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所属事业单位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热带植物隔离检疫中心和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事业的发展需要,联合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热带植物隔离检疫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和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无不良记录;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热爱检验检疫事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4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招聘的岗位、职数、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工作地点及待遇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原件1份;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有关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个人简历1份和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要求,应聘符合条件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将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实际需要,本次招聘考试科目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2.考试科目为笔试、现场操作和面试,分值比例分别为30%、40%、30%(具体岗位的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1)。请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1.笔试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165号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办公楼。
(2)笔试方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内容以招聘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
2.现场操作考试
(2)现场操作考试方式、内容
3.面试
(1)参加人员范围:根据笔试和现场操作总成绩(只参加笔试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按照招聘职位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时笔试和现场操作考试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及时在海南局网站公布。
成绩出现并列第三名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空额,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成绩汇总。
面试结束后,参加考试科目的成绩按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所有分数均依据“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六)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若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确定的聘用人选,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对拟聘用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其聘用期间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事业单位联合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