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证券简称:威华股份编号:2009-02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99号"文核准,2008年5月13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4,033,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78,951.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254,048.34元,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5月16日到账。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08]第0723400453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公司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募集资金1,109,610,952.12元,利息收入1,268,165.73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1,860,784.34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说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多于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多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果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09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09年7月29日至2010年1月28日止。
公司承诺: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森林先生、张齐生先生、薛云奎先生和张小丽女士就此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保证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为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并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违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保证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金额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举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并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承军先生和俞建杰先生就此发表以下专项意见:
1、威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威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其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威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威华股份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证券简称:威华股份编号:2009-02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7楼董事会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09年7月29日至2010年1月28日止。公司承诺: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在2009年度公司向农业银行梅州分行申请的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梅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公司自有房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期限为一年。
证券代码:002240证券简称:威华股份编号:2009-023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7楼小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达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保证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金额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举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并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