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致参加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的倡议书!
考生朋友们:
浙江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欢迎参加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公务员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责,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条通过平等竞争进入党政机关的重要途径。为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良好考录环境,我们郑重向广大考生提出以下倡议:
一
诚实报名
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考录公告和报考指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虚报、瞒报、漏报有关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考试资格,不为“试考”虚假报名。
二
踏实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测查考生的基本素质能力。这种素质能力主要靠平时工作和学习的长期积累,同时也需要在考前进行认真的准备。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们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希望大家不要轻信或寄希望于所谓的“精品”“包过”等高价培训班,认真备考,精心准备,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三
诚信参考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的严重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明确规定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中组部新出台的《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也加大了对考试作弊的惩处力度,严重或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请各位考生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这条高压线,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坚决抵制任何集团作弊、利用各种手段作弊等违法行为。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
四
严格防疫
认真阅读《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公告》,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我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的防疫措施和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一名国家公务员的必备品格。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践行诚信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考录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10日
来浙返浙人员防疫政策
(一)对入境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来浙返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入浙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时限仅适用于各阶段结束前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下。
考生防疫要求
(一)申领浙江“健康码”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和公开遴选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8天(2021年11月13日及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
(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
(三)考点考场防疫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2021年11月10日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院
0571-88396764,
88396765
杭州市
0571-86927893
宁波市
0574-87145993
温州市
0577-89090508
嘉兴市
0573-82214528
湖州市
0572-2057313
绍兴市
0575-81503309
金华市
0579-82462336
义乌市
0579-85435156
衢州市
0570-3074577
舟山市
0580-2281692
台州市
0576-88582115
丽水市
0578-2181620
报考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报考职位对学历学位有何具体要求?
考生能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吗?
一起来看↓↓
关于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2020年、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3、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不能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5、部分职位备注中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如何理解?
6、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和定向生除外)。
7、委培生(定向生)能否报考?
2022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8、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9、公告提到的参加浙江省大学生“村官”项目“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以前由浙江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10、服务西部计划和“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12、现任村“两委”正职笔试成绩实行加分,对“现任”应如何理解?
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对报名时为现任村“两委”正职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报名时非正职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3、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能否享受加分政策?
不能。
14、招考计划中要求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
15、公告、指南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公告、指南中要求“以上”“以下”等情形均包含本数。
关于学历学位
1、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对学历学位有何具体要求?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C类)。
2、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研究生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研究生学历的职位。
具有较高学位人员报考较低学位要求的职位时,参照上述原则执行。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3、党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报考。
4、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5、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能否报考公务员,学历如何认定?
可以报考。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6、报考人员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7、能否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所学专业报考公务员。
关于报名、考试
1、考生能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吗?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不得兼报。
2、未在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能否在取消核减后改报名环节进行报名?
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能否再次进行报考?
4、笔试的考试地点在哪里?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如报考省委党校和省属单位金华监狱,考试地点都在杭州。报考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市或所辖县(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