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记者贾凯)“我都是正规流程走,保险公司就是为了降低理赔金额,不认可专业4S店的方案,然后又没有理由拒绝理赔,就给你一直拖着。”正值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苏州车主陈女士(化名)的维权之路却并不顺畅。3月8日,陈女士向投保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苏州分公司申请维修理赔,却被一再拖延。
车主想在4S店维修
保险公司却要指定社会维修机构
3月6日,苏州陈女士驾车发生意外,爱车前保险杠被撞穿,当场向交警部门与人保公司报案。次日,宝马4S店出具定损单,上面显示前保险杠受损严重,技师建议更换配件,报价为12700元。
在申请理赔过程中,人保苏州分公司的理赔专员与陈女士联系,表示由4S店提出的换件方案未被保险公司批准,目前无法通过理赔核保,并且建议可以由保险公司安排指定社会机构帮助修车。陈女士提出质疑并且拒绝该处理方案,核保理赔被一再拖延。陈女士表示:“保险公司的态度就是不拒绝,不同意,不解决,一直拖着。”
接待陈女士的4S店售后理赔顾问林小姐(化名)透露,目前还有一位车主与陈女士情况类似,双方仍在“扯皮”。3月14日,记者多次致电负责陈女士爱车核保理赔专员,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保险公司无权指定维修机构
车主可向银保监会投诉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指定机构为车主维修?记者向北京某律所高律师咨询,高律师表示:“保险合同并未指定修车地点,被保险人前往厂家认可的4S店是通常也是品质保证的必然选择。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及时理赔,导致车辆无法行驶,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另一位胡律师也表示,针对权益受损,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银保监会进行投诉。
目前,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已于当日,也就是定损后的第7天,和陈女士及4S店就理赔方案达成一致,采用4S店提出的维修理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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