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怀化德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怀化德众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化德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上海大众怀化德众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怀黔路狮子岩一栋,总投资为2000万元,占地面积3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9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建设内容包括展厅、维修接车区、维修车间及配套服务公共用房等。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项目的排水系统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汽修废水经有效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放;员工食堂餐饮废水需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之三级标准后方可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经全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舞水河。
2、烤漆工艺中的废气污染物必须经专用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才能外排。
4、对噪声源较大的车间或设备需采取隔音消声措施。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即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建立环保管理机构,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运行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细化环保投资概算,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将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