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服务模式,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引言
1.1选题背景及意义
众所周知,随着融资难逐渐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取得发展的一个“瓶颈”,很多企业开始积极寻求与金融机构进行协作,因此,发展第四方物流服务创新成为了中小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路径。而融通仓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第四方物流服务平台,通过在银行和企业间构建合作关系,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为其提供了高效的第四方物流服务。因此,基于第四方物流基础上的融通仓服务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和提高银行资金利用效率,以及物流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高效、快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2002年复旦大学的罗齐、朱道立等学者创新性地提出融通仓(Finance,TransportationandWarehouse,FTW)的概念,并在“2004年中国物流创新大会”上被评选为中国物流的十大创新模式之一。陈祥锋等(2005)首先指出融通仓的形成背景包括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及第三方物流企业面临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三个方面,然后阐述了融通仓的概念,指出融通仓是一种物流与金融的集成式创新服务。罗齐、朱道立、陈伯铭(2002)则将融通仓的功能归纳为提供一体化服务可以解决质押贷款业务外部条件瓶颈。这一归纳,突出了融通仓的服务理念。
第四方物流(FourthPartyLogistics,4PL)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它对公司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及技术进行整合和管理,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借助第四方物流的参与,融通仓能够弥补仅有第三方物流参与的不足,满足融资企业对运输路径、载体、方式及存储条件、仓储位置、监管方式等的个性化需求,满足银行对信贷安全、信息共享、优化方案、风险控制的需要,提高融资企业和银行开展该业务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融通仓业务的发展。国外的学者SimonR.从定性角度对第四方物流这一新概念进行了介绍;John.L.对第四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相比较的优势进行了分析。
2.1融通仓
广义的融通仓就是指在工业经济和金融、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发达的区域产生的一种跨行业的综合性第三产业高级业态,以物流运作为起点,将信用担保、电子商务平台、传统商业平台和房产开发综合发展。
狭义的融通仓是指以周边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中小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平台。
2.2第四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是由美国埃森哲咨询公司于1998年率先提出的,他们对第四方物流的定义是:“第四方物流供应商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它对企业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服务供应商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进行整合及管理,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又被称为“总承包商”或“领衔物流服务商”。第四方物流的主要作用是,对制造企业或分销企业的供应链进行监控,在客户和它的物流及信息供应商之间充当唯一的“联系人”角色。它实际不承担具体的物流运作活动,而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是供需双方及第三方物流的领导力量。
2.3物流金融理论
物流金融是物流与金融相结合的复合业务概念,它不仅能够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及效益,还可以提高企业融资及资本运用的效率。随着物流理论在金融领域的不断应用,在物流金融服务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变得更为复杂,除了要提供现代物流服务外,还要与金融机构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务。而随着第四方物流的兴起,第三方物流也逐渐显现出一些弱点,这也是促使第四方物流发展迅速的原因。
3.1第四方物流参与的可行性分析
(1)良好的发展背景。合理开展融通仓业务,可以使多方受益。就融资企业而言,首先,融通仓服务可以帮助其消除资金融通的劣势,提升其信用等级,从而获得更多、更便利的信贷支持;其次,可获得专业物流服务,减少物流成本。就银行而言,开展融通仓业务不仅可以拓宽对象范围、扩大信贷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可以获得第三方物流专业化的运输、仓储、监管等服务,降低信贷交易成本。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开展融通仓业务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给本企业带来更多、更稳定的客户,扩大物流服务的品种和规模,增加企业的增值收益。这都为第四方物流参与融通仓业务提供了现实基础。
3.2第四方物流参与下的融通仓运作模式
(1)委托模式下的融通仓服务。委托模式融通仓是指银行把部分业务外包给第四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则根据银行的要求及质押物的特征制订一整套优化方案,并协助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及对第三方物流和融资企业进行监管。
首先,中小企业向银行说明质押物的特性、质地、大小、价值、价格波动等状况,银行把质押物的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告诉第四方物流。然后,第四方物流根据融资企业质押物的特点,分解任务,将每一项任务向所属的第三方物流发出通告,让第三方物流根据自身的资源状况向第四方物流申请该业务。第四方物流则根据第三方物流反馈的信息进行决策,如果第四方物流认为可行,则赋予第三方物流任务,否则不予分配。其次,在选定第三方物流之后,中小企业根据第四方物流的要求把质押物运送至第三方物流仓库中,在收到其对质押物的评估报告并验收合格后,第四方物流向中小企业开具质押物证明,据此中小企业则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当中小企业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后,银行会给第四方物流下达指令,让其解除对质押物的质押,归还中小企业,融资合同也就随之注销。最后,银行会根据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及任务完成情况对第四方物流进行考察评价,并记录在案,以此作为下次与第四方物流合作与否的依据。
(2)统一授信模式下的融通仓服务。该模式是指银行根据第四方物流的规模、信用等级、经营状况、业绩水平等,除把部分业务外包给第四方物流外,还授予第四方物流一定的信贷配额,并和其签订信贷协议和承担无限责任合同等。第四方物流在获得贷款后,同申请质押贷款的中小企业直接谈判并根据中小企业的要求及质押物的状况,分解任务,结合所属第三方物流的资源状况进行合理分配任务,以达到最优化配置。
如图2所示,首先,中小企业把质押物存放在经第四方物流认证许可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内,第三方物流则将质押物的评估状况报告给第四方物流,由第四方物流根据中小企业的质押物、信用等级、运营及财务等状况给予其相应的信贷额度。当中小企业将贷款本息直接偿还给第四方物流后,由第四方物流发出指令给第三方物流,以解除质押物的质押并归还给中小企业,同时融资合同注销。在这种模式下,第四方物流与中小企业直接进行接触,谈判过程中有权决定选择哪些中小企业以及给予的信贷额度。此外,这个过程中,质押物的置换只需第四方物流同意即可,这样大大缩短了中小企业的提货、贷款周期,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及销售。其次,鉴于第四方物流比较了解中小企业,因而其可以较好地判断选择哪些中小企业可以进入业务体系,并能有效地监管和了解这些企业的运营状况,从而能更好地进行风险的控制。再次,利用第四方物流对市场交易状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在中小企业违约情况下,其可以及时销售质押物以获取信贷款,进一步确保信贷安全。
4结束语
参考文献:
[1]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11-14.
[2]陈祥锋,石代伦,朱道立,等.融通仓的由来、概念和发展[J].物流技术与应用,2005(11):134-137.
[3]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它构架于供应链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基础之上,利用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来隔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运行框架很简单:银行向自己的公司大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大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传统农业具有产业化程度低、行业集中度低、作业地点分散、交易不集中(现金交易为主)、物流自营等特点,难以达到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条件。通过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业生产前、中、后各个时期的紧密联系,形成比较完整的、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以及组织化程度高,有相对稳定、高效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转化渠道。大型的加工企业、经销企业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物流中心成为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为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体系
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涉及原材料、中间产品、产成品,并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农户、分销商、零售商、最终消费者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体系称为农业流通体系,它包括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生产资料供应链和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农业供应链金融对重塑农业流通体系的结构、流程、规模和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农业流通体系的供应链重塑。
首先,对农产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起点,将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等连成一体,以农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农产品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库存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产品的季节性、鲜活性、易腐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风险管理、冷链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新的内容。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发挥功能后,有助于优化和提升农产品供应链。
其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简称农资供应链)是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物资采购供应流通过程中的网络结构,也给出一个类似的概念理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用生产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在这里,农户作为供应链的终端,即最终消费者,各类生产资料的制造企业是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中,也存在大量的分销商和零售商,其基本运作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较为接近。同样,农资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上述所提及的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资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资需求的集中性、固定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供应链效率管理的影响。
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流通体系还具有其他功能:第一,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供发达的设备装备。表现为农田基础设施好,排灌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高,农业设施先进,农业投入质优价低等;第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促进技术革新。表现为运用先进科学的生产方法使农产品更为高产优质;第三,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高组织经营管理效率。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管理水平高,产、供、销、加等各个环节连接密切,组织方式科学合理,使得整个农产品生产营销系统成本低、效率高;第四,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完善服务体系。指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帮助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那些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事项,如农业科研和推广、食品质量监控等;第五,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增加资金供给。不断改进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有助于农资生产商、农户、中间物流商、加工企业等各环节主体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增加资金供给,有助于化解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困难和矛盾。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与我国“三农”问题破解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农业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最近几年,众多国内外组织都在提供专门针对供应链分析、供应链建构、供应链风险的讨论,包括如何选择、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培训。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荷兰、日本等)开展的供应链融资实践来看,由于具体的产业、产品和供应链各不相同,决定了融资形式多样化。有一些是生产者或者生产者组织,比如协会主导或者主动发起这个供应链融资,也有一些是加工商、销售商,或者是超市,为了保证原料的稳定性,需要建立一些基地,向这个基地的农民提供贸易性融资,保证产品、原料获得。这两种组织形式是生产者为了保证市场可得性,因为现在很多边缘化的农民,其市场可得性比较差,特别是专用化的产品、标准化的产品,对市场的依赖性比较强,分散小农户很难和大市场竞争。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非政府组织推动供应链金融,这些更多是缓解贫困农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弱势群体很难获取资金,银行融资把他们纳入到供应链、产业链中,通过产业链的融资来解决偏远农户的资金获取问题。
我国“三农”问题的存在以及“三农”的特殊地位,为新时期建立符合我国“三农”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过去几十年中,“三农”用低速发展的沉重代价,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得农村的资本积累能力大大降低,表现为资本积累进程中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升反降,恶化了资本质量,在生产工具落后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资本技术构成不高,总资本中农业不变资本的增长速度相当缓慢,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资本的获取能力。这种状况不仅使农村失去了对外部资金的吸纳能力,还造成了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抑制农村金融发展,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
根据金融功能理论,执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载体是各种经济组织,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遵循市场竞争机制来安排其组织形态,既要具有金融体系的一般功能,还要具备适应弱质性农业发展要求的功能,具体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资金融通、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农村资金有效供给不足和农村资金失血严重的问题,即通过一整套金融交易制度安排,聚集农村剩余资金,并配置到农业生产投资或农村经济发展上来。一方面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动员储蓄,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借贷行为投放资金。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融资,或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调剂、组合,优化货币资金在不同部门、地区、行业的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金融风险分散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由于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较低,体系结构中各金融组织之间缺乏横向合作关系,以及农村金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导致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分散金融风险的目标往往无法实现。因此,建设具备分散金融风险功能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客观要求。
第四,现代农业流通金融为农村金融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措施。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应农村经济和农村情况的多样化要求,既要巩固和发挥传统产品的优势,又要不断创新,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五,现代农业流通金融定位服务“三农”。动员农村储蓄,促进农民储蓄。整合资源、提供信息、消除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排斥,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加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针对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供给动力不匹配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已是当务之急,以产业链条、流通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作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适应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战略的高度,对农村金融供给进行制度性安排,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村金融为“三农”提供服务,并充分考虑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既有商业性金融供给,也有政策性金融供给;既有国家引导农业发展的金融战略导向,也有国家扶持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措施,使农村金融类型的选择,建立在遵循市场化原则条件下,寻求效率与公平均衡的基点之上,最终达到满足“三农”对资金需求的强烈愿望,从而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
(注: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货币政策的区域分配性效应研究”(07CJY06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研究”(QN2013013)。)
【参考文献】
[1]陈贺:基于供应链视角的农业产业链融资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7).
[2]程杨娟:农业供应链金融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2.
[3]胡国晖、郑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及收益分配探讨[J].农村经济,2013(5).
[4]胡跃飞、黄少卿: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金融研究,2009(8).
[5]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一、引言
今年“两会”期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确保农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这充分表明中央对巩固和加强“三农”工作基础地位的重要性和决心。在已经开始的“十二五”期间,“三农”发展已成为我国事关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今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将达到9884.5亿元。“三农”之于党和国家的意义更加突出。因此,“十二五”时期,我国的“三农”发展将进入一个全面提升的阶段。
“三农”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全面提升“三农”,需要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近年来,各级农村金融部门积极发挥金融杠杆的助推作用,为“三农”提供了全面的金融服务,有效促进了“三农”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已经有了明显改观。但要满足日益发展的“三农”金融需求,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还相对滞后,农村地区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地区,这对加快“三农”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
进入“十二五”,随着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给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农村金融部门紧跟“三农”发展的步伐,紧贴市场,适应变化,不仅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更要加快创新融资模式,打破融资瓶颈,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金融大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农村抵押与担保资源匮乏,担保方式发展滞后
“三农”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地区有效担保抵押物不足,担保方式单一,致使“三农”资金需求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因而形成了困扰“三农”融资的瓶颈。其根源在于现有农村产权制度的限制,农村企业、农户一直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资产,农村产权抵押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目前农村的农民来说,其资产有限,抵押担保资源匮乏,所拥有最有价值的资产就只有房屋和土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地和土地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完全的处分和抵押等最基本的物权。故所有权的内在属性缺失是造成农民无法对其资产行使抵押担保权利的个根源。由于农民所拥有资产的局限性,符合金融机构抵押条件的抵押物范围狭窄,种类单一。此外,目前农村企业和农民房产、土地“两证”不全、手续难办、中介收费过高、抵押评估手续繁琐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加上借贷担保中介机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农村信贷的发展,加重了农村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
(二)农村信贷市场拓展的深度、广度不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
由于金融机构受自身商业化经营性质的限制,而农业整体上仍是高风险的弱质产业,使得农业信贷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从而制约了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拓展农村信贷市场深度和广度的积极性。金融机构为保证信贷投入的有效收益,防范贷款损失和风险,只对风险有防、有效益的小额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予以投放,而对其他无抵押物的农业贷款慎之又慎,一般不予介入。从而致使农业信贷产品单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没有创新面向“三农”生产的信贷产品,也没有提供适合农村消费者特征的、包括消费信贷在内的各类金融创新产品。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动力和活力,从而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不足,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直接影响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农村金融资金大量外流,“三农”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融资模式的对策研究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农村信用担保模式
首先要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降低金融进入农村市场的交易费用,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财政奖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城市金融返回农村市场的积极性。其次建议政府出资牵头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在农业经济占比较大的乡镇设立营业所,主要承办涉农信贷担保业务。再次要扶持建立政府牵头、有关涉农企(事)业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基金,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同时要明确抵押物的登记部门,完善各类评估机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为破解农村地区贷款担保抵押难提供有利条件。
(二)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扩大有效抵押担保品范围
(三)拓宽融资担保方式,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一是创新信贷担保方式。首先要推动土地和用益物权担保的创新。尽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和林地经营权的抵押。在完善健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和办法,加快对林权、水面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的发证确权和依法登记工作,为农村地区有效运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抵押提供确权基础。可试行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耕地经营权、养殖水面使用权、经济林权质押贷款等多种贷款模式。其次,要创新动产担保方式。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这些动产流通性强、变现性强等特点,开发出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创新担保模式,诸如农机具抵押、农产品抵押、加工制品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等。同时,积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票据或票证质押和股权、收费权、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的融资业务,变未来的权益为当前的权益。二是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在服务“三农”工作中,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可尝试采取“公司+农村企业”、“公司+农户”的保证担保模式,为农村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贷款。
关键词:
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金融行业的模式也有所转变,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商业银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将专业化以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作为主导,为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但实际上,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尚存在问题,为了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需要对金融服务模式加以创新,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继而确保商业银行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1构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的重要性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在此环境下,行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经济体制和技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尚不完善,并且服务理念未能有所创新,继而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质量[1]。总而言之,在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导致商业银行面临着艰巨的挑战,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占有稳定的地位,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必须构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从而为商业银行发展指明方向,也为其适应金融行业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2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构建和完善的具体措施
2.1创新金融服务理念
2.2创新金融产品
在构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过程中,必须对创新产品有深刻的认知,在构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阶段,通过大力开发产品,特别是创新金融产品,吸引更多的客户,为商业银行适应当前的金融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产品进行创新,有助于使得金融产品在市场上的风险下降。商业银行在构建金融服务模式时,应采用塔式结构,基础层注重负责银行和证券等产品的销售,中间层则负责银行与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且和传统业务相互融合,继而为广大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于高级层,其重点是为客户提供组合式金融产品的一体化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与多样性需求。同时,合理的运用互联网,打造互联网金融产品,确保金融服务产品能够满足时展的要求。总之,通过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是构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的终于依据,当商业银行内部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借助于所建设的银行电子化,促进对金融的创新,从而确保商业银行能够适应金融行业的发展,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2.3对金融服务组织加以创新
3结束语
由于现代金融的飞速发展,为商业银行带来了诸多的挑战。商业银行为了最大程度的提升竞争力,促进其金融服务的经济效益有明显的提高,必须将构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作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金融服务得到创新,从而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汪兴隆.论大中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的构建[J].南方金融,2012(6):79-83.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竞争力;竞争格局
一、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格局
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服务提供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金融机构的一些操作性的、非核心的、成本高的甚至部分核心业务,如资产评估、报表审计、软件开发等业务,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缺乏足够的精力和专业水平而难以兼顾,通过外包给专门机构可有效降低成本、转移风险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外包内容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即业务流程外包(BPO)和IT外包(ITO),具体来说有产品研发设计、发卡与收单服务、数据处理与灾难备份、呼叫服务等。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90年代高速发展,当前在所有外包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TowerGroup公司的研究结果表明: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不断加强,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服务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8.9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34%。德勤公司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未来5年内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服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占现有金融服务成本支出的15%。另一份报告预测,全球外包市场容量将达1万亿美元左右。
二、印度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三、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与竞争优势
四、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策略
考虑我国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优势与劣势,对比到我国的实情和印度优势与经验,我国在增强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竞争力方面可参考以下策略。
(一)政府制定支持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制定总体性外包承接战略
我国承包企业首先要在战略上从暂时性、战术性向长期性、战略性转变,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具有全局性、主动性特点的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应改变自身的定位,从过去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加工厂”变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伙伴,全面融入到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去。其次,服务承包企业应建立业务动态监管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外包承接流程,严格履行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并采用接受发包单位的全面评估,以期最大限度降低承接服务外包的风险。第三,建立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我国的承包企业应遵循合法、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有效监管等原则,识别外包活动潜在的风险,借鉴国外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经验,确立自己的符合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原则的规范和制度。
(三)发挥比较优势和集群优势,扩大业务承接范围
从我国金融中心的布局情况看,东部地区涵盖了国内主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其中以京、沪、深三个城市最为典型。由于自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特征、历史发展轨迹等方面因素不同,在东部地区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务业集群模式,对此加以系统地对比,有助于探寻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而为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的集约化发展提供借鉴。
一、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文献回顾
二、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模式比较
综观各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情况,可以发现金融业似乎天然具有“扎堆”的特性。长期中也形成了许多著名的金融业集聚区域,如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香港中环CBD等等。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东部地区形成了京、沪、深等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并呈现出不同的产业集群特点。
1.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发展概况比较。从金融服务业角度看,京、沪、深三个城市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一是分别是东部三大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并具有较为广阔的金融腹地;二是都集聚了大量总部级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功能性总部等;三是都形成了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都成果跻身全球金融中心排行榜的前列。
从国际排名看,目前由伦敦金融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研制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TheGlobalFinancialCentresIndex,简称GFCI)是最权威的排名体系。该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第一次,此后每半年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城市进行排名,至今已经推出第10期排名。从最新一期的排名情况看,京、沪、深分别位列第5位、第19位、第35位(深圳市虽然在第6期以后才进入全球排名序列,但是位次上升很快)。
进一步从金融发展的指标来看,可以反映出三大城市的金融发展成就:北京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2055.0亿元,同比增长4.8%,占GDP的比重为12.8%。上海市2011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240.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GDP的比重为11.7%;至2011年年末,上海市有各类金融单位1048家(其中,银行业160家,证券业149家,保险业333家)。深圳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1562.43亿元,同比增长8.6%,占GDP的比重为13.6%。
2.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特征比较。金融服务业的空间集聚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规律。改革开放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加速发展,在政府规划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下,各城市金融发展呈现出富有特色的空间集聚特征。
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特点。金融产业呈现“十”字格局纵横发展,其横轴为长安街,竖轴是西二环。其中以金融街作为主中心区,以CBD作为副中心区。在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集聚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国有银行总部、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总部。在城市,北京、天津形成相互呼应的“双金融中心”格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城、一园、一带”的特点,包括陆家嘴金融城、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外滩金融业集聚带等区域。其中在1.7平方公里的“小陆家嘴”区域内共集聚了上海一半以上的金融机构;陆家嘴金融城则涵盖了央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货币市场等一批国家级金融机构;近期四大国有银行在上海的第二总部在加速推进之中。上海依托长三角16城市群,还形成了1强多副的金融业集聚格局。
深圳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集中于“3集聚区、1后台”区域,即福田中央商务区、罗湖蔡屋围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总部集聚区,龙岗平湖金融业服务基地。深圳金融集聚区汇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国信证券、中国银行产品研发中心等重要金融机构。在城市,深圳市地处香港、广州之间,并形成华南“三个金融中心”联动发展格局
进一步结合京、沪、深各自的金融禀赋特征,按照金融中心的功能分类对三大城市的功能属性及发展定位进行比较,从中可以发现三个城市在功能上既有交叉又有不同分工,但都具有多功能综合的特点。在共性特征方面,三个城市都承担着金融信息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在差异化功能方面,北京市体现为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等;上海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清算中心等;深圳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等。
4.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复杂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因素。从国内外案例来看,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可以从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角度进行划分,并可大体分为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复合作用型。从国际案例看,西方发达国家知名金融集聚区在形成、演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往往发挥主要的作用,如纽约华尔街早期的动因来自于1792年有关金融交易商共同签署的《梧桐树协议》及其所促成的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的成立;伦敦金融城的早期形成得益于伦敦股票交易所等重要金融机构的建立。但是客观来看,并没有绝对的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金融集群发展路径,更多地是体现为复合作用型特征,只是在某些区域一种力量的主导作用而已。
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来看,由于城市发展历史背景、城市区位条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三个城市也在长期中分别形成了独特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路径。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城市,集聚了中国金融体系最高层、最核心的机构,主要包括监管机构中的“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商业银行总部、政策性银行总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总部机构,这也使得北京金融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都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色彩。上海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自1843年开埠后,上海依托优越的自然区位优势而快速集聚了一大批洋行、钱庄等金融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发后,一系列国家级金融市场的建立,吸引了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其中有国家战略支持的因素、但更主要地体现为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自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深圳市经济、金融发展始终释放着巨大的创新动能,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更加激发了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等各种新型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从而使得深圳市具有强烈的市场主导特征。统计显示,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460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这些证券公司大多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周边区域而集聚发展,显示出较强的创新实力和市场化特征。
三、结论与启示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京、沪、深三个城市的金融服务业集群在形成路径、发挥功能、业态结构等诸多方面都不尽相同,这也反映出城市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着不同模式。进一步从三个城市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来看,体现出不同的优劣势特征,对此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更为清晰地得出金融产业集群发展可借鉴之处。
上海在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市场开放、金融腹地资源、金融功能塑造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但在总部机构能级、创新活力等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从而也制约了金融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及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提出的是,上海并没有出现得分最低的“短板现象”,从而表现出综合实力最强的优势。
北京市金融机构能级、人力资源条件等方面具有其他两个城市无可比拟的强大优势,但是也存在创新活力不足、市场基础薄弱等显著劣势,成为今后制约金融服务业集群发展有待突破的领域。综合实力仅次于上海市。
深圳市是国内城市中创新活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也对金融创新产生强大的支撑作用;深圳市还因与香港、广州等城市相毗邻,且拥有珠三角坚实的腹地资源,在金融腹地方面也有很强的优势;但同时也在人力资源、机构能级、辐射功能等诸多方面存在相对劣势。综合实力是三个城市中最弱的。
2.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的启示。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不断崛起,将会有更多的大型城市面临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问题,而京、沪、深的经验可以带来重要启示。
(1)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国内外理论研究的普遍观点,及大量的金融中心案例表明,金融服务业发展具有极强的产业集群特征,并往往在CBD区域呈现高度集群化发展的趋势。其内在动因,一方面在于金融服务业作为信息、资金和智力密集的行业,通过产业集群能够产生更为显著的集群效应--如信息共享、知识溢出及降低交易成本等等;另一方面,金融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中竞标付租能力(BidRentAbility)最强的产业之一,而在高端商务区的集聚也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品牌影响力。为此,各个城市的金融业发展应当及早进行空间的布局,注重依托CBD区域推动金融服务业的集群式发展,避免过于分散情况的出现。
(3)推动金融服务业前、后台分离的集群式发展。从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实来看,金融机构的前、后台部门在集群方式、集群内在机理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如伦敦、纽约等城市的金融机构前台部门往往集群于CBD区域,通过发达的配套产业基础所提供的服务,构建一种复合性产业聚集网络结构;而金融业的后台部门,则一般都选址于商务成本较低、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如京、沪、深等城市均在租金相对较低的区域建立了后台服务金融区域),这样的空间布局符合金融产业的内在规律,并有助于提高金融后台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大型空间要求。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在伦敦金融城每半年一次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评价体系中,将金融制度、金融生态环境等作为重要的评判因素,这也是符合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律的。但是反观京、沪、深及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况,金融生态环境都处于“短板”状态。今后各个城市可以考虑的举措主要有:一是加强金融立法,形成有助于金融国际化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杜绝行政干预与“金融抑制”现象,积极为各方参与主体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合理引导的市场环境;三是推出国际化金融人才政策,可探索通过户籍制度、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制度、高端人才补贴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等措施来提高城市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四是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体下,探索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有序开放等进程,以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和国际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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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
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运作模式
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一是为科技金融提供对接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二是提供财政资金放大作用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三是提供科技贷款的科技支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四是科技保险,五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一)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二)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为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为在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该模式类似美国硅谷银行的商业运作模式,通过将资金投给VC机构,再通过VC机构对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从而放大财政资金倍数,但该模式在国内复制并不成功,一是资本市场深度不够,创业投资企业退出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二是国资转让程序复杂,降低了市场融资效率。
(三)科技贷款机构
(四)科技保险
2007年,北京举行“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备忘录签署仪式”,科技保险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主要大型保险公司是科技保险的主要供给者。吕文栋等(2008)6指出科技保险存在弱可保性、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正外部性等特点,邵学清(2009)7提出,科技保险不是一般的商业保险,而是政策性保险,这是科技风险的内在特征所决定的。胡慧源、王京安(2010)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了政策性科技保险的存在原因,认为由于科技保险外部性和价格效应的存在,需要政府采取包括财税手段在内的干预,以帮助科技保险市场从失灵状态中恢复。我国科技保险仍处于试验阶段,采取的补贴方式主要为保费补贴,黄英君(2012)基于政策性科技保险财政补贴中的“道德风险”和内生最优财政补贴规模理论模型提出应丰富财政补贴形式,增加经营主体管理费补贴、再保险补贴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实行差别补贴标准避免科技保险市场失灵,发展科技保险市场。
(五)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担保机构属于信用提升机构,2010年,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融资性担保机构。各地方通过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同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提供间接融资担保、直接融资担保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例如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新近成立的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均属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何光辉,杨咸月(2000)认为政府的融资担保过程具有双重作用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相当于市场利率的降低,这种“利率的下降有两种效应:一是市场利率的降低诱使原先那些有高收入和高还贷概率但没有投资的小企业进行投资,增进了社会福利;另一种效应是扩大了B区域,使低收入和低还贷概率的小企业被吸引到投资行列中来,如果第一种效应大于第二种效应,则政府信贷担保的总效应为正。8目前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多地起到风险补偿的作用,一味通过风险转移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利率,在经营过程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风险没有很好地进行防范和控制。
三、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议
一是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方式,搭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金融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风险特征,依靠单一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无法满足不同时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考虑搭建涵盖多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综合体,提供多元化金融市场工具,充分利用风险投资、科技贷款、融资担保租赁、科技保险等市场配置资源,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入,最终形成收益-风险相匹配的科技金融环境。
二是加快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丰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探索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新型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尽快启动“新三板”扩容工程,加快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非公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柜台交易市场,为各类投资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
三是尽快搭建科技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形成良好的信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征信、信用评级、信用增进等内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征信尚处于起步阶段,信用评级也主要服务于大中型企业,以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信用增进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积极寻求同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之间的合作,形成以征信机构为载体,信用评级为支撑,信用增进机构为主体的信用生态环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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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邵学清.对科技保险试点的经验总结与展望[J].中国科技论坛,2009年第4期。
{8}何光辉,杨咸月.《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的理论研究》[J].财经研究,200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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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互联网金融即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也就是借助互联网与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用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既包括非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本文主要探究的是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
在金融脱媒,利率逐步放开,银行利润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与发达地区银行同业及早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潜力,推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其互联网金融业务普遍较好。而山西省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方式不同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发达地区,其发展相对缓慢,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尤甚。本文通过对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的实地调研及网站体验等方式,分析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现状,提出发展互联网金融对策与建议的探讨,以期对山西中小商业银行及我国类似银行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的作用。
一、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现状分析
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有不足也有优势:首先,对山西省区域内的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比较熟悉,在产品供给时,容易把握,“关系型”投融资易于建立。范围内的业务相对集中,审批环节少,容易决策,当市场发生变化时,业务调整速度快。其次,还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比如晋商银行可主要定位在山西省内发展,在本省内建立社区营业网点,重点在太原市建立社区物理营业网点,结合山西省会城市区域优势,客户个人基本信息、资金实力等信息容易获得。在区域内开展运营活动,可充分运用本地人才资源,因而,其信息成本、经营运作成本、固定设施成本等都较低。面对用户的不同需求,能发挥自身易于决策、业务集中的优势,及时高效满足客户需求,同等技术条件下,相比较外省及大型银行,更能设计出独具特色的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如有针对客户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理财产品及提供结算便利条件等,不仅实现业务收入,还方便调整收入结构,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
二、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机遇与挑战
山西省中小银行商业银行,面临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同行业竞争压力以及新的发展阶段中风险控制把握等问题与挑战。在这种背景下,中小商业银行开始根据自身特色和当地环境优势发展互联网金融。一是中小银行在山西本地和城间区域发展上更具竞争优势;二是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可以重点发展省内或地市h域小规模区域的经营规划,在自己熟悉的“市场土地”上精细耕作,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挖掘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信息,特别是关于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资产变动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三、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策略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思路
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总体思路:以简约、极致、体验优越的产品和服务吸引客户,利用区域优势,互联网低成本优势,以客户为中心,运用平台思维、大数据思维、社会化思维和跨界思维,在资金理财、消费金融服务、新型支付探索以及省域联名账户基础上全方位合作理念,建立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适应的省内区域范围的相对独立的体系。通过实施与互联网生态相适应的社会化营销传播及跨界渠道结合的新型营销策略,推进快速聚拢客户,促进新型互联网银行体系的建立,实现在大零售业务方面打造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连锁超市的远期目标。
(二)确立本土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
(三)构建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
结合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特点,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在客户定位、互联网银行发展方向、基础平台建设等方面,构建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产品业务体系。首先,推进互联网账务核算系统、联名账簟⒅绷支付机制、收银台建设,为互联网银行的产品部署、渠道合作、移动金融创新、融资授信产品的推出提供基础平台。应用零售信贷平台,通过山西省内中小商业银行零售信贷平台的授信模块功能,对多渠道合作客户进行征信评分,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对接信用卡借贷系统,促进互联网银行业务的发展。
最后,从山西经济发展现状出发,探索建设互联网银行业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诸如在加强客户体验,推动产品创新及引进,推进市场化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建立差异化财务管理以及完善在线直销银行风险管理措施与机制。并探索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网络银行发展配套措施和机制,构建山特的企业群、个人群与山西经济发展现状出发的网络银行的新业务新模式的体系,促进山西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合作与发展。
结语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商业模式、新运作机制和新表现形式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政府高层对互联网金融采取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兼顾并举的政策,互联网金融将更加规范有序发展。为此,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策略指引下,基于移动互联网及传统银行互联网化,银行以简约、极致、体验优越的产品和服务吸引客户。发展低成本优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运用平台思维、大数据思维、社会化思维和跨界思维等方式,在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消费金融服务、新型支付方式探索等基础上增值应用方向不断发力。建立与互联网银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独立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打造山西地方特色的在线直销银行品牌,推出联名账户、线上理财、融资授信、信用支付、移动支付等产品线。通过与互联网生态相适应的社会化营销传播渠道与跨界渠道结合的新型营销策略,推进快速聚拢客户,促进新型互联网银行体系的构建,实现山西区域地方特色的互联网金融连锁超市的远期目标。以期为我国中小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发展找到适合自身发展路径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
(本文为山西省社科联2015至2016年度重点课题,课题主持人:任新利,课题编号:SSKLZDKT20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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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特点及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金融服务市场持续升温,银行信贷与大数据的紧密结合,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能够提供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目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和民间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1、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将发展小微金融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行战略转型,不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都积极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形成多元化竞争的格局,各银行均先后推出了多种多样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首先,大型商业银行承担着较其它银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和负担,它们拥有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和分支机构网络优势,为了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大型商业银行推出的产品有:工商银行的小企业循环贷款和小企业网络融资等;建设银行的网络E贷款、小企业网银循环贷;中国银行的中小企业周期性产品系列;农业银行的“简式贷”、“智动贷”和“厂房贷”;交通银行的“网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蕴通电子供应链”和“小企业e贷在线”等。
其次,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代表,以各自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产品设计以及战略思路成为业内的领航者,民生银行与招商银行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引起了其他商业银行纷纷效仿。2011年,民生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小微企业贷款,还为其提供结算和家庭财富管理服务,在保证贷款需求的同时扩大中间业务占比,实现其可持续发展。2011年底,招商银行正式将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从“对公”划归到“零售”。2012年初,招商银行推出“生意一卡通”业务,该业务为小微企业经营者提供贷款资金周转业务服务的同时,还为它提供存款结算、转账汇款、工资、财富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更可享受商旅预订、折扣优惠等增值金融服务。
最后,外资银行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与国内商业银行竞争上存在的劣势,如税负水平高、客户资源少、网点密度低、业务收费高、业务范围窄等。在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时候,外资银行明确提出了“一站式服务”理念,渣打、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均建立了专属的中小企业服务团队,为客户配备自己专属的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的专属金融服务。客户经理通过与中小企业进行深入、及时的沟通,能够为企业量身打造更为细致、合适的产品服务。如渣打银行的快捷贸易通、Straight2Bank;汇丰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中小企业资产贷款;花旗银行的“优智商务”成长企业服务和应付账款融资;东亚银行的“金赢贷”、“设备通”;永亨银行的“小东主”小型企业无抵押贷款;星展银行的“机灵通”等。
2、民间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民间金融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服务机构,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式灵活、速度快等优势,符合小微企业融资“小、频、急”的特点,是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是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尤其在银根紧缩、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变得更为困难,民间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地位和力度明显提升,成为其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除传统民间金融形式外,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突破地域的限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借贷服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如拍拍贷、翼龙网贷、人人贷、宜信等。
三、大数据时代对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的影响
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卡锡了《大数据:下一个竞争、创新和生产力的前沿领域》报告指出:“大数据将影响到每一个行业,将引发新一波的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其中金融、电信等领域首当其冲”。大数据是互联网、视频监控、移动设备、智能设备、非传统IT设备等渠道产生的海量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聚合了海量用户的海量信息,“具有数据体量巨大、数据类型繁多、价值密度低、处理速度快的‘4V’特征”。依托大数据,人们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分析超过万亿字节的有关消费者、供应商和运营管理等信息,必将改变传统企业管理决策主要依赖于经验甚至直觉的现状,同时让企业外部协同环境也能转化成企业的金融资本。
首先,在大数据背景下,未来金融服务行业的趋势一定是产品、服务、流程的虚拟化,将金融服务的整体运作虚拟成了数据流,大数据时代为银行业提供了新颖的沟通渠道和营销手段,与客户建立全新的交易方式,将颠覆整个金融服务行业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方式。
其次,利用数据的能力日益成为银行竞争的关键,银行业运营过程中积累下了海量的客户数据信息和交易记录,这些是极其宝贵的数据资源,将拥有的这些客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获得很多有效信息及具有指导意义的统计结论,深入分析客户的行为特征和消费习惯,并依据信息进行精确的管理和营销,将银行内部数据和社会数据融通,获得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细分客户需求人群,提升其营销能力与行业竞争能力。
最后,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公司尝试利用自身优势介入金融领域,最终导致出现了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结合。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融资流动性,扩大了需求供给,大大地拓展了小微企业市场空间。
四、小微企业Y公司金融服务模式
Y公司是一家第三方金融服务公司,2010年成立,创业团队具有丰富的金融领域经营之道与计算机运用技术,以利用数据处理与互联网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高效整合行业信息流、资金流、商流和物流,主要业务包括基于核心企业的战略服务与基于行业背景的大宗物资交易服务,细分为应付账款融资、货权质押融资、统购分销业务、票据贴现业务以及贷款发放等金融服务。Y公司的创新业务正是借助于第三方金融服务使各方的顾虑得以打消,并借由专业的数据服务实现银行的风险可控,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以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为切入点,利用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带来的协同效应,整合银行等资金供给方、小微企业、核心企业以及其他机构(物流、担保公司)等各方的优势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金融服务,营造各方共赢的局面。
1、建立BAB系统
2、业务模式
上述平台为Y公司各业务模式的基础,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处理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延伸产物。在其基础上,Y公司设计了多种业务模式,这些模式适用于不同的融资需求,现择其主要的几种业务模式加以介绍。
(1)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业务。现实的供货商与核心企业的交易中,核心企业一般在货物验收后数月才向供应商付款,这种结算模式严重制约了供应商的发展,同样也破坏了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的稳定性。基于此,Y公司推出了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业务,通过对其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的掌控和对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综合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整体风险承担能力,为核心企业和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银行在Y公司平台上核实交易数据并审批通过后,在几个工作日内即向供应商发放贷款。该模式如图1所示,需要融资的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企业先在BAB系统中在线提出融资需求与相应的应付账款资料,然后Y公司在线查询核心企业的系统,核实应付情况,同时派遣该核心企业联络专员去核心企业获取印鉴证明。核实完毕后,整合资料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同时将该融资企业的相应物流公司信息与核心企业内部账单信息和银行系统对接,进行实时监控。银行方面根据真实的订单信息逐步发放款项,根据核心企业系统的返款实时情况控制回款账户来保证本息回收,Y公司则根据融资期限内提供的系统服务收取费用。
(3)统购分销业务。统购分销是Y公司运营的垂直行业应用平台上的交易会员或交易发起人,通过应用平台发起统一购买请求,召集其他买方与某一供货商达成优惠供货意向后,生成电子交易合同。统购分销能将众多买方集合起来,组成团购规模,从而形成批量优惠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可以有效缓解采购会员的资金压力。对厂家而言,拓宽了销售渠道,加速了资金回笼;对参与采购的贸易型会员企业而言,可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进行直接在线销售,减少了物流成本;对参与采购的生产商而言,可分批进行赎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需求。模式流程如图3所示。
3、其他服务
五、大数据时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1、数据系统之间相对孤立需要联通共享
大量的基础数据为政府和银行体系所掌握,但是系统之间并没有联通,处于孤立又封闭的状态。需要建立各个系统之间数据开放共享所需的基础设施,增强数据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增强金融服务安全。
2、保护用户隐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部分行业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
P2P网贷平台的主要贷款目标是小微企业,该模式是资金需求方通过第三方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直接匹配资金供给方,通过平台进行直接交易,大大节约了融资成本。但是,我国对P2P网络借贷模式的政策监管基本还处于空白,使得P2P网络借贷市场容易成为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违法行为的温床,容易产生互联网金融诈骗、洗黑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监管,即对经营过程进行日常监督,依据其网络管理数据对其业务范围的合理性、营业资本的充足性、货币资金的流动性、经营能力的优劣性和市场风险的防范性进行监管,通过对其过程监督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满足农业产业链中各类主体的融资需求作为金融支撑的核心,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然而,我国的农业金融因其存在“高成本、高风险”的弱点,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厌恶特性很难匹配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因此,我国农业金融发展的困境即是找到合适的方法与金融技术来解决农业金融所面临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问题。
一、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现状
根据“十二五”规划,江苏省目前的众多金融机构都在开展相应的供应链金融,但是无论其形式还是业务名称等都没有统一的模式。另外,除了通用模式(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外,像仓单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票据化、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担保提货、贴现、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融资、打包放款等其他金融产品均可当做是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附件、延伸、变形。
经过分析发现,其供应链金融服务多集中在苏南、苏中等较为发达的地区,而且其业务产品主要为第三方监管下的商品质押融资业务。从业务区域来看,多集中于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江苏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1)大多数的银行并没有设定专门的服务地点,也没有根据专业产品的特点进行经营,仅把它当做一般的信贷业务;(2)各银行机构对该项产品没有制定专业的融资政策、操作方案以及制定风险监控措施;(3)没有将该项产品监理其特有的服务品牌等。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金融服务,并没有经验与方法可借鉴,只能凭借银行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摸索,来不断地完善与提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会遇到以下问题:中小企业会不会接收该种融资方式、银行及物流等如何预防与控制其风险、货物质押的管理体制及法律归属等。笔者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例,来分析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仓单质押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其潜在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2.质押物的价值波动风险。任何物质的价值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若是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其质押物的价值也会相应的升值或贬值,导致质押物的抵押风险也不稳定。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对于质押动产要谨慎的选择,尽量选择那些市场价值波动范围不大、质量稳定且容易处理的产品。另外,对于质押率的设定,要选择合理的质押率,并制定预警值,在设定质押率时,应结合产品的特点及稳定性进行合理的率值。
3.第三方物流的道德风险。物流方对于银行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物流方提供的质押物的验收结果、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与质押物的监管等是银行业务开展的基础与保障。因此,银行应与物流方加强密切合作。另外,为避免融资企业与物流方相互合作,银行应选择制度合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方,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确保质押物的质量保管与其相应的责任的问题,银行还应到物流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防范。
三、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选择
1.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是农业专业经营组织(或专业大户)通过接受农户委托,将农户提供的农产品进行包装处理后,直接送到批发市场进行零售或送至包装配送中心。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基于生产加工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加工的核心企业或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等进行收购,在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将深加工后的产品销售给下游渠道进行销售。其中,加工型核心企业是指能力比较大,能够对整个农业生产链起到较大的拉动能力的生产企业。
3.基于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作为中间力量,不仅收纳质押物,而且对质押物的规格、质量、价值评估等情况反映给银行,避免了融资方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不仅保证银行收到的质押物的质量问题,而且避免了融资者选择融资的盲目性。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让银行与农户之间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并且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选择,不仅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且避免了融资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减少了融资风险,大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