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建委举办全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宣贯培训会,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21)(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绿色建筑建设、设计、能评、施工等行为,推进全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建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吴建忠出席培训会并作动员讲话。他回顾了“十三五”期间和2021年我市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参会单位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
01
将高品质绿色建筑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
要持续加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性执行力度,解决绿色建筑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02
要着力构建与绿色建筑相适应的技术体系。
要继续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探索应用绿色建材技术产品,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
03
要夯实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相统筹的机制。
要加强对条例规范的学习认识,提高法律执行的力度;按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设施工阶段与竣工验收阶段的衔接;注重绿色建筑运行,强化绿色技术措施运行到位,减少建筑能耗。
本次宣贯培训会特地邀请了浙江大学、浙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标准》主编单位的7位专家进行授课。7位专家分别从建筑、结构、景观、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平面等方面对《标准》作了详细解读。
1.
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编制体系
《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景观设计等章节体系,结合浙江省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语言转化为设计师可执行的设计语言,并针对各项条款的内容对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预测评分研究。
3.
要点内容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本次修订保留了2016版原标准的部分条款、修订了部分条款的内容或表述、删除了部分专业界面不清晰或结构设计人员难以把控的条款、纳入了《国标》中对应结构专业的全部控制项和评分项内容;《标准》结合本省实际,从设计的合理性和用材经济性出发,新增了部分章节;《国标》控制项和评分项纳入本次修订时,进行了一定的整合,设计项目需根据绿色星级要求,对照《国标》进行合理赋分;本次修订在整合《国标》条款时,结合浙江省实际对部分条款做了适当调整。
给排水专业
电气专业
《标准》增加了多项智能化设计的要求,增加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等方面的内容,协调了与多部新版《国标》(如变压器能效标准)的关系,解决了原标准中的部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