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发〔2020〕6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审核,拟认定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71户(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我市2020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返还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3日—4月28日),有对以上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裁员、企业信用等情况反映问题的,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进行反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3-3158049
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0473-3158059
附件:乌海市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返还名单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乌海市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返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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