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的志愿者工作在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宣传教育部的指导下,由快乐猩球志愿者俱乐部(英文名称:HappyOrangutansVolunteers’Club,以下简称HOVC)负责各项具体管理事宜。
2.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应在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宣传教育部的指导下,按HOVC安排的内容进行志愿服务。
4.在服务期间中途因故需退出服务者,需在归还服务装备及服务证件后,方可退还押金。
5.在服务期间,志愿者负责人将随时了解志愿者工作状况及身体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
6、志愿者开展服务前需与HOVC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
三、志愿者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志愿者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无长期慢性、过敏性、官能性疾病、精神疾病与不良嗜好(如酗酒、斗殴、服用毒品与违禁药物、赌博等)。
2.语言沟通和基本礼貌要求:志愿者应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具备公共场所基本语言沟通的能力;从性别、年龄、民族、信仰、籍贯、职业、身体状况等方面必须充分尊重并公平对待每一位游客,不得使用人身攻击性语言,不允许与游客发生冲突。
3.如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与HOVC当值人员沟通。
3.志愿者会议每年举办4-5次,包括年初培训及志愿者活动启动会议,年中讨论评估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志愿者参加会议的次数不能少于两次。
五、志愿者服务要求:
3.志愿者入园时需出示本人志愿者证件,方可入园。志愿者证不可涂改或转借给他人使用,志愿者也不可未经允许随意带他人入园。
4.志愿者培训后,每一位志愿者都应对动物园具备全面了解(如动物种类、场馆分布、洗手间以及游览路线等),对所在场馆特点以及所讲解动物的情况要掌握。
7.志愿者在动物园服务期间,应当主动热情而有耐心地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向游客讲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讲解或规劝游客文明游园。讲解过程中要注意礼貌,仪态端庄大方,在进行科普宣传或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时,应该言辞礼貌,不能触犯游客的权利或与游客发生冲突,应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游客。
8.志愿者在动物园服务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未经饲养员允许,不得与动物近距离地接触。
9.志愿者在动物园服务期时,不得吸烟、饮酒、睡觉、玩手机、闲聊、离岗、窜岗。
六、志愿者的权利:
2.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随时随地以任何形式根据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动物园及HOVC提出任何意见和建议;
3.有权参加动物园及HOVC举行的一些公益活动;
7.年末获得志愿者证明证书。
七、志愿者福利
2.志愿服务期间提供午餐补助(以餐券、现金等形式实现);
4.参与动物园主题活动可获得优先报名权;
八、志愿者服务注意事项:
志愿者应当避免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行为及状况:
1.未佩戴志愿者证件,穿戴志愿者服,使用扩音器;
2.饮酒、抽烟、迟到、早退、窜岗、离岗、闲聊;
3.玩手机,远离游客不讲解等;
4.未请假擅自不来服务;
5.借用他人志愿者服务证件带人入园;
6.与游客发生冲突导致被投诉,经调查了解确系志愿者责任;
7.未经饲养员允许,擅自攀爬护栏,进入动物饲养区,擅自喂食;
若发生以上情况第一次警告教育,第二次取消评优资格并内部通报批评,第三次劝退并取消下一年度志愿者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