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日用化工原料,研制胶状、液状、粉状和固体化妆品配方及制订生产工
艺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色觉、嗅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一级/高
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1
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
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本职业
员职业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特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所应为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操作技能培训场所应具有
化妆品样品制备的相应设备。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
②③
读应届毕业生)。
腔清洁剂制造工、香料制造工、调香师、香精配制工、日用化学用品配方师等,下同。
②本专业:化妆品技术、化妆品工程技术、化妆品制造技术、化妆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
营与管理等化妆品专业或化妆品方向的有关专业,下同。
生物制药工艺、生物制药技术、合成生物技术、药学、医学生物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化学、
2
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