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国家对工伤保险制度的一次全面修订,对工伤认定、待遇保障、责任分摊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伤认定标准,增加了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以及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符合其他情形的认定工伤范围。同时,对轻微工伤案件的认定进行了优化,规定经治疗或者康复后劳动能力没有下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此外,新条例明确了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为工伤。
新条例提高了工伤待遇水平。一是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明确了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标准应当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相适应,并每五年调整一次。二是新增了工伤医疗补助津贴,对工伤职工因工伤治疗产生的自付医疗费用予以适当补助。三是延长了工伤津贴支付期限,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工伤津贴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四是明确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司法鉴定。
新条例完善了工伤保险责任分摊机制。一是明确了用人单位、职工、政府的责任分摊方式。其中,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职工承担辅助责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建立了工伤保险责任分摊调剂基金,对发生工伤较多或者工伤待遇支出较高的地区予以调剂支持。三是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少缴或者滞缴工伤保险费。四是规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外,新条例还包括以下亮点:
加强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规定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完善了工伤康复服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工伤康复服务体系,为工伤职工提供职业康复、劳动能力鉴定等服务。
健全了工伤预防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伤预防体系,定期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强化了工伤保险基金监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评估制度。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效率、保障工伤待遇水平、明确责任分摊机制,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