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4号》,现将2024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二、成绩合格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成绩合格,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2.成绩合格的全日制在校生,需在取得毕业证(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当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电子证照颁发)
1.资格申请日期在10月14日至10月28日的考生,电子证照查询与下载于2024年11月18日开通。
2.资格申请日期在8月1日至8月15日的考生,电子证照查询与下载于当年的9月10日开通。
五、证书补发
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以后,不再补发纸质证书,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省考区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