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学生须为国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作品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作品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参加全国竞赛学生须由省级组织单位在省赛获奖学生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须符合全国竞赛规则和各项申报要求。
4.参赛作品须在终评活动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
5.集体作品要求:
(1)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作品。
(2)集体作品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作品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集体作品在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并在研究报告中说明每名成员的分工和完成的主要任务。
(4)同一竞赛周期内,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8.每项参赛作品可有1-3名指导教师,对学生开展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指导教师应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学生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学生遵守科技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如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有亲属关系,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
10.参赛学生在开展研究的各阶段应自觉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参赛作品应反映申报者本人的研究工作,对于指导教师或他人协助完成的内容要进行明确说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