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浙江之声”设为星标,更容易找到我们哦~
绍兴越州中学创建于2003年8月,是隶属于绍兴市教育局的公办高中。王先生的儿子小王2014年到2016年间就读于该校的美术班,并参加了与该校合作的一家培训机构的培训。王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儿子的班主任跟他说,交十万元给这家负责培训的“浙美美术教育学校”,就可以保他的孩子上中国八大美院之一的鲁迅美术学院。后面那个十万元是这样的,是当时我们儿子的班主任。他说,我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浙美美术学校有这么一条路,只要你儿子的文化课能达380分,保上鲁美,校考就是美术校考肯定给你保过的。
王先生掏了这十万元钱,与“浙美美术教育学校”签订了一份定向培训三方协议。记者在这份协议上看到,负责培训的甲方一栏是空白的,“浙美”作为丙方收取了十万元培训费。协议约定,“甲方有责任保障学员文化课达到380分以上,能在当年鲁迅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制版专业录取,培训费用十万元。”
王先生的儿子努力备考,顺利通过了鲁迅美术学院的校考,在之后的高考中考了412分,超过协议上所写的380分。但最后,鲁迅美术学院按综合分进行录取,不光看高考文化课分数,还要看之前的校考分数,录取分数线是654分。王先生的儿子文化课虽然超过了380分,但综合分只有646分,没有达到录取线,最终没有被录取,只能就读于一家三本学校。
由于望子成龙的希望破灭,王先生一怒之下将“浙美”的所作所为向教育部门作了反映。事后,王先生获知,“浙美”在教育部门并没有进行登记。而据市场监管部门查证,“浙美”只是注册了杭州红方造型艺术有限公司,并无“浙美美术教育学校”的登记注册,涉嫌非法办学。王先生:
工商给我出了几个文件,就是说发现当事人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那么,在查的过程中,发现他有个红方造型公司,这个公司只能培训古筝、艺术类的反正。
据了解,绍兴越州中学与“浙美美术教育学校”的合作始于2009年。合作过程中,“浙美”不仅邀请一些高校老师或社会培训老师到越州中学上课,还将学生拉到杭州进行文化和艺术类的辅导。当然,这些培训都是收费的。王先生:
学校收费是2万5。在学校内培训,在高三上学期送到杭州去培训,这个是学校统一安排。当时是学校给我们开会做工作的,你们送到他那里去,成绩有保障。我们历年以来送到杭州去培训的,基本都能达到90%以上,就是能通过校考。
在这种盈利性培训中,学校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针对家长质疑,越州中学校长钟涛回应,合作的初衷是为了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学校在其中并没有收费。
培训机构跟你们合作当中,你们学校收不收?学校不收费的。那你们就是给他们提供场地,学生也是你们学校的?那就是你们跟这个学校合作,一切都是你们免费提供的?对。
与“浙美”合作办学的公办学校并非越州中学一家,新昌鼓山中学也是其中之一。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校方要向培训机构提供教学场地和生源,培训机构则要给学校缴纳收费总额的5%作为场地租用、水电及管理等成本费用。鼓山中学校长蔡加业:
我们怎么合作呢?培训机构老师到我们这上课,收费是家长跟培训机构的事情。我们这个合作,他是怎么收,我们怎么收?收费我们要求他跟家长收费。大概要多少现在要2万多了。收的这个钱要返我们学校吗?我们是这样,有能力,校友的话,你捐赠给我们学校我们也可以接受。这两年捐赠过吗?也有,多多少少。正常合同里约定怎么收费?5%的水电管理费有的。
学校有没有有偿提供场地,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我们有纪委派驻教育局的纪检检查组,他们在负责调查,他们还在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