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恩施的江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82860085称,2023年7月与青岛一家公司签订代为申请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合约委托书,但当时没有申报成功,该企业事后推脱责任,退款额与预期相差甚远。在记者的调解下,双方就退款方案达成一致。但是该代理协议部分内容涉嫌“造假”,应得到否定性评价。近年来,青岛法院审理多起涉及委托代理评审职称的案件,提醒打工人评职称请走正规渠道,切莫投机取巧。
现状
评职称找代理
这事不靠谱
2023年12月,江先生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得知,办理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而且专业对口,但是江先生单位的两名员工均为高中学历,没有专业。“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委托公司的刘老师,他回复说,‘先走线上申报,申报不成,还有线下渠道。’”江先生带着疑问又去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知,线上审核通不过就是通不过,并没有所谓的线下渠道。
解析
代理行为涉嫌造假
在江先生的事例中,申请助理工程师所需资料中有一项为“继续教育学时”,委托公司负责人称:“江先生让我们给他弄,我们就给弄了。”记者查询政府网站发布的职称评审通知,有关纪律要求明文规定:申报人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手段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并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山东中苑律所赵琰律师表示,若代理机构做考试辅导、帮助整理材料这是正常开展的业务,但如果谎称有内部渠道、包过、不成功不收费、全程代办、不需经正规申报程序等,则为违法。本案例中涉及的“帮忙弄继续教育课时”,即为造假。
工程类职称评审须发表论文、继续教育课程达到一定学时,这对工程岗位职工来说,不是容易事,是职称评审的“难点”,这也让职称代理机构有了市场。
案例
应通过正当渠道
实现自身诉求
青岛中院2023年6月发布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2020-2022)表示,民法鼓励民事主体按照意思自治原则进行民事活动,但并不表明其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约束,民事主体不能以有害于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方式、手段实现民事权利。当事人支付大额金钱,拟通过非正常或非正当的途径实现目的。这种请托与被托的行为往往损害正常社会秩序和管理机制,冲击公共秩序,应当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