为类似轻烟一般。比如在《聊斋志异》卷五“土偶”条中,那位被怀疑的泥鬼之子,“影淡淡如轻烟然”。相对于人是有形有质,鬼如轻烟一般并不等于绝对的“无形”,只是他们以气体的形态存在而已。关于这其中的辨析,朱熹等人已经讨论得很充分了。
鲜红的长舌,几乎是无常鬼的标配。很多故事里,鬼都是靠这舌头吓唬人,有些鬼甚至能把舌头吐到膝盖处(《幽明录》)。不过,吐出长舌吓人,并非百发百中,遇上胆子超大的,反而会有麻烦。
清代松江有个姓吕的秀才,胆气甚豪,自称豁达先生。某天晚上出门在外,见不远处有个浓妆艳抹的妇人,拿着根绳子在狂奔。这妇人一见吕秀才,忙躲到树后,慌乱中,把绳子掉在地上。吕秀才捡起一闻,有阴气,就知道这是吊死鬼。于是将绳子藏在怀中,继续前行。那妇人从树后跳出,拦住吕秀才,不让通过。吕秀才知道,这是所谓的“鬼打墙”,直冲过去就行。那妇人见拦不住,长啸一声,变得披发流血,面目狰狞,舌头伸出一尺长。吕秀才哈哈大笑,说:我知道你们有三招,花枝招展来迷惑人,是第一招;前后左右拦住我,是第二招;奇形怪状吓唬我,是第三招。三招用完还没奏效,你怎么办?
那鬼不等他说完,扑通就跪下磕头。说自己是吊死鬼求替的,不料被先生您截住,没法超生,请先生可怜可怜我吧。吕秀才开导她几句:好大世界,无遮无碍。死去生来,有何替代?要走便走,岂不爽快!女鬼听完,仿佛大彻大悟,再磕了几个头,转身奔走了。(《子不语》卷四“鬼有三技过此鬼道乃穷”)
小泉八云在《怪谈》的第一篇《无耳芳一》,说的就是与耳朵有关的鬼故事。有位叫芳一的盲人琴师,琵琶弹词的技艺精湛,尤其擅长《壇浦会战》(这一仗是几百年前源氏与平家两大家族之间的决战,平家全军覆没,满门无一生还)。芳一住在战场遗址的阿弥陀寺,接受预约为人演奏。某晚,庙里的和尚出门为人做法事,有大户人家来请芳一演奏,连续几晚,和尚发现芳一总是半夜溜出门,觉得蹊跷,最后在平家墓前发现了正在卖力演奏的芳一。原来是平家家族的亡魂请他去唱堂会。和尚要去做法事,为了保护芳一,在他全身写满了《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以辟邪。到了夜晚,平家又派人来请芳一,因为经文造成了结界的效力,仆人看不见芳一,只看到琵琶和两只耳朵,不得已割下他的两只耳朵回去交差。
第二天,和尚回到庙里,发现少了两只耳朵的芳一,满面鲜血。原来和尚做事不仔细,忘了在芳一的耳朵上写经文,结界有点小破绽。幸好性命无忧,此后还因无耳而名噪一时。
阴间既能能割人耳朵,也能让人长耳朵。《玄怪录》卷二“董慎”条载:
隋大业年间,常州府秀才张审通被临时召到泰山府君处充当秘书,为一桩难办的案子撰写司法文书。这案子,简单地说,就是某犯人因为与上仙太元夫人是远亲,太元夫人动用天庭的关系,想减轻此人的处罚,可是其余犯人不干了。泰山府君文化程度不高,不知如何回禀天庭,张审通说,这好办,于是写了封措辞强硬的禀帖,强调要维护司法公正。不久,上天把禀帖打回来了,说堂堂太元夫人,不指望捞人,只求稍微减轻处罚都不行。八议有议亲之说,竟然都不遵守。要严厉处分泰山府君。府君一听被天庭处分,满腔怒火发向张秀才,命人在张秀才一只耳朵里塞上肉,弄成半聋子。张秀才说,我再写一封禀帖,如果还是不行,甘心受罪。于是再上书陈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当然,张秀才的理路还是自然法的思路)。果然这回打动了天庭,不仅不罚,还夸奖了府君。府君的脸倒也变得快,立刻大呼:“非君不可以正此狱。”命人将他耳朵里的肉掏出来,又“令一小儿擘之为一耳,安于审通额上,曰:‘塞君一耳,与君三耳,何如?’”
张秀才还阳之后,前额麻痒,“遂踊出一耳”,而且这只新耳朵特别灵敏。时人笑曰:“天有九头鸟,地有三耳秀才。”
魂魄从鼻孔或嘴巴出入者均有记载,从耳朵自然也不例外。
南朝齐武帝永明年间,尚书令马道猷正在办公室值班,忽然眼前一花,看到无数鬼魂在自己身前,可是他的同事却看不到。而且,他亲眼看着两个鬼从自己的耳朵钻进去,鸠占鹊巢,把自己的魂魄赶出来,落在自己的靴子上。他指着自己的魂魄对同事说:这玩意像只蛤蟆,诸位看到了吗?众人一无所见。马道猷叹息一声:看来我命数已尽,魂都没了。同事看着他的两只耳朵肿了起来,第二天,他就去世了(《太平广记》卷三百二十七引《述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