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责任险是以保险期间内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由于保险条款列明原因造成物流货物本身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产品。
2.谁可以投保物流责任险?谁可以是物流责任险的被保险人?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登记、从事物流活动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3.物流责任险主要保哪些?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保险单载明的物流业务中,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物流货物本身遭受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物流货物倾覆、坠落、与外界物体发生意外碰撞;
(5)物流货物装载加固不当;
(6)物流货物遭受盗窃、抢劫以及提货不着;
(7)投保人及其雇员、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物流货物本身的损失。(保险责任具体请详见保险条款)
4.哪些责任物流责任险主险不赔?
(1)运输工具、特种设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进行定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
(2)运输工具驾驶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
(3)自然灾害;
(4)物流货物交付延迟。
(5)间接损失;
(6)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或者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7)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除外责任具体请详见保险条款)
5.物流责任险还可以扩展哪些保障?
您可在投保物流责任险主险的基础上继续投保三款附加险产品,分别是附加市场贬值损失责任险、附加扩展货运代理人责任保险、附加扩展国境线相邻铁路口岸站(间)责任保险。
6.附加市场贬值损失责任险保什么?
附加市场贬值损失责任险可对物流责任险保险保障期间因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物流货物本身受损后导致货物本身市场价值的贬值损失费用进行保障。
7.附加扩展货运代理人责任保险保什么?
8.附加扩展国境线相邻铁路口岸站(间)责任保险保什么?
附加扩展国境线相邻铁路口岸站(间)责任保险,在投保人已经按照约定缴纳了本附加险保险费的情况下,本附加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与中国国境线相邻的铁路口岸站(间)开展保险单载明的物流业务中(“铁路口岸站”是指通过铁路进出境经过的海关,具体以铁路95306网站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国境站为准),由于保险条款列明原因导致物流货物本身遭受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按照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9.我想投保物流责任险,如何联系投保?
10.物流责任险出险之后我该如何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联系保险代理人员或向010-12306转5客服报案,报案后理赔专员将会告知您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11.物流责任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13.物流责任险如何办理退保?
业务终保前您如需退保,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保险人确认后,方可进行退保。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相当于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保险人根据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实际营业收入计收实际保险费。
专业名词:
1.物流:是指被保险人接受委托,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使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实体流动的过程。
2.外界物体:指物流货物自身以外的固态物体。
3.提货不着:指物流货物在实施物流作业的过程中,因外来原因导致的物流货物的遭受损毁、灭失。
4.饮酒:指运输工具驾驶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且在操作运输工具、特种设备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
5.重大过失:指行为人不但没有遵守法律规范对其较高要求,甚至连人们都应当注意并能注意的一般标准也未达到的行为。
6.行政行为或者司法行为:指各级政府部门、执法机关或者依法履行公共管理、社会管理职能的机构发布的命令、做出的指令或者实施的行为。
7.间接损失:指任何类型的可预期财务损失,包括利润损失、业务机会丧失、因未履约或者延迟履约而遭受的损失、丧失合同或者罚金等。
8.每次事故:指一名或者多名赔偿权利人,基于一次事故或者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单独或者共同向同一被保险人提出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项或者一系列索赔或者民事诉讼,本保险合同将其视为一次保险事故,在本保险合同中称为每次事故。
9.自燃:指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于物流货物自身原因导致的起火燃烧。
10.自然灾害:指由自然因素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者现象,包括洪涝、台风、暴雨、冰雹、雷电、冰雪、沙尘暴、大雾、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GB/T28921—2012)为准。
因业务实际不同,本问答仅供参考,实际以保险单所记载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