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预先提存后备、养老恤贫、互助共济以保生活安定的思想。
孔子所提的“耕三余一”更是典型的提存后备的思想。
2、历代施行的各种赈济制度
与我国早期保险思想相对应的是古代仓储制度。中国处在季风性气候条件的影响,经常发生水旱灾害,因此历代统治者和思想家都极为重视农业生产和仓储备荒,这也是我国自古以来始终以农业为支柱的社会政治经济影响的结果。
3、古代养恤理论推动民间人身相互保险实施
历史上无数事实说明,大灾之后,疫病随之发生,为灾民治病和给死者埋葬,是政府“保民”的大事,必须“急行”。但贫民的生老病死难以全部依赖政府,于是在民间设有“宗亲福利会”、“长寿会”等社会互保组织。
(一)中国近代的人身保险思想
鸦片战争以后,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有识之士开始从西方国家寻找“富国强兵”之策。
魏源在《海国图志》中详细介绍了英国近代保险业的发展情况。书中编者把保险译为“担保”,把火灾保险译为“宅担保”,把海上保险译为“船担保”,把人寿保险译为“命担保”。
——《海国图志》
(二)近代人身保险制度进入中国
1884年英国殖民者首先在上海设立了永福和大东方两家人身保险公司,其后又有美国的联邦、友邦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加拿大的永明、永康、宏利等人寿保险公司相继成立。这些外国人寿保险公司开始只承保在华的外国人,后来也逐渐接受中国人的投保。
(三)近代民族人身保险业的产生和形成
从1865年到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前,我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共有45家,在上海的有37家(其中部分在香港、新加坡等地注册),广州、天津等地的保险公司有8家。1907年在上海成立了华商火险公会。
(四)现代的民族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1、建国前的民族人身保险业
1912年设立的华安合群保险公司是早期华资人寿保险公司之一。1933年7月、1934年4月中国保险公司和太平保险公司分别设立了寿险部,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同时期,福州、天津、北平等地还出现了许多人寿小保险公司,业务层次多样,保险市场前景看好。
1935年,胡咏骐当选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主席。1932年9月,中华人寿保险协进会成立。1935年8月3日,中国第一个保险学术团体一中国保险学会在上海成立。这两个组织的诞生,对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强保险理论研究,推动民族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建国初期的人身保险业
1949年10月20日成立了国营性质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国初期我国人身保险业迅猛发展,但文革期间又处于止步不前的状况。
3、改革开放初期的人身保险业
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长会议决定自1980年起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1980年财产保险业务开始重新办理。1982年,人身保险业务开始恢复办理。截至2004年8月,已开业保险公司和正在筹建的保险公司超过8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