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来看,保险业是对抗风险的需要。不管是哪里的人类文明,只要存在就必然面临风险,只要面临风险,就会产生保险这样事物,各自都会有各自的保险的组织体系产生,这些组织体系最终汇合到一起形成现在我们看到的样子。
保险业最终都是来自于对抗不可测、不可抗力的风险的,在人类文明的初期,最大的风险都是来自于于自然灾害的风险,所以保险的思维方式早期无论何种文明都是对抗这种风险为主的,我国春秋时候就有了保险的初步思维,最有名的论述是孔子说的,耕三余一,就是每年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存储起来,三年就可以多出一年的粮食用来以备灾荒。后来隋朝的时候设立灾害赈济制度,按人头和土地抽取粮食储存起来,专门用于赈灾,后来又发展为自愿缴纳,这和今天的社会保险有点像。这些是农业保险的一些基本替现。
商业保险里,古代也有对损失进行补偿的形式,古代四川盛产井盐,商人们从水路把井盐运送出川进行销售,但是由于川江险滩多,经常发生货物倾覆造成损失。后来,政府从官盐税收中提取一部分费用(相当于今天的保费),对发生货物损失的商人给予一定的补偿。
国外文明也差不多,公元前2000年的古巴比伦王国,就要求居民收取赋税用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群体。
尼罗河三角洲的埃及石匠为了抵御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组成了互助组织,核心就是一人遇难,大家共同分担损失,用大家平时所缴纳的会费支付会员死后的一些费用。这个就是最早的互助保险。大家也会发现现在市场上也很多类似的互助模式,国内一些知名机构也推出过这种互助保险业态,核心就是大家加入这个体系,然后体系内当有人出现重大疾病的时候,可以申请一笔医疗费用,然后加入体系的会员进行分摊。逻辑是一模一样的。但是过去的历史证明,纯粹的自发的这种分摊模式,其实是走不通的。所以才会逐渐的出现保险公司这样的商业形态。
从上我们大概可以明白,所有的保险思维其实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用来对抗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为前提的。这个其实是保险业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用来界定某些行业是否是真正的保险业。
海上保险被认为是现代保险制度的雏形,最早设立的原则是共同海损原则,因为海上贸易的风险很大,所以在逐渐航海中形成了有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导致损失的方式,就是共同海损分摊。这个原则在公元前2000年就开始了,当时地中海沿岸贸易盛行,当时的船舶比较单薄,扛不住风险,在海上有风浪的时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抛弃部分货物,减轻重量,这部分损失,由货主共同承担,这种承担方式就是保险业的雏形了。这个原则后来为公元前916年的《罗地安海商法》所采用。确立了海上保险的分摊损失,互助共济的原则。
海上运输保险的概念之后很多年,西方开始大航海时代,大量船只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经常发生,所以海上保险基本上就很流行了,用来规避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到了中18世纪后期,英国战胜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和法国,取得海上霸权和世界贸易中心的地位,所以海上保险集中在英国。由17世纪成立的劳合社,这个本来是个咖啡馆,大家在这里交换航运信息的同时,会购买一些保险,然后逐步发展成为了海上保险业务的交流和交易场所。
海上保险的思维运用到了陆地上的风险预防,出现了火灾保险。继续往前发展,它孕育了人身保险。这背后是非常悲惨的故事,欧洲大面积的进行贩卖黑奴是在15世纪,大量的黑奴从非洲运送到美洲,黑人就被仍在非常狭小,不见天日的船舱里,死亡率非常高。为了防止运输过程的死亡所带来的风险损失,奴隶贩子引用海上货物保险的原则,讲奴隶贩子变成了货物,投保海上保险。投保的就是奴隶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所以基本上人身保险就是以此作为起源的。再后来,不单奴隶死亡率很高,海上运输本身船长和船员的人身安全也很高,逐步也被纳入了投保范畴,最终出现的就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17世纪的时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法国历史应该也是欧洲当时最长寿的国王,统治法国72年。是一个非常有艺术气息的国王。他13岁起便在芭蕾舞剧《卡珊德拉假面舞会》中担任角色,1661年亲自主持建立了皇家舞蹈学院。它对人类或者说对女性最大的贡献就是发明了高跟鞋,因为他对自己154cm的身高不是特别满意。在很多领域都展现出绝对强势,基本上就是做了五十多年的皇帝,打了三十多年的战,把内外对手都干的服服帖帖,在他手上直接打残了荷兰和西班牙。多年的战争基本上让法国的财政非常的紧张,加上路易十四,又特别爱花钱,如在巴黎郊区建了凡尔赛宫殿,耗费巨资,更是让法国雪上加霜,为了筹钱,路易十四,想了很多办法,这个时候一个类保险的主意就出来了。
有个意大利人洛伦佐·唐提为了讨好路易十四就提出一个募集资金的办法。她最大的好处其实是用了一定的赌博性质使得资金募集更容易,然后成本还会相应更低,她是带有很大的博彩性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唐提创造的是一种以受益人存活为前提的年金体系,简单举例,就是任何想参与这个规则的人,会按照年级分到不同的年纪组,每个介入者一次付出300里弗尔(法国当时候的货币单位)给当局。然后国家向每组介入者发放钱款,发放的额度是该组介入者缴纳钱款总数的5%-10%,每组获得的钱款再分给组里仍活着的介入者们,每个人获得的份额根据他们在该组总缴款额中所占的比例而定,跟着该组最后一名成员去世,当局对这一组其余债务关系也不复存在。
这种保险,就是个赌局,欢迎谁都来参与,这种情况下带来的好处就很明显了,因为人在巨大收益面前,都会产生极大的非理性的盲目乐观情绪,所以导致很多人都愿意加入进来赌博,最终使得当时的欧洲很多国家比较轻松的募集资金,而且还利息更低,成为了非常好的募集方式,对于当时在打仗的很多国家来说,都一定程度缓解了财政困境。
这种其实跟我们所说的保险是背道而驰的,但是他这种思维方式其实反过来运用就成为了我们人身保险的起源了。为什么说背道而驰的,因为所有的保险都是赔偿损失为前提。但是显然这个产品是不符合这个前提的,因为他赔偿的是幸存者,而不是死亡者,死亡是最大的损失,他没有为死亡买单,反而让死亡的人为幸存的人买单。这种逻辑最终带来的结果是这个游戏很容易成为赌博游戏。而且一定程度上带有很大的道德陷阱,什么意思呢?因为我活得久的另外一方面是你死的早。所以这种产品设计成为了很多侦探小说特别热衷的一个题材,故事的逻辑就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与者死去,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中的某个人为了拿到最终的巨额款项,设计谋杀其他幸存者。不管怎么说,大多数国家都大面积采用这种方式募集资金,用于进行各种用途,打仗也只是一方面了,基础建设也有很多,伦敦现存最古老的桥梁里士满桥就是经由过程这种方法筹款建起来的。
在这个基础上,其实也有很多设计变种,但是他们都很难归类为保险行业,更多类似于分红和赌博结合的产品,在美国也有类似的教育储蓄产品,家长拿出一大笔钱放到银行一年后转回本金,然后大量本金产生的利息将作为子女完成高中教育后上大学的分红,但只有考上大学的人才能参与这笔分红。对每个人而言,整体入学率或死亡率都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只要你敢赌自己考得上或能活下来,那么就可以参与这个博弈。
但是唐缇险跑到美国去却焕发了新机,直接推动了美国的保险业的大发展,美国唐提式保险(tontineinsurance)由美国公平人寿在1868年首先推出的。她的设计理念基本上就是原先赌博式的保险几乎一模一样。在该保险中,保费的一部分用于购买普通终身寿险,余下的部分存入由保险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属于保单持有人的投资收益和分红在保险期限内(通常是20年)都置于这个基金中不作分配。如果某一保单持有人在保险期内死亡,受益人仅能得到指定死亡保险金(specifieddeathbenefit),而不能得到该基金的分红和盈余。全部的分红和盈余将于保单到期日在生存的保单持有人中进行分配。由于预期回报很高且能迎合人们的赌博心理,此类保单对投保人有很大的诱惑力。到20世纪初,唐提式保险已经成为美国最主要的寿险产品。一度占到美国整个寿险业务量的2/3。这个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人性从来都未曾变过,带有赌博性质的产品最容易打动人心,但是为什么在1905年会被禁止。
(1)所有大型相互制寿险公司重新进行董事选举;(2)禁止所有保险公司投资股票;(3)限制大型人寿保险公司规模,促进中小保险公司增长;(4)禁止保险公司进行政治性捐款,限制保险公司对立法的游说活动;(5)统一保险代理佣金水平,限制保险公司的营销费用水平;(6)禁止唐提式保单,确保保单持有人能每年获得分红;(7)寿险保单标准化;(8)强化保险公司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9)严惩保单回扣等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其实,这个法案对于全球保险业都是很重要的事件,它明确了保险必须专业化经营,严格化监管,同时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进行管制的原则,强化了以保护保单持有人权益为核心目标的保险监管的地位和作用。这个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不这么管着,到时候保险公司赔不了钱的时候,真正麻烦还是你政府。唐缇险经过这次整顿基本上就退出市场了,而且可以说,这个很难算是真正意义的保险,她更多还是赌博产品。违背了保险业的补偿损失的前提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