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是2013年成立的观鸟组织,其团队成员主要为北京地区高校的观鸟爱好者,现有在册会员近300人,会员们活跃在鸟类观察和保育理念宣传一线,定期面向市民举行导赏活动。研究团队于2022年下半年在北京宛平湖公园和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进行多次参与式观察,参加“飞鸟”组织的导赏活动,观察他们观赏鸟类和交流互动过程,了解其对观鸟和鸟类生态的认识,并对观鸟组织中7名有着2年以上观鸟经验的青年观鸟者进行深度访谈,探究其对鸟类行为、人类与鸟类关系及观鸟实践中伦理准则的理解。
本研究旨在考察观鸟实践中人与鸟的物种边界如何跨越并维系,借此探索当下中国城市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可能性。研究发现,观鸟实践中人-鸟的物种本体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物种边界既可被跨越,亦被刻意强化和维系。观鸟者跨越物种边界对鸟类的理解通过“识别”鸟种而建立,同时经由对猎奇欲望的克制、日常生活中与鸟类偶遇而得到强调并维系。在遭遇养鸟之时,野生与驯化间的张力使人-鸟间的物种边界愈发复杂。观鸟实践中,人鸟关系的特殊之处在于观鸟者并未将鸟类行为进行拟人化理解,也未视其为环境客体,而是使其为与人类平等、具有独立意识存在。这一特殊的伦理关系在观鸟实践的不同维度中呈现,在跨物种协商的实践中生成、维持并浮动。
一、识别:观鸟实践中鸟类本体的转译
观鸟是个体借助望远镜、相机等设备,捕捉单只鸟的形体、叫声等特征,以识别鸟种、记录出没时空并观察其习性状态的活动。通过“观”的实践,观鸟者将鸟类从作为环境的无关客体营造为具有自主意识和独立行动能力、人类共生的物种。在此过程中,观鸟者世界的边界得以扩展,对世界图景的想象从以人类为中心延伸到鸟类世界,不同鸟种的生命线条汇入个体生活,呈现出不同物种生命状态的交叠。
识别是一切观鸟行为的前提,包含积累鸟类知识、捕捉、辨认、标记出没时空等环节。多位资深观鸟者均强调“认识”的基础性作用。“一定要认识,不然我觉得你拍它也没有意义,拍半天都不知道它是什么。”(筛子哥,2022-11-19)观鸟者在前去观鸟之前会对某一地区特定时节出没的鸟类进行初步了解。“学习一些基础知识很重要,你在云南那些密林里面,可能就看到鸟的屁股,或者听到叫声,你得根据这些小的特征去判断它是什么。我们暑假和一些不参加观鸟的同学去新疆,那些同学就觉得你们这帮人‘视力’不太一样(笑)。”(奥羽,2022-12-01)观鸟者依据鸟类特征与特定鸟种建立深程度的关系,使得处于旷野、野生而不被认知的物种被赋予意义。
为使“识别”的过程更加有效,专业设备必不可少,望远镜尤其发挥着关键作用。“我们双筒手持是8倍,超过10倍的话手持就很不稳定。单筒可以直接从20(倍)起跳,比较适合看水鸟,因为水鸟隔得比较远也比较静,它不像林鸟那么好动。像柳莺啊或者山雀,这种喜欢蹦迪的林鸟就得用双筒。它的机动性比较好,调节起来操作方便。”(筛子哥,2022-11-19)望远镜作为视力的延伸,极大增强了“观”的可能性,使得技术手段在不同情境中能针对不同鸟类行动特征做出机动调整。此外,拍摄也是服务于识别的关键环节。相较于用眼观察,相机能够更客观地记录鸟类特征,便于观鸟者事后对照图册和识别软件识别。
在“捕捉”的基础上,观鸟者携带从自然环境中获取的鸟类特征,结合观鸟图册、网络信息和小程序软件定位鸟类名称,获知这一鸟种在中国境内的迁徙路线、生活习性及某一时节的出没区域。“9月份一般是迁徙季,从10月开始、十一过就开始爆发。开始会有先头部队,然后慢慢聚集。因为鸟也会等,它会凑一团,凑齐一个种群、一个规模的群体才会走……新编的两本单独的中国鸟类野外手册,一个是鸻鹬,一个是猛禽,这两个也是难点。我之前去连云港找我朋友,看了一圈鸻鹬看得我头真的很大,很难记住,因为它们太像了。图册上就是熟悉一下,认下特征。乐观的话,可以从事更深度的研究,对它的境遇什么的都有更深度的了解。”(筛子哥,2022-11-19)观鸟者与鸟类建立的关系是以鸟种群体为单位的。即使现实遭遇的鸟类是独立的一只,观鸟者对于这只鸟的想象依然依托于对应鸟种而展开的。
识别是打开鸟类世界想象的钥匙。在具备鸟类专业知识的之后,观鸟者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变化——鸟类迁徙的时序被编织进个人的日常节奏,人类世界引入了另一物种鲜活的生命体验。大丰哥提及,当自己看到刮大风时,会想象百望山的猛禽是否会出现;在路边看到流浪猫时,他会十分忧心是否会有鸟类因此丧失生命;早间见到扰流时,他感受到同一时空中的鸟类受到干扰栖息于林中不出没。对于大学生来说,生活中经常出现鸟类的偶然闯入使其意识到自己与一群同样聪明、有灵性的生物一同栖居在学校里。“鸟也会藏东西,他们也会在树底下或者土里面去藏一些吃的,留着冬天吃。他们也会犯坏,像喜鹊,它做窝比较豪华,外面枝特别大,里面会用毛去填。它会特别贱。比如说你在遛着狗,他会过来叼狗的毛或者什么牛的毛,去给自己续窝去。外人看就贱兮兮的。很多乌鸦冬天会在树上过夜。它也不是随机选树,就专门挑那些有空调外机的。包括下面有路灯的,它可以躲在路灯的上面,在背光的地方你看不到它、它可以看到你。有时候你走到树下,举起望远镜,你会发现整个树的乌鸦都在观察你。”(筛子哥,2022-11-19)
由此,观鸟者通过博物学的知识体系识别种类、标记时空范围,标记这一种类的鸟在个体日常生活中的存在,与特定鸟种建立联系。观鸟者通过观鸟打开“自然世界的大门”,意识到自己在观察鸟的同时也成为被观察者。观鸟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既是在积累鸟种、识别对照,也是在日常情境中以“共生”的眼光观察它们的习性,体察鸟的处境和情感。最终,在知晓何时何地、何种气象条件下可能会出现什么鸟种,人类逐渐打开一个与鸟类共生的世界。
二、克制:观鸟实践中的人-鸟物种边界的协商
观鸟实践中,人与鸟保持着各自独立的物种边界,观鸟者通过“识别”将鸟类从环境背景转换为与人类物种平等共生的存在,达成对鸟类习性的想象。这一部分,笔者将集中呈现观鸟实践中伦理边界的协商——观鸟者通过刻意强调人和鸟之间的物种差异,拉开与鸟类的接触距离,在克制观察欲望之时尽可能减小对鸟类的干扰。同时,观鸟实践中的伦理边界存在着一个模糊地带,观鸟者因猎奇而接触鸟类的欲望与避免干扰野生鸟类的伦理准则在具体情境中不断协商,使得二者间的伦理张力愈发明显。
(一)人-鸟物种边界的刻意强化
观鸟者遵循着一套伦理准则。这套准则的核心在于尽可能限制观鸟群体的行为,以减少人类生活节奏对野生动物习性的干扰。伦理准则的存在刻意维系并强化着人与鸟间的物种边界,以此激发观鸟者对鸟类种群的尊重和保护。
类似典型的违背观鸟伦理的行为还包括夜间拍摄猫头鹰时不顾鸟类主体感受而刻意做出干扰行为。这些行为既包括随意公布猫头鹰出没的位置,也包括用脚踹树、大声吵闹等为便于观察拍摄而对鸟类生活的严重介入。在观鸟者筛子哥看来,公布猫头鹰的位置意味着违背观鸟的道德准则,是人类对鸟类物种的侵扰。“这种鸟都是不能随便公布位置的,这也是观鸟的道德行为标准。它不同于别的鸟,它是夜行性的鸟,你如果白天去拍的话,很多人会踹树啊或者什么的,让他睁眼或者飞,因为他们都觉得猫头鹰睁眼的时候很可爱。半夜话也会拿手电筒去照猫头鹰,这很干扰它的习性。还有好多人喜欢拍育雏、喂小鸟,都是夜间,打着手电,很容易造成它弃巢,认为这个地儿不安全,就会跑。”(筛子哥,2022-11-19)观鸟的伦理道德要求人们既视鸟类为区别于人类的物种,同时尊重其主体性,使其为与人类平等的存在,而非毫无知觉的客体,因而更需要以鸟类的习性状态为先,意识到观鸟和拍鸟行为本身是对鸟类正常习性的介入,进而有所克制,明确强调鸟和人有各自的生活、有各自的生命周期,强化物种边界,进而尽可能降低对鸟类的人为影响。
(二)观鸟实践中的伦理协商
刻意强化并扩大人与鸟的物种距离之时,观鸟行为给观鸟者带来的猎奇体验使得个人在“观”的满足与克制对鸟类的干扰之间形成伦理张力,由此营造出一个模糊地带——对于究竟何种程度才算是妨碍鸟类存在着诸多争议。观鸟实践的伦理核心在于尽可能避免对鸟类造成人为影响,但在城市中鸟类遭遇的人为影响几乎无法避免,而观鸟实践本身即是人类以鸟类为对象的实践,因此影响的程度往往难以评估,并在具体情境中不断调适。
最典型的莫过于观鸟者对拍鸟者诱拍行为是否合宜的界定。诱拍时“诱”的尺度十分模糊。在筛子哥看来,“繁殖期的话,你是不能这么干的,平时的话可能人少也就默认了。像以食物诱拍,用面包虫和用水,你也不好去区分。最极端的话,你放了一盆水也算是诱,但如果是你像大自然随便哪个地方,比如下场雨都有可能有个水坑,那这个就比较模糊,就是你怎么去判定诱拍。面包虫这种肯定是会被抵制的。”(筛子哥,2022-11-19)究竟何种程度才能被定义为“诱拍”因对鸟类造成的影响程度而不同。诱拍分为食物和声音诱拍两种。当用面包虫等食物引诱鸟类出现在固定地点、对其原本习性和育雏行为造成明显扰动,甚至威胁鸟类的生命安全、造成生理性伤害之时,诱拍行为受到明确抵制。而在其余时候,类似用水诱拍等模糊的行为随处可见,在此意义上,人类行为与自然界中原本存有之物对鸟类造成的影响无法区分,人类对鸟类的行为是否足以达成干扰的标准亦难以明确衡量,因此伦理的边界亦十分模糊。
观鸟实践中存在着一个许可的范围,允许观鸟者的无意和不可避免的观察行为对鸟类种群造成的干扰。“可能有的鸟躲在草里面,你不能说为了看到它就把它趟出来,或者说赶一下它,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为了观察一些轻微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其实人进入自然的任何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我们就是在尽力去减少这种影响。我觉得有的东西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说你要看到猫头鹰只好用手电照,那一两秒钟或者几秒钟开手电我没有什么问题,但你不能说一排人全拿着手电照得跟白天一样。还有追逐鸟是不行的,但正常行进的过程中沿着路线不小心趟起来一个鸟,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但趟起来之后不能一直追着它跑,那肯定不行。”(峰哥,2022-12-02)观鸟实质上是人类进入鸟类栖居生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对鸟类造成影响,伦理原则的核心在于不能有意扰动他们,无意造成的影响可以被原谅,但必须及时意识到并尽可能有所弥补,不能再增大干扰程度。在满足观察鸟类的目标之后,观鸟者必须及时收敛、有所克制,例如在观察到猫头鹰之后及时关掉手电,避免对猫头鹰的夜间行为造成过多影响。
三、遭遇“养鸟”:驯化与野生的道德张力
将观鸟与养鸟进行比较,人与鸟的物种伦理张力愈发凸显。生态观鸟是指在不影响野生鸟类正常生活的前提下,人在自然环境中利用望远镜等专业设备观察鸟类的活动。相较于此,养鸟则是一种人与鸟之间紧密互动的行为,例如草原游牧民族对鹰隼的驯化。
观鸟者与养鸟者均涉及“观”这一视觉活动,二者对“观”的理解和实践却不同的。观鸟者之“观”保持着自然主义的态度,观鸟结果为何都能被欣然接受;养鸟者则追求的鸟在场,将养鸟视作养育和陪伴的过程,由于鸟的生命远比人类短暂,它们的一生往往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人类的眼前。由此,养鸟追求的是一种确定的观察,人与鸟之间存在着亲密关系,几乎不存在生态距离,观鸟则追求一种不确定的观看体验,人与鸟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生态距离。
观鸟与养鸟的差别还体现在伦理维度。养鸟与观鸟伦理的本质差别在于前者是驯化状态下的占有,后者则是野生状态下的保护。人类尝试将鸟类驯服是以人类需求为中心的。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养鸟不仅出于赏玩和陪伴的目的,更重视的是为人提供文化和心理层面的意义与情感。“养鸟要是像养孩子一样的情感投入,要与鸟进行互动。”(张同学,2022-11-20)而观鸟者所秉持的是生态中心主体的观点。他们具有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和责任感,认为野生鸟类处于自然状态、不应被驯服。进一步而言,观鸟行为对观鸟者来说是一种“超越其他兴趣的兴趣”,他们会自觉地将观鸟行动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宏大背景中而赋予特殊意义。“观鸟给我的生活加入了一个超越其他兴趣的兴趣,它对我来说可能比看电影、打游戏、打篮球什么的更有意思。”(黑麂,2022-11-13)观鸟实践不仅是兴趣爱好,更在践行生态知识和环保理念过程中具有了责任感。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常常会产生“观鸟者”与“养鸟者”的身份重叠。同时作为观鸟者和养鸟者的人们会将已驯化的宠物鸟和野鸟区分对待——基于现实情感需求,宠物鸟被人工孵化和人工饲养,已经成为人类文化中的一部分,此时鸟是“非人之人”,拥有人的部分习性;基于生态学知识,“野鸟”应该生活于原生自然环境中,是需要受到保护、避免人为介入的野生动物。“对于野生鸟类,还是不要让它们带有更多对人的情感因素,因为它们可能没有办法适应野外的环境。”(张同学,2022-11-20)当“养鸟者”和“观鸟者”两种身份的重叠时,个人既有文化上的情感需求,又受制于面对野生鸟类时的伦理规范,呈现出的抽象的生态学知识与具体情感经验之间的一致。“其实我并不反对养鸟的行为,但是可以去养那些人工繁育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的鸟类,不要去碰那些就是野外捕捉回来的鸟类。”(黑麂,2022-11-13)
在此意义上,营造一个人与鸟的“共生空间”是否可行?“实在空间”“无形空间”都提供了启发。首先在“实在空间”层面,美国家庭经常会在后院的草坪上安置一些喂食器或者水槽,以供过路的野鸟休息和补充体力。这些装置为觅食困难的野鸟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良好的生态友好性。这同样是一种观鸟实践,它打破了观鸟与养鸟的生态界限,使人们的后院成为一个流动的观鸟站,人们在家中便可以观赏到不同种类的野鸟。这一实践一定程度上弥合了裂隙、创造了共生的空间,人能够在确定的个体场所欣赏到不确定的鸟类,展现了人与鸟的互惠互酬。
其次,在“无形空间”层面,在人类学的民族志文本提供了启发。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所描述的巴厘岛斗鸡场也是男性气质和声望荣誉的竞技场,斗鸡游戏就是一种“深层游戏”,在斗鸡游戏中,动物在其中扮演的是男性参与者的虚拟化身,他们将强烈的情感与意义投射到斗鸡身上。在这种盛大的动物表演中,男性参与者的主体性在象征层面与斗鸡达到了互通。人与斗鸡虽然存在物理距离,但心理距离却消失了,转变为一种人与物“混融”的状态,若将斗鸡类比成人类驯化的鸟类,人与鸟也可处于一个无形的共生空间。
四、结语
本文基于北京地区青年观鸟群体的民族志考察,探究观鸟实践中人与鸟的物种边界如何实现跨越和强化。研究发现,人-鸟物种边界的跨越通过“识别”实现。所谓“识别”即是依托博物学知识、借助专业设备捕捉鸟类特征,对照鸟类图册获知鸟种名称。正因为观鸟实践中的“识别”,在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鸟类得以跨越物种边界,成为与人类共同的生命存在。同时,人与鸟的物种边界在观鸟实践中依靠克制猎奇欲望、遵循伦理规范得到强化与协商。观鸟伦理的核心是拉开与鸟类的物种距离,将其视为野生的、独立于人的生命体,使物种边界得以维系与强化。此外,养鸟与观鸟行为的差异是驯化状态下的占有与野生状态下的保护之间的差异,而个体的情感需求与生态学知识实际上是并行不悖的。
由此,观鸟实践中的人与鸟物种边界既被跨越,又被维系和强化。人类学的多物种民族志中讨论的人与动物、与自然的关系是双向平等的,而非“环境决定论”或“文化决定论”层面的单向不对等关系。视角主义认为人与非人类都根据自己的视角理解现实世界,且视角可以转换。在观鸟实践中,观鸟者承认人与鸟的共性与差异,他们经由认知鸟的种类而得以想象鸟类的迁徙方式和生活习性,肯定鸟类存在的“人性”,并将鸟的行为与带有文化意味的人的行为类比。在此过程中,人得以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将鸟类视为平等、具有独立意识的物种存在,赋予鸟类以尊重,体察它们的生存境况。观鸟者并未将动物完全当作人来看待,而是在多物种互动的关系中站在动物的角度反思人类的行为。
就当下而言,人与动物共创生活空间是可能的。其一,我们应该认识到人与动物之间是“平等互惠”的关系,不能只满足人类自身需求,而忽视对动物及其栖息环境的影响。其二,人、动物与自然是一体的。人与物二分的观点试图向人们说明自然是一个完全有别于人的王国,动物应生活在完全排除人为因素的自然中。我们应重新审视这一观点,不能因人与动物的差异进而将人类排除在自然之外,这样人与动物才有共创生活空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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