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车险综合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车险效益管理的压力逐渐增大,“高成本、高赔付、低盈利”的现状不容忽视,居高不下的赔付率直接影响保险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可持续性,而加强理赔风险管控则是控制赔付率的关键。
但是如何通过风险的识别及制度化管控,有效控制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降低整体赔付水平、控制理赔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是保险公司普遍面临的难题。
研究车险理赔减损的策略,体现车险理赔服务在公司经营中的价值增值,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重要课题。
保险公司可以从多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实施减损降赔工作,实施减损降赔策略:
策略一
加大现场查勘力度
源头打击骗赔
1、加大现场查勘力度,在源头上打击虚假赔案;
2、加强重大赔案调查,坚持大案复勘制度;
3、积极开展反欺诈,重点开展未决反欺诈工作;
4、制定了打假工作方案、设立月度打假目标值、年度目标和奖励标准,调动了全员打假的积极性;
5、对夜间发生的5000元以上的事故案件重点调查,对重大案件及时响应;
6、对疑点案件,采取复勘、视频调取、走访调查、借助经侦等方式,实现甄别和减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1、现场拍摄事故各方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如客户未提供行驶证原件,或驾驶人与行驶证车主非同一个人,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租赁行为、行驶证是否被查扣、年检已过期、车辆已转让;
3、三者为电动自行车的案件,须拍摄电动自行车牌照、品牌、型号及时速表。三者为电动自行车的案件,提醒被保险人应要求当事交警鉴定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超过电动自行车规定的国家标准,应认定为机动车。
4、拍摄道路堆放物、障碍物、撒落物与道路施工标志。如在路中央堆放石头、木头,向路上倾倒废油、泔水,过往车辆遗撒石子、渣土等。涉及道路堆放物、障碍物、撒落物或道路施工的事故,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实施堆放、倾倒、遗撒物品行为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公共道路没有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公共道路管理人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拍摄周边停放车辆照片,判断是否涉嫌阻挡视线、违章停车。
6、涉及三者电线、电杆、电缆、通讯设施、限高杆受损事故,应拍摄限高标志是否设置,设置是否明确,电线电缆是否下坠低于限高要求。
如限高标志未设置或不明显或被风吸落,设置不明确,电线电缆下坠低于限高要求,业主单位或维保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用好科技理赔工具,检测读取出险时的车辆运营数据与行驶轨迹。
9、核实三者风险:观察三者车辆驾驶员、电瓶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骑行人、行人是否醉酒、疲劳驾驶、吸食违禁药物,及时通过录音、拍摄视频、笔录锁定证据。
策略二
做好事故降责
防止客户揽责
事故降责是车险理赔降赔减损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个环节。降责管理学问多多,降责不力、方法不当、管理意识不到位,导致保险公司揽责事故频发。做好事故降责的前提与基础,是做好事故现场查勘取证工作。
1、严格控制车险事故责任比例,大案管理人员提前介入,收集证据,协助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2、跟踪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对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存在问题与疑问的,督促客户申请复议;
3、与交警沟通无效的,必要时委托鉴定机构介入;
4、开展电瓶车属性鉴定。对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二轮、三轮电瓶车进行机动车辆属性鉴定,锁定降责证据,为后续降责、追偿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策略三
开展鉴定减损
提前锁定证据
保险事故鉴定的核心是锁定证据,通过鉴定既可维护保险公司自身的合法权利,也可为后续案件处理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鉴定的目的:
一是还原事故真相与事实,避免揽责,案件降责打好基础,切实保护事故当事人的权益,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防止保险欺诈;
三是为保险公司降赔减损、追偿、诉讼处理打好基础。
1、电瓶车属性鉴定:
对交通事故中的涉人伤案件中的电瓶车进行鉴定,如电瓶车鉴定为轻便摩托车(认定为机动车),可降低事故车辆的责任(降责减损),同时可向电瓶车生产厂家索赔事故总损失的20%;
2、车辆火灾自燃改装鉴定:
对机动车火灾自燃事故进行损失原因鉴定,如鉴定损失原因系线路改装引起火灾自燃事故,保险公司可直接拒赔处理;
3、车辆质量缺陷鉴定:
如损失原因系汽车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质保期内漏油、漏电)引起火灾自燃事故,可向经销商4S店、生产厂家追偿;
4、痕迹鉴定:
5、发动机二次启动鉴定:
对发动机涉水损失事故进行鉴定,可有效锁定发动机二次启动证据与损失,对扩大的损失可拒赔处理;
6、车况鉴定:
7、机械事故鉴定:
对变速箱、发动机钢体受损事故进行鉴定,可有效锁定是否为机械事故,如机械事故造成损失可拒赔处理;
8、货车改装鉴定:
货车事故应鉴定车箱是否改装,轮胎是否加宽,钢板是否加厚,制动片是还磨损,如涉及超限等危险程度增加行为,可拒赔处理。
9、货车超限鉴定:
货车事故是否存在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行为,如涉及改装等危险程度增加行为,可拒赔处理。
10、小型车辆改装鉴定:
小型面包车如座椅拆除用于载货,涉及危险程度增加,可通过鉴定锁定证据后应拒赔处理。
11、配件扩损鉴定:
配件受损事故关联性鉴定,对车辆定损时修理厂故意扩损,如夹缝扩损、故意损坏非碰撞部位灯具、叶子板、保险杠,损伤车身漆面,可通过鉴定锁定证据后,剔除非正常损失,情节严重的,应拒赔处理。
12、手镯真假鉴定:
对玉器手镯进行鉴定,避免盲目协商处理导致低值高赔,价格碰瓷。珠宝、玉器、手鐲可开展真假鉴定、价值鉴定、修复费用鉴定、贬值损失鉴定。
13、过度医疗鉴定:
过度医疗一般是指事故相对方在医疗过程中超出合理期限长期住院、过度治疗等,试图以此来延长住院天数以增加赔偿数额的行为。
策略四:
严控配件更换
大力推广平台外修
1、做好重案、核价、核损管理,核价人员主要责任转向对市场配件价格的调研,掌握配件价格下浮幅度空间;
2、加强定损管理,坚持能修不换原则;
3、从严把控配件更换标准,通过“车件管家”外修平台询价,确认受损配件是否需要更换;
4、从严管理无法修复证明,以平台出具的电子版无法修复证明为准;
5、对服务商可修复的高价值配件,客户、4S店不同意修复的,可在书面向客户发放《理赔告知函》后,直接按平台服务商报价定损理赔。
策略五
加强人伤调查力度
避免低残高评
实施人伤案件仲裁调解新模式
1、加强人伤调查力度,确保所有人伤案件均有专人跟踪查勘,及时掌握伤者治疗情况;
2、介入人伤鉴定,切实避免低残高评、未残评残;3、外聘了医疗核损医生,按时参与分公司核损;
4、引进机器人自动审核医疗费发票,提高审核效率;
5、充实公司诉讼队伍,成立诉讼案件管理小组,对每一起诉讼案件都要分析案情,力争做出最有利的判决或调解;
6、实施人伤案件仲裁调解新模式,通过“车件管家”仲裁预约调解系统,从源头减少黄牛介入与司法诉讼,统一人伤案件案源管理。
策略六
加强未决管理
1、加强未决管理,提高新发案件估损的合理性和准确度;
2、开展积压未决清理,重点加强对出险周期超过2年的人伤重大案件和诉讼案件跟踪管理;
3、实施未决案件分级管理;4、推行未决案件仲裁介入调解机制。
策略七
积极开展追偿工作
1、全面筛查历史可追偿案件,统一交予专业追偿机构,分公司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促;
2、对理赔系统已结案赔付案件,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合作伙伴进行核查,梳理可追偿案件。
策略八
做好直赔收集增值税专票
1、做好事故车辆直赔管理:
2、强化增值税专票考核;
3、做到车损险赔偿专票应收尽收。
策略九
物损标的托底维修减损
线上化询价
1、严格管控物损标的损失核定,所有物损标的,全部通过“车件管家”等平台询价后确定损失;
2、5000元以下物损标的由分公司指定服务商报价;
3、5000元以上物损标的通过第三方平台比价确定损失,由服务商线下提供托底维修服务;
4、对四大运营商、供电、市政、交通设施等紧急抢修物损事故,委托专业物损商,在保险公司核定的损失金额内,开展紧急抢修物损事故谈判减损工作。
策略十
实施风险管控前置
加强调度管理
1、加强调度管理,实行新发案件双重调度制度,实现风险管控前置;
2、引入智能报案机器人,筛选高风险案件;
策略十一
加大科技理赔工具使用
提升理赔打假能力
1、配置科技理赔设备,检测读取出险时的车辆运营数据与轨迹;
2、与第三方反欺诈团队合作,借用专业力量提升理赔打假能力。
策略十二
建立疑案会商机制
3、案件存在疑点的,及时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介入痕迹鉴定,及时锁定车辆欺诈证据。
4、向出险地公安交警、经侦部门报案,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通过保险行业反欺诈平台,查询车辆历年出险索赔纪录,通过行业大数据分析发责涉疑案件线索。
6、建立疑案会商机制,真正实施扁平化管理,发挥专业人员的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