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陈的用户称16年2月底,在百度糯米网站团购了一份套餐,订单号:1069079935。
当天去饭店后把密码给了服务员,却被服务员告知该劵已被动结,也就是说无法使用了。但是事后我发现该劵无法退款。
以下是百度的回复:需要您用下单的手机号码(购买商品时接收短信的手机号)致电百度糯米客服处理,如您的手机已经不使用了,需要您提供下单手机的充值记录/通话记录和支付此款商品的支付凭证联系在线客服处理。
也就是说,只有我当时的绑定到百度账号的手机号码联系客服才能退款,但是号码已过期两年,现在根本找不到当时的充值和通话记录。
对此,百度糯米回复称:用户解冻需要提供该手机号码之前的通话记录截图或充值记录和被冻结订单的支付凭证截图才可以解冻的。
案例二:恶意冻结退款不予退还
童先生正常购买的糯米券,觉得买多了想退款,但钱被冻结了。订单号:932053723。
百度糯米用一个无从查证的空号即作为推辞,便无故冻结消费者的资产。
对此,百度糯米回复称:已致电用户已解决。
案例三:退款迟迟不到账
王女士2016年1月7日,发现百度糯米账户被异地盗刷5笔到店付订单,金额达1688.81元元。订单号:944963193264。
分别是政和饭店到店付三笔,分别是99元,194元,479元,阔嘴搭酒店到店付459元,以及一笔充值金额457.81元。在和百度糯米和百度钱包沟通了一周后,有四笔款已经退还到银行卡,分别是政和饭店到店付(194元,479元)阔嘴搭酒店到店付459元,和一笔充值现金457.81已经退还给我了。
案例四:团购券退款金额与实际不符
田女士称于16年2月19日团购了3张香婆婆火锅店的百元抵用券,订单号:1074187643。
客服的解释是系统就是这样算的,不给解决。百度糯米投诉也是这个答复,同样的,如果这次购买我分两笔订单,第一笔够2张券,79+79.第二笔95,消费的时候只消费第一笔订单,第二笔不消费应该退我95,这是明显的系统问题。
案例五:团购退款失败查询无此订单
郭女士称团购付款后,未发送团购验证码,订单号:1068564069。
拨打客服热线,客服让申请退款,结果退款失败。客服推卸责任,说是第三方票务网站问题,让打第三方票务客服热线。
结果第三方票务热线根本没有这款订单,相互推诿,不解决问题,2月16日团购的,说联系客服处理,2月17日仍然未处理。
对此,百度糯米回复称:已帮助用户重新办理退款2-5个工作日到账,用户接受。
案例六:团购通用代金券到店不能使用
满女士团购了芙蘭阁花店98元节假日通用代金券,订单号:1062641439。
到店消费后商家表示不能使用,于是让商家开具了消费发票,且盖了商家的章子。随后向糯米反应,糯米网核实之后表示情况属实,但商家说只赔偿我十元,本人表示不满,商家说50。
但由于百度糯米的虚假团购我已经损失了102.且本人已经留有消费发票,糯米网非要说这个发票不可以,为难消费者非要我去商家开个证明。
本人非常不能理解国家都承认的发票怎到到糯米这就不可以了?随后要求他们领导回复,至今也没有答复。
案例七:取消用户订单并拒不赔偿
桂先生称于16年2月15日晚21点19分成功在百度糯米网上提交了订单编号:990249758的订单并支付成功。
订单金额15.8元,其中抵用券支付15元,现金支付0.8元。但订单生成后百度糯米擅自取消订单并发起退款请求,理由为:“优惠券不符合使用条件。本优惠券使用条件为新客。
虽然我的手机号、上网ip、手机标识号等信息是新的,但我的支付方式曾经在百度糯米上用过。”而优惠券的使用说明为“限新客使用”,并没有提及购买时支付方式的问题。更何况新客的定义在整个购买过程中并没有任何提示。
最奇葩的是,昨天中午联系百度糯米客服时百度糯米突然表示愿意赔偿10元经济损失。因为我实际损失是15元,故未谈拢。下午百度糯米客服再联系我时就拒绝做任何赔付。连那个10元的现金赔偿也没了。
我的观点如下:
2、百度糯米客服始终强调新客的定义在网站上有,但我至今没找到什么地方。相信就算有那也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对于直接关系消费者利益的规则,故意掩盖这也是商业上的不诚信。
3、先前表示愿意赔付10元,后又表示拒绝赔付。连售后都可以为所欲为。
对此,百度糯米回复称:告知用户经过核实您在2015-07-27有购买过商品的,并不属于新用户,是不符合活动规则的,用户表示不接受,告知用户关于新用户已经有明确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