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对于宝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但对于生育保险很多宝妈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如何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生育保险的那些事儿。
一、待遇范围
1、生育住院医疗费;
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3、生育产前检查费;
4、企业参保职工生育津贴;
5、生育补助金。
二、享受条件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其中,生育津贴待遇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不满1年的,待缴满1年后,参保人递交申领材料,经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补发。
三、待遇标准
(一)生育住院医疗费
自2024年1月1日起,淄博参保人到医院生宝宝,生育政策调整如下:
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不包括流产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00%全额报销,免除起付标准。比如,本次住院花费3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3300元,则3300元全部报销。
(二)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如下:
项目
定额(元)
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
400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
800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160
绝育手术
1000
复通手术
2000
(三)生育产前检查费
生育产前检查费按照定额1000元报销。出院结算时直接抵扣医疗费。
(四)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期间,其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外地),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配偶住院分娩的,按照我市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四、报销方式
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出院联网即时报销,生育信息自动上传,实现“免审即享”,但是有几种特殊情况需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一)特殊情况
1.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市外生育住院(包括流产)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生育(包括流产)住院、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医疗保险费缴费不满一年、待缴满一年后生育津贴发放;
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享受生育补助金等。
(二)所需材料
1.门诊流产: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
2.住院流产:结算单、出院记录;
3.异地生育: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4.配偶生育: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