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医院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运作,2005年11月,决定成立宜宾市仁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一、公司沿革
1、2005年11月18日,公司经宜宾市工商局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载明:公司全称为“宜宾市仁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廖常玉;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元;股东为廖常玉、裴礼模、温学军,分别出资10万元,各占股份33.3%;公司住所为宜宾市刘臣街56号(由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
2、200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决议:①一致同意廖常玉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②股东廖常玉将占公司股权的32.3%、裴礼模股权33.3%以及温学军股权33.3%,共99%股权合29.7万元股金转让给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③三名股东均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④解散本次股东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向宜宾市工商局申请了第一次营业执照变更。此次变更的主要内容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一平;股东分别为自然人廖常玉,持股权1%合股金0.3万元、法人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持股权99%合股金29.7万元。公司新股东会决议:①一致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②选举杜一平为公司执行董事;③选举廖常玉为公司监事。
3、200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①一致同意杜一平同志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②选举兰跃明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③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三次(第二次变更是经营范围,此略)向宜宾市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兰跃明,公司的经营范围也作了一定的调整(后详述)。
4、2008年3月19日,公司第四次向宜宾市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此次变更的内容为股东变更,变更后的公司股东为:①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持股权99%合股金29.7万元;②景岷勇持股权1%合股金0.3万元,由原股东廖常玉转让。
二、公司经营范围的变化
1、2005年11月18日,公司经宜宾市工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疗器械使用咨询、家用医疗器械(体温表、脱脂棉、纱布)。
2、2006年3月23日,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多项内容,经宜宾市工商局核准经营范围变更为: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疗器械使用咨询、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阀门、管件、成套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空调、机电产品、变压器、仪器仪表、电梯(不含安装维修)、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空压机配件、防水保温耐火材料、纸制品(不含印刷品)、百货。
3、2006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次变更经营范围,在前次变更的基础上增加了清洁服务、医院陪护服务、日杂、文化办公用品等内容。
经过上述首次核准及两次变更核准后,到2009年9月止,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为: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疗器械使用咨询、清洁服务、医院陪护服务、销售:阀门、管件、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纸制品(不含印刷品)、日杂、百货、文化办公用品。
三、公司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管理人员
1、2005年公司有管理人员6人,分别是总经理:兰跃明、副经理:黄国均、公司办管理人员:杨永其、曾月琴、会计(兼办公室工作):汪素琴、出纳:徐倩。
2、至2009年9月,公司现有管理人员5人,总经理:兰跃明、副经理:黄国均、公司办管理人员:付茂兰、会计:王雪梅、出纳:关敏。
(二)、公司工作职责
为积极稳步地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提高医院人力、物力的运作效率,使医院能集中精力搞好医疗服务、医疗教学和医学科研工作上,并同时多渠道地开源节流,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回报医院员工,从2005年起公司承接了原由医院直接管理的后勤工作。这些工作有:营养食堂管理、全院的清洁卫生、环境绿化、电梯的使用和维护,纯水站管理、病历复印、陪护中心以及医院职工福利等。
1、后勤工作的管理
2005年4月20日医院办公会议决定,从2005年5月1日起,原由医院总务科直接管理的临时工全部交由仁德公司集中管理,同时把医院在编的电梯工、清洁工等11名职工一并划归仁德公司管理。至此,2005年仁德公司管理的在册临时工(包括医院划归的在编电梯工、清洁工,下同)共计有91人。
临时工在划归公司管理之前,虽然人员的名册管理是集中在人资部,但使用管理却是分散在各科室和部门,这样不仅分散了各科室部门集中搞好医疗服务的精力,而且不利于提高临工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为搞好临时工的管理,提升医院后勤服务的水平,公司做了立见成效的三件事:
(2)、对医院划归过来的11名电梯工、清洁工的使用,公司进行了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改变原来分散管理的弊端,转变了由“养人”到“办事”的观念,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经过考核考评,裁减了5名不合格人员,当年就为公司节省开支26400余元。
(3)、将全部临时工工资由公司集中造册,统一标准,奖惩分明,并发放到个人,因此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实行当年的4—6月,就节省开支4800元。
公司为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和执行劳动法规,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符合规定的临时工全部签定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
公司在2008年1月重新与87名临时工签定了劳动合同,截止到2009年7月签定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为86人。
公司从2004年11月起就为部分临时(合同)工缴纳了社保金,当时的缴费人数为9人,截止到2009年9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人数增加到77人。
2005年4月接过原由医院总务科管理的家属区住房物管工作,并在当年上半年陆续接过总务科移交的环境绿化、电梯管理、出租门面管理(含殡仪室)等工作。
2006年3月,由总务科移交仁德公司锅炉房以及各病区开水锅炉的管理工作。
2008年1月1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后勤工作的社会化运作,与仁德公司正式签订了《关于二医院部分后勤工作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二医院将病房和环境的卫生、物业、营养食堂、电梯、锅炉房、洗浆房以及护工管理等一揽子后勤工作委托给仁德公司管理,二医院每月支付仁德公司管理总费用105,106.3元,委托期限为一年。2009年,该协议延续。
2、营养食堂的管理
2009年3月1日,公司在取得营养食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又与自然人王安华签订了医院第四分院食堂的承包协议。协议规定,承包人每月向公司交纳管理费300元,水电气费自负。该协议期限为一年。
2009年8月30日,公司与宜宾县华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下江北白沙病区为期一年的食堂承包协议。
3、医院的物业管理
2005年以前医院职工住宅的所有支出都是由医院来承担,每年支出高达40万元以上。为了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甩掉对职工“福利”不分性质大包大揽的包袱,医院决定对以前职工住宅的管理方式进行改革。2005年2月20日医院以医行[2005]024号文《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住宅房屋管理办法》,规定了每月从家住医院的职工中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从2005年4月1日起交由仁德公司执行。这样公司每月可以收入物管费8400元,使医院的房屋管理由原来的纯支出变为净收入,实现了质的突破。2005年4—12月物业管理收入75600元,按满年计算,一年就可为医院节省开支10万余元。与此同时,公司加强了房屋的管理和维护,做到对职工的要求有求必应,及时处理,让领导放心,使职工满意。
从2005年8月起,公司充分利用国家的有关政策,陆续向宜宾市房委办申请医院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的拨款,以解职工之难。2005年8月至2009年10月,公司共计为医院争取到房屋维修拨款28.87万元,全部用于医院18号楼、3栋、4栋、6栋、11栋及下江北分院1栋的房屋维修。
2007年,公司完成了医院红霞花园小区及上江北四分院职工宿舍的物业托管。
2008年2月起,依据2008年2月1日二医院四分院与宜宾市江淮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四分院的物业管理纳入了仁德公司的管理范畴。
2008年3月24日,医院与仁德公司签订了宜宾市传染病医院后勤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从即日起,公司将负责该医院的物管、维修、清洁、保卫及人员工资支付等管理工作。该医院每月支付公司物管总费用16478元。.
4、医院的绿化管理
2005年6月25日经医院办公会决定,将医院的环境绿化工作交由仁德公司管理。按医院领导的要求,公司在当年完成了对住院部AB区、行政楼后坝花园及黄家花园的改造和新建。经过改造和新建花园,医院的环境出现了质的变化,医院的形象有了新的提升,同时也为住院病人和医院职工营造了一个舒适优美的绿化环境。
2006年又完成了医院行政楼与供应室间及两侧屋顶的绿化。
5、陪护中心的建立与管理
2006年6月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陪护工的管理,更换了陪护工的管理人员,并对各病房的清洁工作进行了较大调整,改变了清洁工垄断(兼)陪护工导致清洁、陪护质量下降的局面。实施这项措施后,病区的卫生有了较大的改观,从而稳定了陪护工的服务质量。同时,陪护工的总体收入也从原来的每月2.5万元增加到现在的每月4.5万元左右。2007年护工的总收入已上升到每月7万元;到2009年9月,护工的月总收入又上升到近9万元。
6、纯水站的管理
7、文印室的管理
2005年11月医院文印室交给仁德公司管理,共有4台复印机。公司接手文印室的管理工作后,调整了原来的管理模式,实行有偿服务和全额成本核算,文印室复印机所用的所有耗材及维修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到2005年底已累计积累资金18万余元。2007年公司新购两台数码复印机,提高了复印效率和质量,全年文印纯收入18.6万元。2009年1—9月文印纯收入12.17万元。
8、清理医院零散房屋
为了确实弄清医院零散房屋的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院部的领导下,2005年基本完成了医院交办的两件事:
①清理了南岸分院、电厂门诊、仁济分院、仁和分院、公信医院、以及一、二、三门诊的房屋产权情况和房屋租赁协议。经清理,将南岸分院产权由原来的四0五医院变更为二医院;办好了拖延数年的公信医院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同时还为此项办证争取了免税,为医院节约费用6万元。
②清理了医院出租门面31间及殡仪室3间,重新对出租门面的协议进行了修改,对数年不变的房租价格作了调整,价格上调幅度30%。价格调整后每月增收10554元。2005年3—12月共计为医院增加收入11万元;另外,对殡仪室的有关收费办法与制度也进行了修改,其收入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增加。2006年9月根据医院决定,撤消了殡仪室,其门面改作一般用途出租。
至2009年9月末,公司代为医院管理的出租门面共计31间。
9、职工福利
按董事长的指示精神,公司的所有赢利都要用于医院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的福利。为此,公司以春节团拜会、发放食用油食用米、职工生日蛋糕、中秋月饼等多种形式为医院职工办福利。2005年末,公司共计用于医院职工的福利开支达31万余元。截止到2009年6月,公司累计用于医院职工的福利开支为119.65万元。
10、为医院采购部分计划物质
从2006年四月起,公司将代为医院采购部分五金、日杂等物资,以减轻医院采购压力并增加公司收入。2006年4月至2009年6月,公司累计代为医院采购物资金额100.41万元。
11、自建天然气焚化炉
2008年4月,医院原有的柴油焚化炉报废,需重建。有两种选择方案:一是购置成套的天然气焚化设备,需资金24万元;一是采取自建天然气焚化炉,仅需资金8万元。公司采用后者自建方案,并于当年在白沙病区建成,为公司节省建设资金16万元。且该设施运行后能源耗费大为降低,为此院部还为公司颁发了创新奖1000元。
2009年,随着国家的环保力度加强,去年建成的单一焚烧性质的焚烧炉已不适应要求,必须要进行脱硫除尘的改造。2009年4月29日,公司与宜宾市绿丰环保公司签订了烟尘治理工程协议,工程协议造价为20.20万元,于2009年8月建成运行。运行效果良好,各项指标达到了环保要求。同时,公司还为此项目争取到了宜宾市环保局的专项拨款25万元。
12、合理化建议为医院节省开支
另外,公司还提出新安装天然气公司供气管道的建议,一年可节约柴油费31万元。往年由899厂供气,因压力不够每年要停供气3个月,期间需购柴油78000升作锅炉燃料。在安装管道过程中,因占用宜宾市交通局的用地,测算应耗资50多万元。经医院与公司的努力争取,且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该占用的土地由政府给予免费提供,因此节约了安装成本50多万元。
四、公司业务拓展
1、公司从2005年以来,在对医院及各分院的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具有工作环境熟悉、人员调配合理、服务及时到位、管理成本较低的优势,惟其如此,医院于2009年11月11日又与公司签订了《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C病区物业管理合同》,标志着公司正式从公司手中接过C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该合同规定,医院每月支付公司物管费38,580元,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1年。公司对C病区每月的物管费较之前“宜宾市仁爱护理公司”每月的物管费68,000元,减少了近3万元,全年可为医院节约费用约35万元。
2、近期,医院正在与公司就“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院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细节的完善,预计在2009年底前将完成该合同的签订。
3、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增加医院专门护理的特色,满足社会有些家庭生育小孩后需对母婴进行专门服务的社会需求,并为增加社会下岗职工及其家属的再就业机会,承担一分社会责任,公司在医院的支持下,拟与宜宾市翠屏区总工会、宜宾市翠屏区就业培训中心联合举办育婴员即“月嫂”的职业技能专项培训工作。此项工作公司已与上述两个部门进行了多此磋商,力争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及优惠政策。公司力争在年底前将此项工作开展起来。
关于原电子工业部第405医院并入二医院的情况
电子工业部第405医院(以下简称405医院),始建于1972年10月,位于宜宾市下江北七九九厂和八九九厂之间,占地面积10989平方米。当时命名为四机部“八七职工医院”,是一家有编制床位80张、医护职工近60人的综合性职工医院。其行政关系由八九九厂代管,经费由四机部拨款。
1975年电子工业部将“八七职工医院”命名为“电子工业部第405医院”,由电子工业部直管,编制为县团级单位。1978年405医院床位编制增加到100张。从1979年开始,405医院自己承担起医院的扩建工作。至1984年末,医院床位已达150张,全院职工人数增至189人,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1985年7月,电子工业部将405医院的行政隶属关系下放到当时的宜宾地区,业务归口地区卫生局管理,但财务、劳资、干部等关系仍保留在电子工业部。1986年至1987年其财务、劳资、干部等关系下放到四川省电子工业厅代管。其间,1987年10月四川省电子工业厅任命尹治平为院长,兰跃明为副院长。从1988年1月1日起,其财务、劳资、干部等全部关系划归宜宾地区管理。
1992年405医院继续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在宜宾市南岸建立405医院南岸分部,增加床位50张,并购置B超等设备。
1997年10月5日,根据宜宾市政府宜府函[1997]94号文《关于四0五医院合并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批复》,405医院合并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并入时,405医院的基本情况为:占地面积21805.75平方米(下江北21257.93平方米、南岸分部547.82平方米),床位编制200张,职工总数290人,固定资产800万元。并入后,原405医院职工与二医院职工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