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我们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被称为是人类的终极问题。或者换句话说,生命是什么?生命的意义为何?这样的问题被认为是永远没有答案的。哲学问题一般被认为是没有答案的,但是,哲学思考又是不可以避免的。哲学思考使得生活更加有意义,使得我们更加的成熟。所以,我们又经常地对于这样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进行着思索,试图去寻找某种可以让我们认为“可能的”回答。
我们可以观察到这样一种基本的事实,即生命的行为表现为对“快乐”的追求——尽管对于每一个个体生命形式来说,其生存不一定是快乐的!我们的行为——饮食男女,生儿育女,功名利禄——无一不是以追求快乐而产生的。饥饿是难受的,于是饥饿迫使我们去寻找食物;为什么饥饿时需要食物呢,因为食物使我们感到舒服,感到快乐;当我们成人时,性的冲动使得我们对异性感兴趣,与异性的相处使得我们快乐。食物使得我们的生命得以存在,因为如果没有食物我们就会饿死,生命就会消失;性交的后果是生儿育女,使得我们的生命得以延续,否则就会“断子绝孙”。所以,对于快乐的追求导致生命的产生,存在和延续。功名利禄可以带来更多的快乐,所以除了对于基本生存的需要外,我们还有更多的追求,目的是获得更多的快乐。快乐引导着生命的一切行为,至少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这样的命题是成立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推出如下的结论。
至少对于大多数人类行为来说,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是这样的。对于其他的非人类生命形式,譬如蚂蚁,蜜蜂和恐龙,我们推测也是这样的。
那么,谁是绑架者呢?
有人说,生命的意义不一定是追求自身的快乐。对于有些人来说,譬如,对于利他主义者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为他人带来幸福。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如果说生命的意义是为了他人的幸福,这也说明他人的幸福是他人的追求。当然,他人实际上也包括这个人,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追求自己的幸福,这也就与前提矛盾了。
我们由此得到下面的结论。
结论2:生命的意义(或者说无意义)在于繁殖(并抚育)后代。
这样,我们的生命实际上是绑架者的奴隶,生命的存在是为了后代。生命的个体是延续后代的工具而已。是谁在使用这个工具呢?谁在生命的延续中获得好处呢?当然是绑架者。
那位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绑架者是谁呢?他用虚幻的快乐引诱我们为他而生存,当我们打算不满足他的需要时,他还用痛苦来惩罚我们。生命在死亡之时会有痛苦,这种痛苦实际上是绑架者让生命不要留恋这个世界,是在催弥留之际的生命尽快离开这个世界。这是绑架者的花招,是他在迫使生命个体在完成了(或者没有完成)其既定任务后离开这个世界。绑架者是无情的。生命个体以带着痛苦的啼哭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他要为了其他的存在(绑架者)而无意义地生存;最后仍然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绑架者要他走。生命自身的意义是没有的。
在众多的生命形态中,令人惊奇的是,有一种生命形式居然会悟出这样的道理来。这就是人类,或者说是人类中的大彻大悟者。我们观察到,人类(至少就我们目前所知)有宗教行为。神的概念也许只有人类才有(或许一些动物也有,譬如我们的宠物可能会把自己的主人视为神)。人类具有的神的概念,尽管不是所有人都具有,但是,这种信仰行为是十分普遍的。事实上,没有证据表明神一定是存在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当多的人十分虔诚地相信神的存在。因为,尽管没有证据证明神是存在的,也没有证据证明神不存在。
对于神的信仰,可以从上面的议论中获得一定的启发。神——就是“绑架者”。人们会感觉到幂幂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总是在控制着自己的行为,这种控制常常表现为通过欲望满足的方式来实现。这种潜在的力量是令人敬畏的。它可以给予你无穷的快乐,如果它愿意的话;它也可以给你带来无尽的痛苦或苦难,如果它打算那样干的话。生命实际上是不自由的,受到这种力量的全面摆布。人们看不见它,却感觉到它无所不在。这就是神,是人类心理意识中“神”概念的起源。生命是为神而发生的,生命的意义是为神服务。西方的《圣经》说的故事就是这样的。
生命的形式不仅仅是人类生命,其它生命也应该为神而存在;它们的生存仍然是为了繁殖自己的后代,而他们的后代并不属于它们自己而属于某个超越自己的“神”。这样,我们就可以推测出这样的结论,即不同形式的生命是为同样的神而服务的——没有理由假定有许多不同的神。
结论3所有的生命形式都是为了同样一个神而发生的。
那么,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总生命意识”呢?我们可以从生物学最近的一些科学发现来找到证据。
在比尔.布莱森(BillBryson)的《万物简史》(AShortHistoryofNearlyEverything)的第五部中写道:“一切生物都是从原先同样蓝图发展起来的产物。作为人类我们不过是发展得更加充分而已——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本保存38亿年之久的发霉记录本,涵盖了反反复复的调整、改造、变更和修补。令人惊讶的是,我们甚至与水果、蔬菜十分接近。发生在一根香蕉里的化学反应,和发生在你身上的化学反应约有50%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这句话怎么多说也不会过分:所有生命都是一家。这句话现在是,恐怕将来也将永远证明是世间最为深邃的真情告白。“(万物简史,(美)比尔.布莱森著严维明陈邑译,接力出版社,2005,2;第377页)。
这些思想启发道金斯(RichardDawkins)于1974年提出,选择的单位是在个体层次之下的,基因本身才是真正的选择单位,即生物体的发展就是满足“自私基因”的要求,而生物个体只不过是基因的储藏所,一个身体就是基因保持基因不变的途径。换言之,任何有机体只不过是基因复制自己的工具而已。道金斯由此推论,讨论亲选择和表面上的利他行为是没有意义的。生物个体只不过是基因识别自己拷贝的地方,身体的作用仅仅是保存基因的拷贝和制造更多的拷贝,因为基因并不在意哪个身体碰巧是他暂时的家。因而“成功的基因的一个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它的无情的自私性。”(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第3页)。……….道金斯将基因作为选择单位的陈述——“基因才可能是永存不灭的,而肉体或其他更高的单位都是短命的””(彭新武,《造物的谱系:进化的衍生、流变及其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1,第76,77页)。
在比尔.布莱森(BillBryson)的《万物简史》(AShortHistoryofNearlyEverything)的第五部中写道:“无论是什么事导致了生命的开始,那种事只发生过一次。这是生物学上最非同寻常的事实,也许是我们所知道的最不寻常的事实。凡是有过生命的东西,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它的始发点都可以追朔到同有原始的抽动。在极其遥远的过去,在某一时刻,有一小囊化学物质躁动一下,于是就有了生命。它吸收营养,轻轻地博动几下,经历了短暂的存在。这么多情况也许以前发生过,也许发生过几次。但是,这位老祖宗小囊干了另一件非同寻常的事:它将自己一分为二,产生了一个后代。一小袋遗传物质从一个生命实体转移给了另一个生命实体,此后就这样遗传下去,再也没有停止过。这是个创造我们大家的时刻。生物学家有时候将其称之为“大诞生”。
“无论你到世界的什么地方,无论你看到的是动物、植物、虫子还是难以名状的东西,只要它有生命,它就会使用同一部词典,知道同一个代码。所有的生命都是一家”。马特.里德利说。我们都是同一遗传戏法的结果。那种戏法一代一代地传下来,经历了差不多40亿年,到了最后,你甚至可以学上一点人类遗传的知识,拼凑个错误百出的哮母细胞,真哮母亲细胞还会让它投入工作,仿佛它是自己的同类。在非常真实的意义上,它确实是它的同类。“(万物简史,(美)比尔.布莱森著严维明陈邑译,接力出版社,2005,2;第262,263页)。
显然,我们的结论是:
结论4:“总生命意识”是基因。
人类总是在寻求突破生命大限的可能,在徒劳的努力之后,大彻大悟者感觉到生命个体只不过是“总生命意识”的部分或体现或工具而已。于是,个体有限的生命存在是植于“总生命意识”无限的发展过程之中。认识到这一点,大彻大悟者终于意识到长生不老是存在于“总生命意识”而不是生命的个别个体上。意识到这一点,大彻大悟者开始不怕死亡,通过修练而达到大彻大悟者的境界,然后去体验“总生命意识”的无限存在,从而实现生命意志的永恒存在,是无数多人一直都在实践的过程,这就是宗教行为中普遍存在的修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