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处、人力资源部,院校、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管理的人员、培训讲师,有志与从事企业培训者等。
三、培训级别及收费标准
高级企业培训师(略),企业培训师(略),助理企业培训师(略)
四、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企业培训师职业考试教材等;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培训师、高级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报名资格和条件:
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企业培训师二级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
2、从事本专业工作19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满30岁(部分省份考点有此项)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4年以上工作经验
2、硕士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本科学历+4年以上工作经验
4、8年以上工作经验,年满28岁;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6年以上工作经验。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2年以上;
七、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八、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加盖考点省(人社厅)职业资格鉴定专用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