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40问40答
目录
一、疫情防控领域:全力满足4
(一)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包括哪些?4
(二)如何保障疫情防控企业的信贷需求?4
(三)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企业资金需求怎么解决?4
(四)疫情防控企业的融资成本怎么降?4
(五)融资担保费用有没有优惠?5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尽力帮扶5
(六)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包括哪些?5
(七)对这些行业的困难企业有哪些纾困措施?5
(八)如果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或利息,是否影响企业征信?6
(九)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如何履行社会责任?6
(十)金融机构考核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有什么调整?6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人员:便民便捷6
(十一)个人定期存款可否自动延期?7
(十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员包括哪些?7
(十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员有哪些政策保障?7
(十四)如何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免除后顾之忧?7
(十五)金融机构如何保障消费者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8
四、复工复产企业:全面服务8
(十六)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应着重哪些行业企业?8
(十七)全面服务复工复产企业包括哪些措施?8
(十八)应急周转还贷金如何更好发挥作用?9
五、小微企业:增量、降价、提质、扩面9
(十九)2020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总体要求是什么?9
(二十)对因疫情受困的小微企业在信贷上有哪些支持?10
(二十一)对因疫情受困小微企业在减费让利上有哪些要求?10
(二十二)对受困小微企业在保险方面有哪些支持?10
六、三农、扶贫等领域:保产稳供11
(二十四)疫情期间的“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要求有哪些?11
(二十五)扶贫小额信贷可否延长,能延长多久?11
(二十七)对贫困户生产经营受影响的应该怎们支持?12
七、专项再贷款:专款专用12
(二十八)专项再贷款政策主要有哪些?12
(二十九)哪些金融机构可以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12
(三十)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专项再贷款政策?12
(三十一)专项再贷款怎样发放?13
(三十二)资金用途有哪些规定?13
(三十三)全国、河南省再贷款利率政策是什么?13
八、金融服务保障:高效有力14
(三十四)疫情期间在保障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上有哪些举措?14
(三十五)如何提高贷款的审批发放速度?14
(三十六)如何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服务?14
(三十七)对于不习惯使用线上业务客户怎么办?14
(三十八)如何避免流通中的现金成为传染途径?15
(三十九)保障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哪些措施?15
(四十)金融机构自身防疫方面需要做哪些工作?15
附件:17
一、疫情防控领域:全力满足(一)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包括哪些?
生产、运输和销售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重点保障企业。对这些企业实施名单制动态管理。
(二)如何保障疫情防控企业的信贷需求?
(三)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企业资金需求怎么解决?
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四)疫情防控企业的融资成本怎么降?
(五)融资担保费用有没有优惠?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尽力帮扶(六)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包括哪些?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简称“四类行业和一类企业”。
(七)对这些行业的困难企业有哪些纾困措施?
存量贷款:不得简单、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新增贷款:根据企业合理需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利率在原有合同约定基础上可适当下调。贷款期限: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八)如果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或利息,是否影响企业征信?
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类施策,在政策范围内,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在达成展期、续贷、分期还款等条件下,不简单采取司法诉讼、资产查封、账户冻结等过激措施,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九)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如何履行社会责任?
倡导绿色、环保、健康投融资理念,更积极有效地将企业和个人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社会公德、诚信行为表现等情况纳入信贷审批、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流程。组织做好向疫情严重地区的捐赠支持。
(十)金融机构考核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有什么调整?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人员:便民便捷
(十一)个人定期存款可否自动延期?
对于2020年1月24日(含)至2020年3月31日到期、已开立纸质存单或存折、未约定自动转存的个人定期存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动延期并按原利率执行至2020年3月31日。已约定自动转存或可线上办理转存的个人定期存款,存款利率及计结息规则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员包括哪些?
(十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员有哪些政策保障?
(十四)如何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免除后顾之忧?
(十五)金融机构如何保障消费者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
四、复工复产企业:全面服务(十六)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应着重哪些行业企业?
一是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二是对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工程,以及制造行业。三是疫情防控达标的其他企业。
(十七)全面服务复工复产企业包括哪些措施?
全面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大配套信贷支持。及时掌握企业信息,合理加大流动资金贷款力度;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进一步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有效减费降息,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二是发挥优势优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更多领域提供特色产品等增值服务。三是聚焦重要项目工程。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精准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工程。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四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鼓励企业通过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信豫融平台提交贷款申请,加快网上融资对接、线上审批、线上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十八)应急周转还贷金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五、小微企业: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十九)2020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总体要求可概括为“增量、降价、提质、扩面”8个字。“增量”是指2020年,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法人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降价”是指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确保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提质”是指要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续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比例;“扩面”是指新增贷款要更多投向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即提高首贷率。
(二十)对因疫情受困的小微企业在信贷上有哪些支持?
在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一要加大续贷支持。对于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受疫情影响需要续贷的,主动给予1年以内的续贷安排。二要进一步优化简化银行办理小微企业办理首贷或续贷的业务流程,同时不能“一刀切”的要求企业额外增加信用风险分担的措施。
(二十一)对因疫情受困小微企业在减费让利上有哪些要求?
(二十二)对受困小微企业在保险方面有哪些支持?
要主动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六、三农、扶贫等领域:保产稳供(二十四)疫情期间的“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是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二是地方银行机构要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三是保险机构要针对此次疫情,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二十五)扶贫小额信贷可否延长,能延长多久?
对于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小额信贷,各承办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
(二十七)对贫困户生产经营受影响的应该怎么支持?
承办银行要充分考虑春季生产需要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要,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疫情期间,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
七、专项再贷款:专款专用
(二十八)专项再贷款政策主要有哪些?
(二十九)哪些金融机构可以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
目前,河南省能够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优惠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家全国性大型银行河南省分行及其各地市分支机构,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3家城商行及其各地市分支机构。
(三十)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专项再贷款政策?
(三十一)专项再贷款怎样发放?
专项再贷款采用“先贷后借”方式发放,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期向人民银行申请专项再贷款资金。金融机构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专项再贷款的期限为1年。
(三十二)资金用途有哪些规定?
(三十三)全国、河南省再贷款利率政策是什么?
李克强总理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河南省对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2020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在国家贴息基础上,省财政按中央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25%进行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八、金融服务保障:高效有力(三十四)疫情期间在保障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上有哪些举措?
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
(三十五)如何提高贷款的审批发放速度?
建立、启动信贷快速审批放款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三十六)如何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服务?
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APP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三十七)对于不习惯使用线上业务客户怎么办?
提供定期存款自动到期续存、错峰办理养老金支取等便民服务。完善自助机具服务功能,放大字体、简化页面、加强引导,减少非必要的柜面业务办理。对客户已熟悉使用的各类自助机具等线下服务方式,银行机构要合理保留,已经撤销的,要有效恢复或提供替代服务方式。
(三十八)如何避免流通中的现金成为传染途径?
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三十九)保障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哪些措施?
(四十)金融机构自身防疫方面需要做哪些工作?
附件: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
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3.银保监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2月7日、2月15日);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
5.《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支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豫金发〔2020〕15号)。
附件1: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金融服务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0〕15号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近期重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辖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内部资源倾斜,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四)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鼓励地方银行机构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二、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五)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六)加强线下配套服务和宣传引导。对于不习惯使用线上业务客户,要针对性做好金融服务,提供定期存款自动到期续存、错峰办理养老金支取等便民服务。完善自助机具服务功能,放大字体、简化页面、加强引导,减少非必要的柜面业务办理。对客户已熟悉使用的各类自助机具等线下服务方式,银行机构要合理保留,已经撤销的,要有效恢复或提供替代服务方式。
三、增强使命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七)加强社会责任承担。主动承担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责任,倡导绿色、环保、健康投融资理念,更积极有效地将企业和个人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社会公德、诚信行为表现等情况纳入信贷审批、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流程。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服务公众、回报社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能力,组织做好向疫情严重地区的捐赠支持。利用海外分支机构资源优势,协助国内有关机构采购紧缺医疗防疫物资,提高跨境支付结算效率。
四、完善制度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九)加强员工防疫关心关爱。切实关爱员工健康,关心员工家庭,加强员工疫情感染排查,动态掌握本单位人员防疫隔离情况,有效防范管控疫情风险。对于因疫情遇到困难的员工家庭,要积极通过工会支持、职工互助等方式,及时给予帮扶。对于直系亲属参加一线防疫工作的员工,要视情在工作安排和待遇上给予倾斜支持。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金融监管服务质效
(十)强化政治担当。银保监系统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带头,身体力行,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变化,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以及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十一)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外,不提不符合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立异的载体创新,不开不必要的动员会、座谈会、汇报会等,让基层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上级部门要掌握基层部门实际情况,主动为基层部门服务。
(十二)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利用防疫期间专门工作机制,抓好重点工作,做好学习规划。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储备,提高专业素养,做到学以致用,增强解决突发复杂问题的专业本领和能力。
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的通知
银发〔2020〕29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2020年1月31日
附件3:
银保监会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
(2020年2月7日)
周亮: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此次疫情突发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在这场战役中,金融系统责无旁贷,疫情越是吃紧,金融就越要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我们金融系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优化金融服务、主动减费让利、加快保险理赔、积极捐款捐物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坚定不移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行业、保险业保持了稳健的经营,其活力与竞争力、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和市场稳定。
抗击疫情的战斗正在进行,曙光就在前头,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谢谢大家。
彭博新闻社记者:
我们想了解一下疫情对国家去杠杆的政策有什么影响?另外会不会引起更多的不良贷款?对财政赤字有什么影响?谢谢。
刚才记者朋友问到会不会对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是3.22%,比2018年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客观来讲,这次的疫情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住宿、旅游、餐饮等这类小微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总的来看,第一,总量不会太大,严重的疫区,如湖北武汉可能受的影响更严重一点,其他地区受春节因素的影响和防控措施的影响,我们预判不良率会有所上升,但是从整个金融体系运行情况来看,去年我们化解了2.3万亿不良资产,小微企业的不良占比是比较小的。另外,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80%以上,有充足的资源来应对不良的上升。经济和金融实体经济的关系,大家还是要从长远来看,应该说疫情是暂时的,从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回旋余地来看,影响很快就会过去,不会对整个金融造成大的影响。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知道中国政府一直在试图降低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这次疫情对我们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有什么影响?有哪些措施能够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谢谢。
首先,银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我们在这项工作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普惠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19年增长了2万多亿元,增速达到了24.6%,这个增速是远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贷款企业的户数增加了389万户,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下降了0.69个百分点,再加上其他融资成本的降低,合计整个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已经超过1个百分点。受到这次疫情的影响,不少小微企业出现了一些暂时性的困难,银保监会指导银行、保险机构采取了多种帮扶措施,比如很多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对湖北省内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下调0.5个百分点。而且不少银行还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增加了专项的信贷额度,对逾期的利息给予了减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这是从当前应急的情况来看。
我们相信,通过上述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应该会在今年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金融业在疫情防控当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请问,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银行保险业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大家知道,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与社会生产生活、人民的生活需要都是紧密相连的。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立即行动,下发了文件和通知,按照“跨前两步”的要求部署了一系列措施,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觉得更需要金融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做了几方面工作:
一是银行保险业系统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这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抓好工作的落实。
三是强化对受疫情影响群众的金融服务。要求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给予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四是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企事业单位的金融支持。因为现在口罩、防护服、医药消毒水等生产企业在加班加点工作,金融一定要给他们提供有力的支撑。我们还对接了医院、医疗科研和企业,通过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的通道、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和融资担保等各方合力,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单位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
五是做好对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这些企业遇到了一定的困难,所以我们要求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特别是对于重点疫情的区域,要有区域性的融资政策,更加优惠,加大内部的资金转移定价的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
六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帮助部分上市公司度过难关。积极参与货币市场的融资,适度增加债券的投资,进一步增加理财公司的数量。刚才有记者朋友专门关心合理延长存量资管业务的整改过渡期问题,潘行长也做了回答,我们现在正在从实际出发,做内部评估,会尽快公布。适当提高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比例上限,防范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稳定。
除此之外,银行保险业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加强融资对接的同时,对于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服、口罩、消毒用品的企业,重点是疫苗的研发企业,对他们的融资需求我们都主动上门去服务,提供优惠的利率和专项贷款额度,全力保障抗击疫情的资金需求。初步统计,我们对这方面的重点信贷投放累计已达到了2100多亿元。同时,我们还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紧急的支付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应急资金的划转通畅。安排了专属的网点提供特殊服务,有一些人在家隔离了,我们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困难企业和个人,我们作出了灵活的还款安排。保险公司也是特事特办,快速理赔、特案预赔、扩大责任范围、简化理赔要求、放宽理赔条件、提高理赔效率,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中的重症患者提供了预付赔款或者是垫付医疗费,解除患者的后顾之忧。
银行保险机构还在大力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向疫情地区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天,银行保险机构和和行会协会累计捐款超过18亿元。有些保险公司向当前最可爱的人,也就是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白衣天使们,无偿赠送保险保障,如果出现了问题,可以提供人均20-100万元的赔付,体现了人文关怀。金融系统的广大青年也是踊跃捐助,团委系统统计了一下,大概捐款达到了8千万元。各方还捐助了大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我们还通过银行保险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利用他们的各个渠道去统一努力帮助采购防护用品,支援抗疫。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敢于斗争,保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在支持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主动作为,为打赢疫情的阻击战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
(2020年2月15日)
梁涛: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代表银保监会向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自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银保监会党委和系统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是坚持完善政策支持。疫情发生后,银保监会迅速行动,自1月26日起及时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对银行保险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强化金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派出机构也狠抓落实,单独或者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
四是切实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进各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应赔尽赔快赔。积极拓展保险产品责任,降低理赔标准,向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赠送保险保障。积极向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涵盖安全生产、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保障产品。据初步统计,目前已经有35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将400余款的意外险和疾病险责任范围,扩展至包含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和重疾的赔付。74家保险公司向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及家属、疾控人员赠送意外险、定期寿险等多种保险保障,总保额约9万亿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比较关心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现在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有哪些政策或者举措支持复工复产?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企业,又有哪些支持举措?
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信贷保障和投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并且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对于企业在复工复产时可能面临的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合理加大流动资金的贷款支持力度。要引导机构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考虑以适当方式将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者合理调整考核权重,激发基层网点和一线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首先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快信贷投放节奏,合理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2020年人民币贷款和发债规模,优化区域信贷结构,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加快对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二是研究运用已收回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制造业等重大领域,加大对新投资项目的开工力度,积极做好在建项目资金供给。
四是着力推动稳定居民消费和加快释放潜在需求。督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输物流等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的消费,提升服务的可扩展性和便利性,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社记者:
这次疫情对小微企业打击很大,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出台了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政策。你对这些政策有哪些评价?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涉及到三个方面,首先监管规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是审慎监管的最低要求,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具备风险抵御能力,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不因外界的变化而随意变化。其次,在一定时期,银行经营环境发生突然变化,特别是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银行会面临着监管指标达标的压力。第三,作为监管部门,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较为严重地区的银行,我们也会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考虑疫情的客观影响,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对于监管指标达标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在监管措施上作出一些灵活的安排。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在特殊时期,社会公众对在现场办理一些金融业务会有一定的顾虑。请问,银行和保险机构在这个时段有没有特殊安排?怎么样保证公众在现场办理金融和保险业务时的安全?谢谢。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风险,大家对现场办理业务确实存在很多担心。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银保监会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创新服务的方式,努力满足社会的金融服务需求。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四是开通业务“绿色通道”。银行保险机构为抗击疫情开通“绿色通道”,疫区捐款资金汇划业务免排队、优先办。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的紧急取现业务加急办、快捷办,对客户有特殊需求业务上门办、现场办,向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者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请问梁涛主席,刚才介绍到很多保险公司将意外险、疾病险等责任险的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赔付。请问,对于新冠肺炎的患者怎样进行理赔?什么时候能够赔付?对于目前公众如何正确地选择保险产品,银保监会能否给一些建议?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新冠肺炎生命保障计划,这样的一些产品是否能够落地?谢谢。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为消费者提供涵盖生、老、病、死、残等多样化、多种类的保险产品。这次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除了国家医保支付外,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患者就医费用已经得到保障。所以在疫情发生后,我们建议消费者可以结合自身的支付能力或者需要,通过购买医疗险保障更大疾病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或者通过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或者寿险等产品,保障罹患重疾或者身故后的大额支出和家庭收入损失等。
附件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2020〕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
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中小微企业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平稳安全有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各类中小微企业要根据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对复工复产企业开通“火速办电绿色通道”,及时满足用电需求。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机构作用,强化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业务对接,推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大力推广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电力公司)
4.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建立流动人员可追溯信息查询制度,开展有组织的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健康监测,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员工分批返厂上班。协助中小微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协调制定运送方案,有条件的可组织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引导企业就地就近招工,推行线上供求对接和远程招聘,缓解招工难题。对各类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在我省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
二、强化金融支持
5.加大信贷纾困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积极采取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给予支持,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依托权益性交易场所建设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
6.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鼓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为我省确定的承担保供任务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转贷、贴息等服务,引导银行压降成本费率,确保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0.5个百分点。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获得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100基点,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利率在原有合同约定基础上可适当下浮。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落实国家贴息政策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给予25%的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8.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依托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等政府性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网上融资快速对接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供给,大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信贷、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放贷速度和理赔进度。(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河南银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财税支持
9.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围绕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将中小微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项目优先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对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产品,政府进行兜底采购收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11.延期缴纳税款。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四、减轻企业负担
12.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已收取的要予以退还。鼓励其他不动产租赁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租金。(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
14.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后可以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暂定为6个月,缓缴期间不计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正常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缓缴期满后明确合理补缴期限,尽可能减缓对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影响。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15.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因受疫情影响,参保的中小微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补办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不得要求提供附加证明材料。(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
16.强化企业外贸出口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帮助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鼓励中国信保河南分公司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单融资等服务。设立口岸服务“绿色”通道,保证商品快速通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中信保河南公司、省发展改革委、贸促会)
五、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17.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18.实施稳岗就业补贴。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申请。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19.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其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保留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附件5: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支河南银保监局
河南证监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金发〔2020〕1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金融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含济源监管组)、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广大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金融支持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担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纳入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运用专项再贷款方式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鼓励进一步下调;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展期利率在原合同约定基础上适当下调。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推动信用优良政府投融资公司和产业类骨干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切实加大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信豫融平台推广应用,加快网上融资对接、线上审批、线上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
七、加大贷款贴息支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2020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在国家贴息基础上,省财政按中央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25%进行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各市县根据本地企业情况,制定定向贴息和信贷风险补偿政策。
十、加强督促协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对上述政策措施以适当方式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工作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方式不当、企业反映强烈、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问责。各级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实施针对性举措,加大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资金投放、业务续作和便企便民服务等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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