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佳木斯市富锦市新增5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新增5例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流调结果,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发布如下:
二、富锦市
病例1
9月20日
9:06-16:00市中心医院门诊楼
9月21日
8:35-10:18市中心医院门诊楼
10:51老袁人力资源(风情城门市)
13:00-14:00佰亿超市
9月22日
14:00-15:00江边
9月23日
7:30-7:34喜多客超市
7:35秋月肉店
13:30-15:00江边碑林
病例2
9:00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8:30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8:53江畔小区春雷水果
9月24日
9:44可心食杂店15:48百科大药房
9月25日
8:30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9:15佳兴超市
9:27可心食杂店
15:37江畔新城食杂店
9月26日
12:00可心食杂店
病例3
9月20日-9月26日
居家无外出史
病例4
6:10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15:45-16:30双语学校春天粮油店门口
9月21日6:18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11:36江畔新城食杂店
6:10陆园北门
9:30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6:36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15:18江畔新城食杂店
6:51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15:20江畔新城食杂店
9:06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病例5
6:30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17:10儿童村母婴生活馆(步行街中段)
9月23日6:30
江畔小区核酸采集点
6:48江畔小区院内流动地瓜摊
三、大兴安岭地区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2:现住呼玛县呼玛镇龙腾小区6号楼。
无症状感染者3-4:现住呼玛县呼玛镇电业家属楼。
无症状感染者5:现住呼玛县呼玛镇新市场10号。
9月18日
08:00-12:00仁康大药房
12:10金和盛超市
18:00-21:00仁康大药房
9月19日
12:00-18:00仁康大药房
16:31新市场董三苹果店
16:36新市场肖氏菜店
18:10金和盛超市
全天新市场小隋鱼行
08:00-11:00呼玛县乡村振兴局
09:00-13:00安悦3、4、5号楼、御景苑自来水小区、铁木组平房、一中下坎门市、房产名都苑小区及周围门市
13:00蜀香旋转小火锅
13:50-17:30呼玛县乡村振兴局
08:00-11:00龙腾小区4号楼车库
08:30-11:30呼玛县乡村振兴局
10:00呼玛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
10:50林海二巷8号
13:18品味熟食店
13:20和平商店
13:23丽杰商店
13:50-17:50呼玛县乡村振兴局
14:00林海二巷8号
14:34和平商店
18:00江海冻货店
18:05冬梅调料店(和顺楼下)
18:50-20:10“非常6+1”烧烤店
09:00体育馆核酸采集点
10:00福福商店对面核酸采集点
10:00长虹小区核酸采集点
10:52和平商店
13:00-16:00龙腾小区4号楼车库
15:40新市场金锣冷鲜肉店
15:43新市场金锣冷鲜肉店门口菜摊
18:00-21:00龙腾小区4号楼车库
20:30-22:30人合宾馆对面公寓楼
22:40金和盛超市
07:59新市场艳玲切面
09:00呼玛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
11:49春丽商店
12:30林海二巷8号
14:45迎宾街得力文具店
15:30正棋派出所门口
15:52光辉商店(电业家属楼楼下)
17:30福福商店
18:00-21:00福福商店
07:30和顺小区核酸采集点
08:00龙腾小区室外核酸采集点
09:00龙腾小区6号楼核酸采集点
05:25二小备品部
05:40-10:00二村一组核酸采集点
07:30体育馆核酸采集点
10:00龙腾小区室外核酸采集点
为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工作,有效防止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防疫要求。
二、合理安排出行。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出行,减少不必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黑龙江省大庆市、黑河市、佳木斯市、哈尔滨市、大兴安岭地区、牡丹江市海林市,如果必须要跨地区出行,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了解目的地近期是否有疫情发生并做好个人防护;确需前往的,返程前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填报“鸡西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应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请尽快进行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五、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个人健康防护。请广大市民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同时,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参加聚会、公众聚集等活动。
保持镇定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高辨别能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