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合理合规合法的进一步沟通和解释。
已分配商家众安保险客服
按照理赔规定,赔付总付款(3312元)的70%为2318元。但保险公司以此病为上一次病的并发症为由,仅赔付526.9元。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前,和我们确认这个病是不是由上一次病引起时,我方已明确告知,医院诊断结果为两种病没有关联性,请保险公司与医院核实。但保险公司在没有核实的前提下,就单方面认定,我方多次上诉,无果,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保险公司草草结案。并告知我方要么接受523.9元的赔付结果然后可以续保,要么按照不是一种病进行赔付但仅能得到1500元的赔付金,前提是退保。我方认为这种强买强卖,诱骗退保行为,极其不合理。我方诉求,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责任义务,按照合同规定,赔付总金额3312元的70%为23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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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有效投诉221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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