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方案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医疗责任险方案,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日渐突出,出现了以下几种现象:一是医疗治疗中有过错,患方主动索赔,但是坚决不走法律途径;二是医院尽力医治无效后死亡,虽然院方无过错,但是患方为了寻求安慰而想方设法找医院索赔;三是患者有时将就医过程中琐事、生活或其他环境中的不如意直接发泄到医务人员身上,甚至出现伤及医务人员的行为发生。

一些纠纷通过协商解决了,一些纠纷升级为维稳事件等等。医院和医务人员只能无奈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在没有建立医疗责任风险良好地化解机制前,有的单位和个人往往只能是选择退避,要么让病人转院,要么自己离开。

二、思路

根据《关于卫生应急示范区建设专题会议的纪要》精神,结合实际,建议采取建立医疗稳控基金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疗风险化解方案。

三、方案

(一)医疗稳控基金

基金规模:100万元以内,财政投入50%左右,剩下的从各医疗机构中按比例提取。基金实行总量衡定原则,如当年未动用该风险基金,下一年度不在增补;如当年使用风险基金,下一年度按最初建基金的比例补齐基金。

使用要求:一般纠纷不予动用,主要用于解决全区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难以化解的医疗纠纷或影响到全区稳定、有区域内较大影响的医疗纠纷,基金使用由医疗纠纷防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过后使用。

监督管理:风险基金实行专业账户、专款专用,专用账户设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负责风险基金的缴纳;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负责风险基金的使用和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负责对风险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审计。

(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等文件精神,在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从根本上建立化解医疗责任风险的机制。

参保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卫生所、门诊、村卫生室)。

承保单位:按照市上规定,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公司承保。

费率标准:由保险公司按市上确定的医疗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及保费计算标准进行测算。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现状;对策

医疗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医疗意外、医疗事件不可避免,医患纠纷不断发生。医疗责任保险是降低医疗职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其对于减轻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维护患者利益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

医疗责任保险,又称医生责任险,由于医疗行业存在风险性,医生或者医院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一旦在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事先签订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医生或者医院)进行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被保险人可以是医生,可以是医院,也可以医生医院共同承保。在历史范围内,二十世纪初出现了这种类型的保险,它的迅速发展则是在五十到六十年代的美欧等发达国家,到了七十年代就已初步形成规模和较健全的体系。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发展迅速,但在我国发展十分缓慢。发达国家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很广,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套实施有效的医疗保险方案,实行范围也没有达到全国性。只是在局部地区或者部分医疗项目上进行了试点和探索。目前我国只有几个大的保险公司推出了医疗保险条款,其中包括太平洋、平安、人保等,但是每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不尽相同,保费普遍很高,基本都是以盈利性为目的。

2医生责任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2.1缺少多领域的复合类型人才

目前,法学、保险、医学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是保险公司最渴望得到的人才。医疗责任保险与其他险种有很大区别,只有对各行业精通才能使得保险费的制定得到规范、合理的进行,使医疗事故的鉴定科学。而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保险机构有这样的人才,这就使得很多医疗机构一旦投保赔偿问题受到影响。

2.2医疗机构认识存在偏差,投保率低

在现有的保险项目下医院认为保费偏高,并且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医疗保险的作用不大,医院多数处于与患者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鉴定不明确理赔很困难,医院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大。此外,医生对于保险赔付不明确,只是简单的理解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赔付患者的损失。发生意外需要理赔时,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很多的证明材料,这就不可避免的加重了医务工作人员的负担。

2.3法律制度不健全

至今为止,我国对于处理医疗纠纷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务院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医疗事故的范围、等级、鉴定、补偿等方面的规定已与现在的国情不符,依据《办法》的行政处理与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司法之间不协调,甚至出现过医疗事故通过医患双方协商的赔偿额低于法院判决赔偿额的畸形现象。”[1]

2.4责任划分不明确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自行拟定的保险合同,国家并没有对这类保险合同进行干预,这就导致了这类保险合同缺乏科学性和法律性。其中不免存在一些权力义务不对等的现象,投保人的权力没有办法被有效的保障。例如:人保的保险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付款或赔偿。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从这项条款可以看出,只是强调医生或医院作为被保险对象所以履行的责任,并没有体现出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对等的义务。由此可见,医院和医生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证与保险公司的条款和工作流程有重大关系。

2.5保险费的厘定不明确

迄今为止,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都是单独的保险公司承保,而且各家公司制定的保费不一致是很普遍现象“如人保保单的保险范围仅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且责任限额是医疗事故10万元/每人,医疗差错0.5万元/每人,另有年度最高累计限额。如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保险公司理赔额远低于患者提出的几十万上百万的诉讼标的和法院所裁决的赔偿额。”[2]这充分体现了保险费的厘定不科学,这样的保险合同必然给医院和医生造成数额巨大的经济负担。保险的作用没有充分体现,更会让医疗机构投保率降低,有碍于医生责任险的发展。

3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3.1培养复合型人才

我国医疗保险步伐缓慢,保险购买率低。这与保险公司业务管理水平差,宣传力度低,专业性人才缺乏有很大关系。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产品推广、医院宣讲等方式宣传医生责任险的功能,扩大医生责任险的影响力。此外,医生责任险是融合医学、法学、以及保险学的一项险种,必须培养从业人员精通这三项基本知识,这样才能科学地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保险条款,合理地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增强保险公司的专业性,提高医生医院的投保热情,促进医生责任险的发展。

3.2健全法律法规,采取强制保险

目前针对医疗责任险我国只是出台鼓励其发展的指导性和原则性意见,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建议有关部门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经验,通过推动方式进行试点。并且建立独立权威的医疗责任损害鉴定机构,为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损害认定,医疗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赔偿制定合理的鉴定标准。

3.3厘定科学合理的保险费

我国医护人员的保险费也不能仅仅依据当前的模式,例如往往通过医院规模,病床数量,以及就诊人数来厘定。按照以往的经验厘定的保险费一般都由保险公司单独规定,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为了提高收入而提高保费,这严重影损害了医疗机构的利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合作来制定多样且合理的费率,并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费率制定出不同的保险种类,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责任险市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广电网络公司;有限电视商业统一保险;范围;情况;好处

一、有线电视行业商业统一保险范围

1.财产一切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

2.机器损坏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由于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及操作人员的疏忽、过失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可以转嫁因为员工的误操作以及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风险。

4.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范围: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性疾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费用。

5.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企业员工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二、广电网络公司参加有线电视行业商业统一保险的情况

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企业经过整合设立省(直辖市)级网络公司31个,保险业务开展分为3个类型:

1.参加有线电视行业统一保险:10个省市,占比32.26%。

2.参加属地单独投保:4个省市(北京、山东、广西、深圳),占比12.90%。

3.未投保省市:17个,占比54.83%。

三、广电网络公司参加有线电视行业商业统一保险的理赔情况

从2008年至2015年9月,参加有线电视行业统保企业有10个省市。至2015年9月末投保总资产363亿元,投保人数29386人,投保分支机构705家;2015年度保险费3543万元,累计保险费12706.68万元,累计保险理赔7101.68万元,累计赔付率55.89%(不含未结案件)。

以某广电网络公司为例,2009年至2015年11月公司共支付保险费2279.96万元,收到赔付金额2106.82万元,赔付率高达92.41%(不含未结案件)。

四、参加有线电视行业商业统一保险的好处

1.完善成本核算。保险费支出为企业合理成本支出,可据实列支。

2.风险转移、平衡利益。通过建立续保机制“日常风险损失赔付率约定”,维系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共赢局面,进而全面提升双方的经营效益。

3.增加员工归属感。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相当于为员工谋福利,增强员工归属感。

4.财务杠杆作用。保险费固定成本支出,有利于财务安排和企业稳定经营,保险费规模大小可调剂财务收支安排,起到杠杆作用。

5.保险费率较低。统保是规模采购,保险方案的招标是以全国有线行业资产规模为背景进行的,承保条件宽泛,保险费率低于保险市场的现行费率,也低于同类企业的保险费率。如:财产一切险地埋线路、架空线路、其他资产,统保费率分别为0.5‰~1.46‰、0.5‰~4‰、0.5‰~1.9‰,市场费率分别为1.5‰~4‰、4‰~5.94‰、1.5‰~4‰;机器损坏险统保费率0.5‰~2.1‰,市场费率2.5‰~6‰;公众责任险统保费率4‰,市场费率4‰~9‰;雇主责任险伤亡、医疗、诉讼费统保费率分别为0.5‰-1‰、0.5‰-1‰、0.5‰-1‰,市场费率分别为2‰~6‰、1%、2.5‰;团意险统保费率0.5‰,市场费率1‰~3‰。

6.具有较好的保险理赔服务。

(2)小额快速理赔:对3万元以下的小额索赔案件,保险公司实行快速理赔免现场查勘。报案、邮寄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定损后支付赔款。

(3)日常风险损失赔付率线约定:保险费乘以一定比例为其日常风险损失赔付上限(不含大灾),超过赔付率上限可协商解决。

(4)大灾风险据实赔付约定:将地震、洪水、火灾、泥石流、暴雪、冰凌等,一次事故累计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定义为大灾,大灾案件据实赔付,但次年需根据一定大灾赔付比率增加保费。

(5)保险公估人:当发生重大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聘请保险公估公司赶赴灾害事故现场协助开展损失标的的清理,进行损失理算,有关公估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6)定期上门服务:有专门的保险经纪人负责联络保险公司及投保企业,定期召开保险工作会议,通报保险理赔与服务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关键词:合同责任;财产保险;运输保险;雇主责任险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签署合同是最常见、最广泛的经济活动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多。在合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规避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保险对分担合同责任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企业从容面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意外状况,从而实现稳定发展、持续进步。

一、合同责任

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以实现产品增值带来的利润,在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我国依照大陆法系,通常将合同责任称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此定义得知:“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产物。以此构建的合同责任体系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种违约形态,例如不能交货、迟延交货、不能付款、迟延付款、质量瑕疵、违反保密义务等等,不同的违约形态有不同的合同责任。

二、合同货物交付前的风险分担——财产保险

产品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负责生产、加工、采购以及保管,如果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卖方的材料、半成品甚至成品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企业可以通过投保财产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来弥补相应产品损失。同时不可抗力原因也是卖方的法定免责事由之一,卖方将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责任。

财产保险是对财产及费用投保的保险,一般可包括建筑物(包括装修)、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仓储物品、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等,承保由于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或灭失,也承保由于员工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雷电、暴风、龙卷风、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财产保险还承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这些设备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包括机器设备、在产品和贮藏物品的损坏或报废;以及在发生上述灾害和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和为了减少被保险财产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合同货物交付过程中的风险分担——货物运输保险

如果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毁灭失风险而不能交付时,卖方可以通过货物运输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货物的损失。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包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同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仍然可以免责,不向买方承担因此引起的合同责任。

四、合同货物交付后的风险分担——商业综合责任险,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快速增长的繁荣背景下,隐藏在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等商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风险也日益凸显。单一产品责任保险已无法覆盖此类企业可能面临的所有责任风险。在此情况下,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和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则为“中国制造”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使这些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得以稳健发展。是否购买过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及产品召回保险,成为“中国制造”进入海外市场的重要通行证。

五、企业作为雇主的风险分担——雇主责任险

某公司于2002年3月将其单位一辆京华大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自燃险。客车于同年9月在某路段正常行驶时,为躲避同方向行驶一骑车人,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逆行,与对面驶来一金杯车相撞,两车均受损,金杯车上2人受伤。经当地交通部门裁定,被保险方与骑自行车方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各承担50%的经济损失,金杯车方无责任。

该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京华大客车车损90000元,三者方的金杯车车损40000元、拖车费1800元,另有金杯车上两人受伤医疗费30000元,损失共计161800元。但是,被保险人提出因骑自行车方确无赔偿能力,无法赔付其应承担的50%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能否赔偿事故全部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法》的四十五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的规定,可以对本车车损另外的50%损失进行赔偿,其余不予赔偿。因此,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80900元及本车另外50%的车损45000元,共计赔款125900元。

闻悉这一不幸的消息,不禁令人扼腕叹息。同时,这一事件也再次向广大市民敲响了山门旅行注意安全并加强保险保障的警钟。出门旅行之际,个人和旅行社都该办理哪些保险品种为宜呢

第一层保障:旅行社责任保险

据了解,此次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是上海东湖旅行社组织的散客拼团。东湖旅行社已经参加了2009年上海市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因此此次事件旅行社在责任险方面是到位、符合有关规定的。

那么,旅行社责任保险都可以保障哪些情况呢

同时,按照上海市旅责险统保方案,国际旅行社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在此次事故中,由于事故原因还在调查过程中,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是由于旅行社行为不当造成的,还不能判断是否属于旅责险保险责任范围,因此罹难人员的家属和受伤人员目前还不可以通过旅责险来获得任何赔偿。

TIPS

上海旅行社责任险

2008年11月底经过上海市旅游局招标评审专家组的评选,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成功成为上海市旅行社责任保险招标工作的第一中标人,即首席承保人,份额为65%;第二承保人为太平洋保险,份额35%。此次东湖旅行社的旅责险也是由人保财险和太平洋产险分别承保65%和35%。

第二层保障:游客自身保险

但作为游客,我们必须明白一点,出了事情不能全靠旅行社,保险保障方面也是如此。因为在旅行途中,意外事件不一定全是旅行社方面的责任。正因此如此,作为游客还得细心一点,最好能事先为自己个人安排好相应的保障。

根据中国太保品牌管理部提供的信息,此次事件中赴美旅行团的全部20名游客,在临行前全部购买了太平洋寿险公司的一款短期人身意外险产品。其中,已经身故的朱永顺和盛振泉两人均购买了双份保险,保额分别为50万元;另三位身故人员购买了单份保险,保额均为25万元。上述被保险人的家属均已获得等同于保额的保险理赔金。而已经身故的香港籍女孩钟雨静因为未满18岁,根据我国保险法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限额规定,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地的限额为10万元,其他地区为5万元,因此她的家属只能获得1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

除了出门旅行前可以投保一些短期的意外险,为自己和家人安排好保障外,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已经为自己购买了各类寿险、意外险以及含有意外险或寿险责任的投资类保险,那么一旦在旅行途中发生身故或受伤事件,只要保单还在有效状态,那么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障;如果购买了普通医疗险或意外医疗类产品,也能为旅行中相应的疾病治疗费用或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作报销之用。

比如,在此次遇难人员中,有5人为平安寿险公司的客户,日常已分别购买了4万元至50.6万元保额不等的人寿保险,上述保单均有效,因此他们的家属还能通过这些保险获得身故理赔金。还有其他客户的意外伤残或实施意外医疗的赔付金则可以根据伤员病情确认情况给予赔付。

第三层保障:境外旅行险

国际紧急援助境外发生意外,紧急救援十分关键,所以选择一个国际著名保险公司和一个国际救援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其强大的全球服务网络和专业的救援队伍,能为你提供最好的境外保障。

医疗保障服务境外旅游保险中不仅仅只有意外身故、残疾保障等,最重要的是还得为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要海外紧急门诊医疗和紧急住院医疗而产生的费用提供保障。有些保险还可以为游客在保险范围内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提供担保,并直接与医院或其他服务机构结算费用,为游客在遭受意外时雪中送炭,帮助其渡过难关,使身处异国他乡的游客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救助。

除此之外,客户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住院现金补贴、住院陪同、送返子女、旅行证件遗失、旅行延误等多方面的保险利益,为游客考虑每一个细节,体贴入微。

综合考虑到保障全面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我们建议如果你要出国游,那么不妨在日常已有的意外险基础上,再加保一份含有紧急救援功能的境外旅行保险。

关键词:

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损害;损害补偿;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1国外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

1.1美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

美国《联邦规章典集》(21CFR50.25(a)(6))规定,“若临床试验风险超过最低风险,则研究者必须在试验开始前向受试者表明损害发生时是否提供治疗或补偿。若是,研究者需具体说明有哪些补偿措施,或受试者经何种渠道可获得更多信息”。此处“最低风险”指代日常生活风险或日常身体/心理检查的风险。从该条款可以看出,申办者/研究者实际上并没有被施加补偿受试者损害的法律义务。尽管如此,美国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试验申办企业仍自发制定了一些补偿计划,共同组成美国药物临床试验的损害补偿体系。

1.1.1政府补偿项目

除CMS外,早在1998年,美国老兵事务部就开始为其资助的临床试验提供受试者损害补偿,并由受试者所在地的VA直属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治疗。当该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受试者需要的紧急救治或专家指导时,也可转至VA直属医疗机构外的医院进行治疗。不给予补偿的情形包括:受试者未遵循试验方案所致损害和非VA资助的临床试验。

不难发现,以上政府补偿项目的共性为只针对特定人群。例如,CMS需事先严格筛选临床试验,在这样的试验中,只有作为Medicare参保人的受试者方可获得补偿。VA则只针对其资助的临床试验,并排除由受试者自身因素导致的损害。但是,Medicare参保人仅限65岁以上老人,而作为主管老兵事务的部委,VA资助的临床试验也非常有限,还可能更多地与老年人口疾病治疗药物有关。由此,美国政府受试者损害补偿项目的受众范围实际上非常狭窄,且由于CMS与VA从未公开过补偿记录,这些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实属未知。

1.1.2高校研究机构自筹资补偿项目

美国许多高校附属医院均开展临床试验,但美国卫生部2005年对102家高校临床试验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6.3%的高校试验中心自愿给予受试者损害补偿,其中以华盛顿大学的受试者损害补偿项目建立最早、发展得最为成功。

华盛顿大学受试者损害补偿项目始建于1972年,性质为自筹资无过错补偿,只适用于学校自身申办的临床试验。在该项目中,只要受试者因试验程序或药物造成损害,便可选择侵权诉讼,或向校方申请补偿,两者不可兼得。申请补偿者,经校方审查同意后,将在华盛顿大学附属医院获得免费治疗,同时获得最高一万美元医疗费补偿。某些偶发费用(如交通费、儿童护理费)也在交涉范围之内,但受试者的工资损失和精神损失不予补偿。

对于由企业申办的临床试验,华盛顿大学认为申办企业首当其冲负有受试者损害补偿义务。因此,试验开展前,校方会同企业商定损害补偿责任分配,并将结果写入研究合同。在校方强大的谈判能力下,目前发展出的补偿责任分配体系为:一般情况下,由申办者为受试者提供损害补偿,当损害由校方研究者自身导致时,企业无需提供补偿,由校方自担责任。这种方式的受试者损害补偿又称合同补偿项目,将在下文详细说明。

自设立受试者损害补偿项目以来,华盛顿大学每年一般需要受理1-2起补偿案例,但每年总补偿成本很少,基本不超过3000美元。事实上,这种高校自筹资补偿项目的运作成本并不高昂。根据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统计,损害补偿成本平均为侵权诉讼成本的1/20。可见,在保障受试者及时获得损害补偿、维护生命健康之余,设立此类项目还将为高校大大节约成本。

1.1.3申办者与研究者合同补偿项目

虽然部分政府机构与高校已自发建立受试者损害补偿项目,但这些项目多半只针对政府或高校自身资助的临床试验。即使未作此限定,也可能为申请享受补偿政策的试验设置严格的筛选条件,如前述Medicare补偿项目。事实上,政府与高校资助试验只占一部分,更多的临床试验由私人药企申办。但是如前所述,美国联邦法律未强制申办者或研究者为受试者提供临床试验损害补偿。因此,为保障受试者和自身利益,研究者通常会跟申办企业在研究合同中明确划分补偿责任,例如华盛顿大学针对企业申办试验的做法。

要求申办企业承担受试者损害补偿责任具有经济理论依据。损害发生时,通常只有两种选择:将损害造成的损失留给受害者,或将这种损失转移至别处。别处可为某个实体,也可为整个社会。经济理论认为,损害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最能高效支付的人承担。因此,对于药物临床试验而言,经济理论支持将损失转移给试验申办企业,因为申办企业一般比受试者拥有更多资源,调用资源时也比号召社会力量更高效。此外,申办企业还可借助保险、提价或其它创收机制弥补经济损失。因此,从经济角度考虑,申办企业是承担损失的最佳人选。

图1美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

1.2英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

在ABPI指南的指导下,当前英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的构建如图2所示。试验开始前,经伦理委员会审查确定申办者参加的临床试验保险符合指南要求后,申办者方可开展试验。对于首次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的药物,由于其不良反应发生率较已有试验经历的药物更高,故两类试验需具备不同水平的担保总额:首次在人体上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保险公司担保总额至少为每项试验500万英镑;已有试验经历的药物临床试验,这一数字为250万英镑。若申办企业同时开展两种类型的药物临床试验,可选择每年定期为所有试验合并购买保险。另外,由于损害可能具有长期潜伏性,因此保险条款应确保在试验结束(最后一名受试者使用最后一剂量药物)后三年内均生效。

药物临床试验损害发生后,补偿申请最好由受试者经研究者向申办者提出,也可由受试者直接向申办者提出。一旦确定试验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申办者将依据无过错原则提供补偿,即不论其是否存在过错,也不论受试者是否有能力证明申办者存在过错或试验用药物存在缺陷,申办者必须迅速给予损害补偿。试验开始前,申办者还必须在知情同意书中向受试者明确传达该补偿原则,对受试者达成契约承诺。

在具体补偿金额的确定上,伦理委员会发挥着关键作用。综合考虑过去三十年内该试验领域的补偿申请数量、先前法庭判例中给付的赔偿金额以及保险市场的实际供给能力,伦理委员会可决定减少补偿金额或为其设定上限。若受试者自身对损害也负部分责任,或能够从其它保险渠道独立获得补偿,则补偿金额可相应减少。在II、III期临床试验中,还需权衡患者受试者原先疾病的严重程度、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并比较试验用药物和当前标准治疗药物的风险收益比,以灵活调整补偿金额。例如抗癌药物临床试验中,由于临床上采用的标准治疗手段(如铂类药物)风险高且收益不理想,那么试验用药物的补偿或可酌情减少。最后,当试验当申办者与受试者就补偿金额大小存在意见分歧时,可诉诸第三方仲裁者。

图2英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

2国外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给我国的启示

在细化规定的同时,还需注意补偿金额应随受试者身份的不同而合理改变。英国ABPI系列指南特别将I期与II、III期临床试验区别对待,因为在II、III期临床试验中,尽管开展研究仍为试验的首要目的,但医生从心理上更可能将受试者视为目标疾病的患者施以治疗,并预期患者受试者可能从免费使用试验用药物中获益。在发生相同损害的情况下,健康受试者还可能比患者受试者遭受更多损失。因此,补偿金额有必要出现适当波动以实现公平。

2.2鼓励发展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业务

英国ABPI指南明确要求试验申办企业参加保险,并对担保总额作出了详细规定。在美国,虽然保险并非法律强制,但若申办者未办理这类保险,风险投资公司和试验机构将不会有意愿启动试验,从而无形中迫使企业参加保险。就性质而言,这类针对药物临床试验损害的保险属于责任财险。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水平暂时不及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国内目前只有极少数保险公司开设有这类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业务。因为缺少保险机制的支持,即使申办者有意愿为受试者提供补偿,也可能在经济上力不从心。

因此,鼓励国内保险公司积极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业务,简化理赔手续,科学设置保险条款。同时,鼓励和要求申办者投保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尤其当试验用药物可能存在高风险时,万一受试者发生损害,药厂可将经济负担转嫁给保险公司。实务中也可将试验医院同时作为被保险人,当损害事件发生时,受试者很可能首先找到医院讨要说法,此时医院若能出示保单将能有效化解潜在的医患纠纷。

2.3发挥伦理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作用

从英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来看,伦理委员会在多处环节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伦理委员会需要在试验前审查申办者投保的保险,确认保险是否达到要求的担保金额和有效期限。损害发生时,伦理委员会还将主要负责补偿金额的设定。但在我国,伦理委员会的发展起步较晚,而且出于历史原因,伦理委员会的职能还主要局限于试验方案伦理审查和医疗伦理问题咨询。但是作为保护受试者权益的两大基石之一,伦理委员会有义务协助实现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而且其综合学科背景的成员构成,使之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损害补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可发挥重要的监督和协调作用。

3结语

[1]Steinbrook,pensationforinjuredresearchsubjects[J].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2006,354:18711873.

[3]Scott,L.D.Researchrelatedinjury:problemsandsolutions[J].JournalofLaw,Medicines&Ethics,2003,31(3):419428.

[5]WorkshopandCommissionedPapers.Womenandhealthresearch:ethicalandlegalissuesofincludingwomeninclinicalstudies[C].1999,volume2.

[6]Hockhauser,M.PayingforresearchrelatedinjuriesintheUS[J].BritishMedicalJournal,2006,332(7541):610.

[7]Guest,pensationforsubjectsofmedicalresearch[J]:themoralrightsofpatientsandthepowerofresearchethicscommittees.JournalofMedicalEthics,1997,(23):181185.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模式架构

一、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概述

(一)定义

所谓“医疗责任保险”(MedicalLiabilityInsurance),属于职业责任保险中的一类,目前学术理论层面尚未有统一的界定,当前普遍采用的定义是: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直接导致患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的经济赔偿,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说,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特征

由于医疗侵权事故的特殊性,医疗责任保险相对于其他责任险有如下特征。

1.潜在风险的不确定性

医疗活动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探索性的科技活动,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因此,医疗活动的本质特征就是潜在风险的不确定性。由于医学科学的复杂性和局限性,人类对许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尚缺乏认识和研究,这就决定了医疗服务行为存在许多潜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一方面是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护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个体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患者到医院就医也会遇到很多不确定性问题,如医生行为的不确定性、医疗费用的不确定性等,而每一个不确定性因素都有可能成为一种医疗纠纷风险的成因。

2.补偿的相对完备性

所谓完美补偿(PerfectIndemnity),意思是说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在发生保险事故的前后完全一样,这就是完美补偿的含义。我国《保险法》第65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就是说,在很多情况下,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可以代替被保险人直接向受到损害的第三者进行赔偿,所以说可以达到相对完备的补偿。之所以说相对完备,是因为这种补偿还要受到赔偿限额、责任范围以及免赔额的制约。

3.权益转让的特殊性

保险的补偿原则使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成为必须,并在法律规定中予以明确。对于医疗责任保险来说,由于发生保险事故之后可能会与受侵害人达成高于合理赔偿额度的赔偿协议,从而使保险人支付更多的赔款。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医责险的保险人应该在正式赔付前获得对保险事故赔偿的处理权,即在代位求偿权获得前先获得在一定范围内对第三方索赔的处理权,并要求被保险人不能自行承诺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以最终保护自己的利益。

4.保险费与赔偿限额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二、国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模式

在国外,医疗责任保险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于20世纪中叶达到繁荣阶段,70年代时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但由于各国(地区)的经济、法制等制度的不同,因而在医疗体制、保障体制和保险法律等方面存在差异,医疗责任保险也呈现不同的特点。就其发展模式而言,大抵可划分为以下3类。

(一)商业经营型

(二)互助保险型

(三)财政保障型

该模式以新西兰(NZL)为代表。从1974年开始,新西兰开始实施以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广泛的补偿制度,其中囊括了一套完整的医责险体系。具体地说,是政府通过财政税收从中直接拨款,由这部分税收收入成立专项基金进行统一收付、分级管理,并由国有的事故赔偿公司(ACC)营运。这种模式充满了浓厚的官方色彩。目前,澳大利亚以及挪威、瑞典等部分北欧高福利国家也采用该种模式。

三、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完善建议

(一)我国目前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的困境和原因分析

1.患者依法维权意识与医院保险意识双重缺失――从社会观念角度入手

随着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医患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医患纠纷一旦形成,患方往往情绪过激,其亲属多采用堵大门、摆花圈、扯横幅等方式大闹医院,并与医护人员发生吵闹纠缠。因为患方毕竟在治疗的过程中出现了不理想的结果,发生了问题,甚至造成了死亡,受到人们同情,一“闹”而容易形成“死有理”的局面。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最终走上“闹”的途经,扭曲了医患双方的心态,影响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已经成为医院乃至全社会十分棘手的难题之一。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补偿制度,功能在于分散危险、消化损失。但是,我国是一个有着浓厚封建传统的国家,小农意识在人们的意识中根深蒂固,人们的思维中都难免有“侥幸心理”,总觉得倒霉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风险意识和保险理念。

虽然医疗机构普遍面临医疗纠纷赔偿风险,但对于拥有上千张床位和众多医务人员的医疗机构而言,总认为其自身足以承担风险后果,若去交一笔保险费,岂不是花了“冤枉钱”。事实上,对医疗风险的不重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国社会整体保险意识的淡薄和市场经济观念的缺乏,以市场来分散风险、通过保险机制来解忧的意识并未深入人心。

2.成本与效益的不相平衡――从经济学角度入手

对医疗机构来说,其面临两种选择,即投保医责险或是不投保医责险。如果选择投保医责险,医疗机构需要付出一定的保险费,从而将可能发生的医疗损害行为所致的全部赔偿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解决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可能无法估计的医疗风险。而在实际运作中,因为我国的医疗责任投保范围过窄,规定了许多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仅对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案件按一定的比例支付赔偿,其余赔偿全部由医院自负,导致最终保险公司不需承担太多的责任。仅从经济赔偿风险分担这个层次来说,医疗责任保险的损害赔偿难以满足医疗机构对医疗损害的赔偿要求。就一些大型医疗机构来说,每年用于支付医疗损害赔偿的费用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费用几乎差不多,有时甚至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费用可能更大或更高。这样,一经权衡,年度纠纷赔款未见降低,反而额外支付了巨额的保费,成本和效益显然失衡,这使医疗机构认为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与否对其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3.医疗责任险经营中存在制度风险――从法律角度入手

(二)完善我国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

医责险模式主要包括组织模式和实施模式。其中,组织模式分为商业保险、互助保险和社会保险3种;实施模式分为强制和自愿两种。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医疗机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和福利性特点,借鉴国外和我国近几年来在建立医疗风险承担机制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医责险宜采用商业保险的组织模式和强制责任保险与任意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对不同的地区和不同规模的医院实行“区别对待”,实行“双轨制”;同时,根据保险模式的不同,决定其承保机构的设置和承保范围的划定。

1.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医疗机构适用强制责任保险的模式

中小医院往往纠纷事故多、累积赔偿数额高、抵抗风险能力差,有可能一次损害赔偿就造成医院财务危机,导致医院无法正常营运。对这类医疗机构的承保机构,建议采取专门的医责险保险机构,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持。因为一般的商业承保机构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不愿意去冒这种风险,而国家对这类医疗机构的支持亦是执行它的社会调控职能的实践,强制性医责险主要是为这类医疗机构提供保障。

2.对风险特殊的专科医疗机构适用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模式

3.对医疗纠纷支出相对固定、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医疗机构适用任意责任保险模式

医疗行业业务量集中在大型医院,风险集中的专科在大型医院,医疗纠纷及索赔也集中在大型医院。考虑到这些大型医院的专业技术精深、设备比较先进,具备一定的安全系数,资金又比较雄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己独立承担责任,建议采取任意责任保险的模式,由医院自行决定是否投保。因为这类医疗机构一般医疗纠纷支出相对固定,即使发生了医疗纠纷事故,考虑到医院资金比较雄厚,医院也可以自己负担,其购买医责险不是为了得到赔偿,而是转移纠纷处理,即所谓“花钱买服务”。对这类医疗机构的承保机构,建议由普通的商业财产保险公司来承保,因为这对保险公司不会造成太大的经济负担,也可以使国家拿出有限的资金集中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医疗机构进行救济。

结语

参考文献:

[1]郭丽军.论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J].保险研究,2002,(10).

[2]郑雪倩.解读医疗责任保险[J].中华医学信息导报,2003,(4).

为贯彻中、省金融政策,切实做好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

认真落实中省金融政策措施,围绕我市“三个过千亿和一个增加”的预期目标,抓住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一体化的机遇,把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力保年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继续保持100亿元的增长目标。今年,市政府决定在年奖励金融机构资金总额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将奖励总额提高到500万元。金融机构每新增贷款1亿元,市政府直接奖励3万元,金融机构可用其奖励个人或作为贷款费用支出。同时按咸政发〔〕21号文件评选年度综合奖和单项奖。

各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在信贷和授信规模、产品准入、业务试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创新方式,优化信贷结构,把握好投放节奏,扩大信贷有效投放。各银行要确保年新增贷款规模比上年新增基数不减少,对于新增贷款较上年增加较多的银行,市政府在年终考核时将加大奖励力度。

同时,企业和项目主体单位要顺应银行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行“实贷实付”的新要求,加强与经办银行的沟通,促进信贷资金尽快进入实体经济。

二、多渠道筹措新区建设资金

三、促进重点项目融资

继续整合分散的城市资源和特许经营权资产,做大做实市城司,完善政府融资平台,扩大市城司融资规模。推进高新区融资平台建设,增强融资能力。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模式。加强与保险、信托等投资机构联动合作,探索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保险公司直投等园区开发融资模式。探索设立西咸一体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投资园区开发和支柱产业。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100个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联系,主动做好融资对接。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模式,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对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及时跟进,加快贷款审批步伐,积极落实信贷资金。

围绕市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对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食品医药等支柱产业,要创新贷款方式,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贸易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重点保证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于航空、太阳能光伏、环保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和在设立基地扩大生产的中、省企业,要完善金融服务,推进产业集群和百亿元企业集团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商贸、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展信贷服务,优化产业结构。

四、加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延伸县域金融服务网络。加快彬县农信社在新堡子乡和韩家乡设立银行网点步伐,消除金融服务空白点。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改善支农方式,重点在简化手续、扩大额度、延长期限、降低利率上下功夫,更好地满足大多数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小额资金需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投向农业的贷款比例不低于70%,全市农业和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增量要高于上年;大型银行“三农”信贷增幅应比全部贷款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其中农业银行应高出2—3个百分点。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优先保证农业项目资金需求,支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绿色无公害的果、蔬、肉、蛋、奶生产基地建设。发挥农发行政策性信贷作用,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大力开展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农村公路、灌区改造、河道治理、电力、饮水、危房改造、清洁能源、农产品批发配送仓储、城镇土地储备整理、水热电气、垃圾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重点镇等项目建设。着力推动26个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形成城镇特色产业集群。

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年内各县市区均要推动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专项考核。争取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对于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区和参与的商业银行,市政府给予专项奖励。

积极为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提供金融支持。落实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建材下乡的信贷措施,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增加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规模。银监局、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继续推动农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在信贷利率、信贷额度、担保方式及财政贴息等方面扶持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引导各保险机构健全保险体系,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岗位。

加强县域金融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彬县林权、武功农机具产权和乾县、旬邑农民房产权贷款抵押试点工作,扩大贷款抵押品的范围。采用“一次核定、分次发放、额度内循环使用”方式,逐步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积极开办第三方介入的林权抵押担保贷款,规范涉林贷款管理制度。鼓励市内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支持彬县建立林业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

五、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银监部门要推动商业银行把中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做实,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等“四单”原则,将支持中小企业与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和高管人员履职考核挂钩。各银行每年要创新一个金融产品,并按季通报为中小企业服务情况。适时召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现场交流推介会。认真搞好泾阳、三原县小企业扩大贷款抵押品范围试点工作。推广法人代表个人财产担保贷款、联保协议贷款、企业联保贷款等担保模式。研究建立以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为重点的政府外部支持和激励体系。积极探索仓储金融模式,为中小企业利用存货抵质押贷款创造新途径。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奖励力度,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担保相结合的信用担保体系。研究出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规范与监管。成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办好市信用担保公司,增加1亿元注册资本金,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各县市区要加快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组建步伐。推动西咸担保机构跨市区开展业务。支持社会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加强监管和服务工作。开展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互信合作。开展再担保和分保合作。

鼓励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机制,形成“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择机上市”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探索企业集合债券融资、集合票据融资。发展创业投资,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司,吸引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境内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我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

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和健康意外伤害保险。继续扩大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面。积极开展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及推广工作。

发展面向“三农”的各类保险,继续做好奶牛政策性保险,完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机制,扩大苹果保险范围,推进林业保险、设施蔬菜“银保富”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各种种养殖业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家庭财产和大型农机具保险。积极开办农房保险,努力扩大安贷险,确保农村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发挥保险在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七、全面提升我市金融业发展水平

着眼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提升我市金融业服务水平。推进西咸金融一体化,优化银行卡用卡环境,实现西咸银行卡同城使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延伸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覆盖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指导培训,帮助其深入了解和熟练运用各类金融产品。继续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咸设立分支机构。丰富金融机构门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发挥金融在构建“平安”中的促进作用。要加强监测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做到配合有力,打早打小。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加强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政府、社会、保险等方面配合,进一步发展煤炭、建筑等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推动承运人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境内外旅游责任险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今年以来民政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市民政局年初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表现在: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政对象的生活权益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市居民低保上半年新增52户110人,退出9户15人。6月底有城市低保对象978户2075人,占非农人口比例为3.21%,月人均补助水平129.01元。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7.96万元。

上半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426户5379人,占农业人口比例3.07%。月人均补助水平61.8元,发放低保金199.68万元。

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09户545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0.34%。其中:集中供养40人,分散供养505人;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金36.124万元。

2、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顺昌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5月26日开工,第1期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549平方米,建设2座院民楼、1座综合办公楼,年底前封顶,2010年3月投入使用。项目总投入1000万元,已投入资金近300万元。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今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历敬老院目前完成主体工程,进行装修,拟9月底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全县纳入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284人,共筹集救助基金总额达106.66万元,实施医疗救助64人次,救助金额20万元;已纳入农村医疗救助对象6361人,共筹集救助基金总额达104.98万元,实施医疗救助38人次,救助金额15.74万元。

4、农房统保及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工作。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受灾民房的理赔工作,上半年有1户农民住房部分遭受火灾,保险公司理赔900元。从今年起全县24万人参加自然灾害公共责任险。高阳乡村民雷木成因自然灾害发生身亡,其家属获得理赔赔偿金10万元,属全市首例获得该责任险理赔对象。

(二)落实备灾救灾救济措施。年初我们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细化救灾应急方案,落实救灾措施。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今年对6个乡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做好县、乡救灾物质储备和物资采购工作,目前已备帐篷280顶,棉被500床和其他救灾物资,落实县、乡救灾储备金160万元;县政府成立了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小组,由政府办、监察、财政、技术监督、民政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救灾物资采购工作,并与1家超市签订了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协议。1-6月,我县发生霜冻、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411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11公顷,受灾人口234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50万元。下拨救灾救济款55万元。春节期间,县、乡领导深入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家中,开展救济和慰问活动,分发棉被200床,毛毯50床,大米3吨,食用油1200多桶,发放慰问金54.79万元,慰问救济困难群众1931户4270人。

(三)规范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1、区划地名工作。规范完成了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完成了城区街、路、巷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开展全省乡(镇)地名标牌设置的试点工作,各乡镇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全面启动,部分乡镇已经完成安装,迎接省8月试点工作会议的召开。

2、社团组织管理和行业协会工作。开展社团和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全县共有社团组织7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4家;已全部开展年检工作。社团组织评比达标清理达100%;做好社团和民间组织的登记工作。上半年,新审批登记民间组织3个,其中社团组织2个,民办非企业组织1个;建立健全社团组织档案管理,做好社团办的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社团和民间组织的检查指导。

3、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上半年办理婚姻登记1148对,其中:结婚970对、离婚178对;补办婚姻登记证件191对。对结婚对象实行免费婚检,婚检率达100%。

4、福利彩票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新增电脑福利彩票网点1个(洋墩乡),全县已有电脑福利彩票机16台,上半年完成销售额208.84万元。

5、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完成了全县5家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5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62人。

6、开展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158人;救助孤儿32名,发放救助款1.62万元。

7、殡葬改革工作。上半年累计火化遗体650具,火化率为92%,为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减免火化费用1万多元。

(四)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继续完善优抚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全部兑现农村及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对目前24名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优抚对象,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时将春节一次性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全县351人,共发放金额6.3万元。兑现武警“10、2”遇难学员家属补助金10万元。

2、做好安置工作。今年共接收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113人,其中应安置工作的城镇退伍义务兵18人。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安置14人,支付补偿安置金和待业金24.7万元,安置率达77.7%。共2页,当前第1页1

3、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2010年上半年共支出医疗补助金5.9万元(含每人180元门诊费),确定了县医院、中医院和全县13所乡镇卫生院为重点优抚对象看病挂钩定点医院。

4、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乡镇双拥工作机构,设置“军民携手共创双拥模范城”的大型宣传标语;扎实开展双拥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科技拥军”活动,确定棋盘社区、中等职业学校、电信等三个单位与驻军开展共建活动,签订了共建协议书;抓好双拥档案的归档工作,对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8个重点单位的双拥档案进行了重点规范;开展“好军嫂”和“军人好母亲”评选和署期少年军校活动,“8、1”前夕开展纪念建军82周年广场慰问演出和走访慰问驻军部队活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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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让乙方给项目上工人投雇主责任险,甲方支付相关保险费用,乙方...甲方让乙方给项目上工人投雇主责任险,甲方支付相关保险费用,乙方以劳务费名义给甲方开具3%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给乙方,乙方转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开具6%专用发票给乙方。因乙方开具给甲方开具的3%专用发票为简易征收不参与抵扣,请问保险公司给乙方开具的6%专用发票可以用于其他增值税的抵扣吗? 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6319566
3.信用险责任险信用险和责任险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保险,它们分别针对不同的风险和责任进行保障。 信用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企业或个人在商业交易中的信用风险。它主要涵盖了债务违约、付款延迟、违约利息等风险。对于企业来说,信用险可以帮助它们在与供应商或客户进行交易时减少风险,确保收款或避免损失。对于个人来说,信用险可以保...https://m.xyz.cn/toptag/xinyongxianzerenxian-222253.html
1.小思说法打工人不骗打工人,这种情况公司不赔保险也能赔!于是,小汪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 但保险公司认为,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建筑公司,小汪没有申请理赔的权利,且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并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性质、原因不明,因此不应向小汪支付保险理赔金。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50653
2.团体险泰康雇主责任险2022泰康保险阳光观点泰康雇主责任险2022产品特点:65元起①支持在线理赔、②伤残比例可提升、③最高保额可达100万特别提示:被保险人须在保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332740.html
3.雇主责任险多久赔偿给被保险人保险理赔此外,雇主责任险在赔付时还需注意赔付时效。了解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时间限制对保险用户来说非常重要。雇主责任险是一项长期保障的重要保险,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稳定经营的保险公司可以获得更可靠的保障和服务。在购买雇主责任险时,除了关注保险保障的范围和条款外,还要注意保费和费用付款方式,以确保能够按时缴纳保费。雇主责任...https://www.shenlanbao.com/zhishi/7-617780
4.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标准是什么?法律知识专题听律网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个人保险及理赔法律咨询 临安区保险理赔法律咨询 上海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热线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https://m.471.cn/zt/1163711.html
5.责任保险试题4、因产品缺陷造成责任事故而导致的罚款以及保单规定的免赔额都由()负担。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经纪人 D、代理人 5、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条件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着直接的() A、经济关系 B、雇佣合同关系 C、保险合同关系 D、权利义务关系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bqor75c0.html
6.个人劳务承包合同范本(通用5篇)六、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雇主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劳务雇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抵顶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务工要求从事雇佣活动,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解除...https://www.ruiwen.com/hetongfanben/4141007.html
7.太平洋雇主责任险2022版(3)死亡伤残责任出险赔付后不可做批减及退保变更,批单最早生效日为次日零时(自然日),可指定T+30。 (4)一个保全批次只能操作一种类型批改,不可混做(加人、减人或者替换) 注:已承保的天津市静海区保单,取消批增、换人和变更保单信息等功能,仅保留批减和批退的操作。 https://cd.baoyun18.com/m/blocks?productId=TPYGZ000001&t=D101&accountId=516156457&inviteChannel=android-share-qq-friends&time=1679277047958
8.理赔协议书的格式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30万或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或以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进口车按进口玻璃)、不计免赔险。其他险种如划痕、涉水损失险等,可由企业自选。 3、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投保险种由车主自主选择。 https://www.105188.com/fanwendaquan/17315320261588378.html
9.明确了!雇主责任险能否冲抵工伤赔偿?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劳动法库...1、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雇主,保险赔偿金不支付给受害的雇员,雇员只能得到雇主的赔偿,不能直接得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 2、雇主使用保险公司理赔的款项完成了工伤赔偿支付义务,雇员主张获得该保险理赔款项后雇主仍需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https://lawyers.66law.cn/s260339a922d7e_i1443583.aspx
10.三方协议书通用15篇9、实习期间,乙方为丙方实习生购买雇主责任险。丙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因工伤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工伤、残、亡,乙方按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若因乙方设施设备问题导致丙方实习生在工作及生活区域内致伤、致残或者死亡,乙方应承担善后责任,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事故,责任由...https://www.oh100.com/a/202211/5523218.html
11.劳务合同范本(精选19篇)六、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在___公司办理雇主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劳务雇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抵顶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务工要求从事雇佣活动,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https://www.yjbys.com/hetongfanben/fanben/4146987.html
12.精劳务合同范本六、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雇主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劳务雇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抵顶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务工要求从事雇佣活动,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解除...https://m.wenshubang.com/hetongdaquan/2787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