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荟颖宠物医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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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荟颖宠物医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情况
三亚荟颖宠物医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工业园路七彩阳光小区B幢2号商铺,主要利用现有商用楼结构进行装修改造,对宠物进行化验、诊疗、胸腔、颅腔、腹腔、绝育等手术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77.8m2,共两层,一层设有前台、猫诊室、犬诊室、污水处理间、固废间等,二层设有卫生间、DR室(辐射环评另行开展)、手术间、住院区、休息室等。
项目预计最大日接诊生病宠物数量25只,接诊对象主要为家养宠物猫和宠物狗,不接诊携带或疑似携带狂犬病毒的宠物猫犬。本项目年运营300天,日工作8小时,即年接诊服务宠物7500只。
项目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3.08%。
根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相应标准限值,与生活污水共同汇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至三亚市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处理。
(二)废气:臭气经过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5m高的排气筒外排,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有机废气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项目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区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落实好各项噪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加强噪声源及废气的治理,控制区域内宠物的吠叫等噪声源污染,采用隔音门及隔音窗等措施隔离噪声,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噪声、废气达标排放。
(二)确保项目污水管道及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避免污、废水的跑冒滴漏,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合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流入外环境。
(四)加强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四、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其他要求
主办: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