憾心物语(动物故事)第1期:一只腊肠犬,如何成为我的宠物,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李子聊情感婚恋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曾经养过两只狗,一只是德国产的猎肠犬,相当纯种那一类。
另一只,应该是一只杂交串串,估计是吉娃娃与土狗的混种,嘴巴黑黑的,很可爱。
如果问我,养过这两只狗,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我只想对这个问我的人回答,那就是,当你养过以后,你会经历过大喜大悲,也经历了这只狗的一生,把所有的感情都付进去,你会不敢再养。
如果让我再养一次狗,又或者是养其它的宠物,那么我一定会认真考虑,相当慎重。哪怕这么一个宠物,相当的可爱,并且我也有足够的饲养条件,我也不敢随便养。
先说一下我养的第一条狗,腊肠。
这条狗的品种是德国猎肠犬,而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给它什么名字,以及我没有过任何养狗的经验。
因此,这只狗的名字就叫做,腊肠。
我如果要在外面去买一只宠物狗回家,第一家里人反对,至少我爸是不同意的,另外,我也不舍得花很多钱买一只外国品种的狗,特别是纯种的德国国犬。
当时腊肠犬的市场价是每只八百元左右。
虽然比起其它的洋狗,经如说,泰迪,贵宾,以及哈士奇,大白熊这些,腊肠犬已经是相当的便宜。
因为那些洋狗的价格,普遍在两千多元一条,特别是那种英国的斗牛犬,卖到了四五千元。
反正,我是不羡慕这个群体的人,也只觉得,养一只宠物狗,对我来说,是不现实的。因为我家虽然有条件,但也不算什么富裕之家,我也不是什么富二代,养这么一条狗,是否会产生很大的经济开支,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却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一个女孩。
她当时其实已经二十七八岁,由于姓邓,因此我和另一个男孩,都叫她阿邓。
我跟阿邓的认识,是在夜间的公园内。
当时我玩游龙滑板,说起来也是相当的羞耻,已经三十二岁的我,还玩这种小孩子才玩的东西,并且我还玩得相当的差劲,时不时就摔倒。
而另一个男的,大约是二十四五岁左右的小青年,也是本地人,他也是玩这样的滑板。
我觉得他的这个滑板,比起我那个,可是顺畅得多,快得多,并且他的技术,似乎比我还要更好一些。
于是我主动的上前去跟他聊起来,才知道,原来他还真的是个行家兼玩家,以前还专门搞这种滑板的销售。
正当我跟这个小青年谈着谈着的时候,我们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拿着单反相机的女孩,看上去个子不高,戴着黑框眼镜,很斯文的样子。
我就和小青年打赌,如果我能上前去,找这个女孩照一个相,那么他就要教我如何玩这个滑板。
就在这么一种打赌之下,我有勇气跟这么一个女孩搭腔,她当时也确实是给我照了相,但最终估计效果不好,因此她也不会冲晒出来,并且那时候已经是数码相机,她也没有发给我。
我跟阿邓的相识,就是这么简单的。
从陌生人,到互相认识,完全就是因为我的主动搭腔,但实际上。
我们的这种相识,也是很应该的。
因为,年纪差不多,都是年轻人,我比她大五岁,还有就是,都是本地人,如果我是个从外地来的务工青年,估计她就把我当成捞仔,不一定愿意跟我做朋友。
我为什么要把我跟这个叫阿邓的女孩,如何认识,如何成为朋友,这么详细的写出来?
因为,这跟那只腊肠犬,有着很大的关系。
腊肠犬是阿邓送给我的。
她的理由是,她家里已经没有这个条件养这么一只狗,虽然她很爱这只腊肠犬,可以说是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她把这个狗交给我的时候,她很舍不得。
我在跟她认识之后,一直没有问她家的具体情况,她也没有告诉我。
我对她虽然交上了朋友,但绝不是那种男女之间怦然心动的感觉,至少,我是不会对她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她是否不一样,对我产生了感觉,却一直没有表达出来。
反正,她跟我说,她因为家里条件的问题,无法再饲养这只爱犬,不得不送给我,我是相信的,并且也觉得这只狗真的很可爱,我以前从来没有养过狗,当我牵住那条狗绳,感受这只狗的那股蛮劲,我觉得很有趣,很特别。
后来我才知道,阿邓的家庭情况,真的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她家是很贫困的。
她的父亲很早就过世,而她的母亲,也只能做一些收入微薄的散工,而她呢,就在电信公司里面当客户经理,收入算是可以,但也不是特别好的那种。
并且,她已经二十八岁,其实是相当为婚姻而焦急的,估计她的母亲以及她的亲戚,都不断对她催婚。
还有就是,她的颜值只能算是一般,至少我是完全不会心动的,因为她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并且比较瘦小,皮肤也不怎么好,反正就是,我不会想像,我与她成为男女朋友,从而有进一步的发展,我觉得我是不能接受的。
至于我为什么从一开始的时候,要跟她结识并成为朋友,我自己也不知道原因,或许是因为,在那个公园里,跟那个教我玩滑板的男青年的一个打赌,让我获得一些胜利感以及精神上的快感。
阿邓不仅送给我这么一个宠物狗,还送给我一本书,这本书是关于电商以及马老大的,她知道,我是做外贸电商小生意。
因此她送这么一本书给我,是觉得,或许这么一本书,对促进我的事业,有一定的作用。
但实际上,对我来说,是没有帮助的,我甚至从来没有看过这么一本书。
然而我却只觉得,阿邓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
还有就是,我送给她一个真皮的背包,这是我本来想做外贸皮包生意,卖剩下来的,已经算是很高档的东西,事实上也是价值达到了一两百元。
再说那条宠物犬,腊肠。
我刚开始的时候,就只觉得,这只狗不仅可爱,样子好看,并且还好像具备超能力一般,无论是听觉,还有身手,都总是突然间就给我一个惊讶。
我把腊肠犬带回家的那天,正好是我母亲的生日,我就顺水推舟,说是要送她这么一个狗,作为我给她的生日礼物。
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喜悦心理,只是叫我,把这个狗,放到三楼的阳台,从而就在那里饲养。
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喜出望外,因为在我的预想当中,我父母有可能是反对我把这么一个狗带回家,他们如果不想养,我哪里能把这个狗继续养下去?
可后来的结果,还是让我心安,腊肠就这样在我家里,有了一个窝,并且每天都有我母亲给他送饭,吃一些我们一家人吃剩的残余骨头。
伴你成长!
记得在前几天的傍晚,天色很好,一片落日的余晖映照着大地,我吹着柔和的风,独自一人漫步在一片青绿的草地上,走着走着,突然间,前面走过来的是一位中年的大叔,他一手牵着一条满身雪白的宠物狗,一手揽住一个透明的胶袋,里面全是一些狗喜欢吃的食物。一会儿又看见那位狗的主人弯曲着身子用手去轻轻地抚摸着那雪白的狗狗,它身上的那些毛在晚霞的映照下,变得更加雪白迷人!那刻我看见了宠物狗,正抬起头来向它的主人,报以一种很可爱的眼神,主人立即从袋里取下一点食物来喂它…
据文字上的记载,狗的学名应该是叫“犬”,它们的视听、以及嗅觉都十分之灵敏,更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之一。自古以来就以其活泼可爱,颇通人意的特点而赢得人们的喜爱。
据考证,我国距今已有五千多年前,就有人开始去养狗了。因此,狗的用途也很广泛,比如狗:可以用来拉车,送信,看守以及捕猎。特别是那些经过特训员去训练过的警犬,它们个个都表现得十分出色,机智,及无比的勇敢,还经常协助着公安战士们去破案,同时跟踪一些不法分子,令他们无处可逃,为公安战士及人民立下了不少的战功!狗,的确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之一。
当看到这位阿叔牵着这个满身雪白又可爱的小狗时,不禁令我想起了在十几年前的一段往事。
记忆中,那天的早上,我快快收拾好家里的一切,然后就准备出门去市场买菜,当我走进市场的路口时,发现今天的市场好像比往日热闹的多了,原来今天是圩日,怪不得有农村的那些叔叔,阿姨们一大清早就在市场旁边,卖这些狗狗,猫猫,鸡鸭之类的东西了。
我曾经听人说:做生意的地方,最好就去捉一条狗来养。第一:可以用来看家,兼守护主人的财物,第二:还可以带些财运给主人家…
于是我快快走近卖狗的旁边,一眼就看见了一条小狗,它一身雪白的毛,非常之可爱,当我弯下身子,去抚摸下它的时候,那眼神好像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时又发现它的眼角有点湿湿的,尾巴还不断地摇摆,好像要迫不及待地寻找新的主人一样。那时我就选定了它,并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我都要买它回家。
那天,卖狗的阿叔也很热心,我付钱给他后,他对我说“老板娘,你眼光真好,一下子就选中了它,这几条狗当中,你选的这条狗是最好,蛮乖的,也很懂人性,你到五金店去购买一条锁链来拴着它吧,担心换了新的环境,它可能会不习惯”。
我说:好的,谢谢你阿叔!我看见这小狗,满身都是雪白的毛,于是我就帮它改名为小白。
当天晚上,在深夜间,突然听到了一阵阵汪汪汪!汪汪汪!的叫喊声,我们夫妻二人都被它惊醒了,当时我爱人他十分怒火,还说:“叫我明天一定要放走它这样”,我根本就不理他,快快走下床来去看下究竟,我想可能是换了新的环境,加上又没有同伴的缘故吧。它看见我后,还在那里不停地叫,最后我进入厨房去弄点剩饭及猪骨给它吃,那时它好像变得安静了,待它吃完那些东西,然后我就牵它到卫生间,教它大小二便这样…
接下来的日子,我经常逛街都会带上它,有时又买一些狗粮回来给它吃,到晚间的时候,我叫声小白,快来冲凉吧,它就摇摆着它的尾巴缓缓地走过来,小白最喜欢就是我给它冲凉。其实小白它像人一样,很爱干净。
有时,如果是遇上我要出远门探亲访友时,(因为车上是规定不可以带上狗狗的)它就会摇着尾巴走到我前面,像有点很舍不得我这样,于是,我就抚摸下它的头,对它说:小白,这次我又要出远门啰!但你一定要听话,看守好家里的一切!它似乎懂得我的意思,然后举起它的双手,像是拜拜那样,它默默地看着我走出家门口的那种神情,经常都会令我感到有点难过和不安!我再转身看它一眼。仿佛看到了它的眼角里,涌出了点点的泪花…
未完,待续,下集更精彩!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故事来不及演绎就已经匆匆收尾。就拿孩子们的童年来说,现在的孩子玩具太多,反而没有值得珍惜的事情或者物品。上代人年少的时候,虽然物质匮乏,但精神却很饱满,哪怕是一件木头雕刻的玩具也充满回忆。现如今几乎很少有值得铭刻的记忆,只有老故事依旧动人心弦。
曾几何时,在那个物质贫瘠的岁月,路漫漫而车马缓慢,那时候大山还是阻隔,流水即是断途,四季依旧分明。山里的人数年不曾远行,所谓的远行也许不到百里,方圆不过关山几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两耳不闻窗外事,在田园与家长里短之间往返重复,所谓新闻也许只是隔壁村里的八卦,所谓见识或许只是多去了几趟关城。
但就是这样的地方,看似闭塞,但往往却能演绎出很多长情的故事。特别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更是动人,那时候,村外的荒野是野性的世界,尤其是夜幕降临以后,狼群才是大山里真正的主人。而对于村民来说,家犬不是宠物,而是伙伴,甚至是救命恩人。
村里的胡二爷就曾经经历过这样的故事,他就是被家犬从狼口中夺回来的其中一位。
那时候,胡二爷才十四五岁,年纪不大,却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作为长子,他必须更早地承担起家里的一部分责任。平日里放羊、耕地、饲喂牲口自然不在话下,肩膀虽然柔弱,但依然能肩担岁月。
当然,生活虽然辛苦而沉重,但胡二爷那时候毕竟还是个孩子,心中的少年心性是无法磨灭的。村里家家都养狗,不但能看家护院,还能防狼,村里人外出的时候时常会带着几条好狗出门。这时候,谁家的狗更壮实更凶猛就成了孩子们炫耀的资本。
胡二爷也一样,几年前就自己挑选了一条壮实的狗仔,一心想要养出一条猛犬出来,他对狗十分用心,有时候自己都舍不得吃得肉骨头都偷偷留给狗吃。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条狗长大后果然壮实且凶猛,在村里俨然已经成了犬王,一身结实的肌肉配上灰色的皮毛,像一头灰色的小老虎一样威猛,胡二爷给它起名叫做“灰虎”。
灰虎的确凶猛,不但在村里的狗群中出类拔萃,甚至还可以在野外与狼搏斗,有时候还会抓回来几只半大的野猪,着实让家里人喜出望外。
但野性十足的灰虎却有个坏毛病,有时候偷偷咬羊吃,一次一只半夜被冻死的羊羔被灰虎给偷偷吃掉了,这下可犯了忌讳,家犬是不能主动吃家畜的,哪怕是冻死的也不行,这样会引起它的野性本能,万一那天再偷吃了别人家的羊,那就更说不清了。因此一旦有偷羊吃的家犬都会被吊死。
那天一大早,灰虎就挨了胡二爷父亲的一顿鞭子,没等到中午,灰虎就被吊在了羊圈的门廊上,听到灰虎痛苦的呜咽声,胡二爷再也忍不住了,一个箭步从家里冲了出去,一把抱住灰虎就往下放。
胡二爷强忍着父亲的皮鞭愣是将灰虎救了下来,从那以后,灰虎再也不能作为看家犬了,被父亲赶出了家门,成了一条真正的野犬,在最开始的一段日子里,灰虎仅在村子周围游荡,每天夜里灰虎的身上总会留下与野兽搏斗后可怕的伤口,每天早上胡二爷就会偷偷溜出去,给灰虎敷药照料,灰虎几次三番都恢复了健康。
幸运的是,灰虎的体格足够强壮,在经历了最初的仓惶之后,灰虎越来越适应野外的生活,它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少,毛发也越发光亮了,看样子生活的不错。不错,灰虎是一条优秀的大犬,当它身上的野性复苏的时候,它有着比野狼更强大的实力。
逐渐恢复野性的灰虎在此后的日子越走越远,村子周围已经难觅它的踪迹,它像一只孤独的野兽一样,渐渐进入了深山,那里成为它新的战场,虽然残酷,但却无比壮烈。
胡二爷与灰虎失去了联系,他们似乎已经越走越远,此后一别两宽,再无见面之时。灰虎的影子渐渐地深埋在了胡二爷的心底。阳光依然往复,日子当然照旧,生活就是这样,一切的波折都需要自己趟过,无论是云轻雾淡还是惊涛骇浪,在时光的流逝下,最终都如过眼云烟,消失在往事里。很多人经常对往事难以释怀,但聪明的人却懂得泰然自若,是啊,你对生活报以咆哮,生活又怎么会回馈给你温柔的波涛呢。
胡二爷的生活与往日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内心多了一份惆怅和期许,惆怅的是对灰虎的担忧,期许的是对再相逢的期待。一天早上,胡二爷照旧赶着羊群去山里放羊,放羊的日子里,一去就是一整天,自己带着干粮和水壶,中午烈日正热的时候,就找个山坳遮阳的地方让羊群休息。
那天中午,胡二爷照旧找了个阴凉处休息,烈日太过灼热,羊群都张大嘴喘着热气,胡二爷就着凉水啃了几口干粮,没多久就枕着木铲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地听到了一阵嘈杂的声音,羊群乱腾腾的慌作一团,隐约中听到了低沉的吼声,半睡半醒的胡二爷刹那间以为是灰虎的声音,因为以前放羊的时候就是灰虎陪伴着他。当他思绪翻转的时候,突然清醒了过来,灰虎早就不在了。
胡二爷定睛一看后大吃一惊,羊群四处奔逃,几匹狼在羊群中四处撕咬,几只羊已经倒在了血泊中。胡二爷心中大骇,四肢都因为惧怕产生了颤抖,但他又深知,这些羊是他们一家赖以生存的生计,绝不能损失。
此时,他已经顾不上害怕,提起木铲就咆哮着冲了过去,几匹狼此时还顾不上胡二爷,当胡二爷的木铲狠狠地打在一匹大狼的腰上的时候,大狼惨叫一声趴在地上翻滚起来。它的惨叫也引来了其它狼的注意,这群刚刚嗜血的狼正处于狂暴的状态,它们低吼着向胡二爷围拢了过来。
胡二爷手持木铲不断后退,后背紧靠在山岩上,面对着凶狠的大狼,他手持木铲绝望地挥舞着,同时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喊声。人这种动物,在危机关头往往有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一种是出奇的冷静,一种是绝望的嘶吼。胡二爷此时正是第二种,但这不是怯懦,而正是因为深知结局的残酷,才会对自己不可逆转的处境产生绝望。
然而,胡二爷等待的残酷并没有到来,几匹大狼突然停下了脚步,它们敏锐的耳朵齐刷刷地转向了后方。不一会儿,一阵低沉的如同闷雷一样的吼叫声隐约传来,并越来越清晰了,胡二爷向后山看去,稀松的黄土坡上,一道黄色的尘土高高扬起,吼叫声就是从尘土中传出,并且越来越大了,隐约中透着怒吼和焦躁。
灰色身影落地后一个闪身就站在了胡二爷的身前,胡二爷这才发现是灰虎,他欣喜地发现,灰虎更强壮了,四肢粗壮,肌肉结实有力,但他又发现,灰虎身上不少已经不长皮毛的伤疤,他心中一酸,野外的生活并不好过。
思绪转瞬即逝,眼前的危机并未解除,几匹被撞懵的狼此时反应了过来,它们围拢了过来,目标盯上了灰虎,灰虎也不示弱,嘶吼一声主动加入战团,“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它之所以能在野外活下来的原因之一。但以一敌三并不容易,灰虎腹背受敌,显然不能持久,胡二爷手持木铲却无从下手,怕误伤了灰虎。
不久之后,一匹狼借机咬住了灰虎的后腿,灰虎惨叫一声跳出战圈,它似乎知道不能力敌,踉跄着吸引着狼向后山跑去,逐渐消失在山背后。
赶回村里的胡二爷连忙招呼了一群人回来寻找,他们沿着血迹找了一天,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在一片荒地里找到了灰虎,虽然失去了血肉,但它依然昂首站立着,如同一座丰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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