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9月16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9月11日上午,一篇题为《买来的“亲生关系”:花3万多,孩子被鉴定为“亲生”》的新闻,捅破了一条亲子鉴定作假产业链。
就在8月,有记者卧底进入网络送养、亲子鉴定等社交群组,与“黄牛”搭线后,用3个假名字,连同3份假血样,办理了一份真实的“亲生关系”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假材料缘何能办理出真关系且据“黄牛”所言,其和大部分省份亲子鉴定司法机构均存在合作关系,在这条作假产业链中,鉴定机构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如何堵住缺口近日,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律师对此进行解读。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受访专家表示,近几年,亲子鉴定业务量快速增长,一些鉴定机构为多做业务,会尽量给委托人开“方便”之门。有些机构也存在一些跨地区乱设接案点、采样点现象。而司法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的监管较为松散,不能有效约束其行为。
假亲子鉴定洗白被拐卖儿童身份
今年3月,重庆一女子在兰州花3万多元买了一个女孩。8月18日,该女子使用“黄牛”代办的亲子鉴定,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顺利洗白了孩子的身份。
“‘领养’孩子的买方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提出,群里“领养”的孩子的人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分情况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表示,只要行为人将儿童作为商品出售,即构成贩卖行为。在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东看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父母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如果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收买,那么购买方行为就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张亚东对记者说,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产业链中关键一环——“黄牛”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多位专家均表示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鉴定流程有瑕疵司法鉴定机构难辞其咎
在所有环节中,最难把控且最至关重要的,是司法鉴定机构是否知情,又参与了多少
早在2016年,司法部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须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
这起案例中,根据“黄牛”说法,除了调换血液样本,所有的鉴定都是走正规流程。据此推断,鉴定机构在其中可能也是被欺骗的一方。但是,专家认为,对于造假一事,无论司法鉴定机构是否知情,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鉴定人黑名单制度剑指鉴定造假
此次事件的主角——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曾因鉴定中的不合规行为遭受处罚。早在2016年,司法部就对亲子鉴定等业务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此后,全国各地多家司法鉴定机构仍被曝出鉴定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刘鑫告诉记者,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通过后,把在公检法机关主导下的鉴定机构改革为社会化发展的鉴定机构。“当前,社会鉴定机构更多靠自我约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违法违规现象。”刘鑫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就增长到4872家。但仅这一年中,全国就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问题230多件,注销鉴定机构1332家。
“社会鉴定机构具有趋利性,会尽量去方便委托人来争得更多鉴定委托,极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刘鑫解释说,目前,还存在有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准入门槛低、鉴定机构地区分布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
谈到对社会鉴定机构的监管问题,刘鑫表示,“能管制社会鉴定机构的是司法行政部门,但该部门一般以调查程序有无违法为主。”
为遏制违法违规鉴定,8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规定了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违法违规鉴定,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可列入鉴定人黑名单。在刘鑫看来,此制度对违法违规鉴定的打击效果有待观察,“法院对社会鉴定机构无直接管辖权,只能通过此种手段去强化对鉴定活动的监督,倒逼鉴定公平公正。”
亲子鉴定作假产业链被曝出后,网友担心拐卖儿童问题会愈演愈烈,打击难度上升。刘鑫认为,“亲子鉴定造假带来一定的干扰作用,但不会对打拐工作造成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