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林业碳汇项目可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VCS、黄金标准(GS)等标准进行开发,同样适用于中国林业碳汇项目。截至2019年7月,全球注册CDM项目数为7807个,包含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四川西北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项目等5个中国林业碳汇项目。
2017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暂缓了全国层面的CCER项目备案申请,但7个试点碳排放交易市场并未限制CCER交易。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碳汇项目共89个,如广东长隆碳汇造林、塞罕坝机械林场造林、北京房山区平原造林碳汇项目等。
该项目收益将用于湛江红树林保护、修复以及社区共建等工作,为红树林等蓝碳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提供了示范,对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助推实现碳中和等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减排量备案,成为全国第一个可进入碳市场交易的林业碳汇项目。该项目根据国家《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开发设计,共实施碳汇造林面积8.67km2,预计20年内产生减排量347kt,项目首期签发的5208tCCER碳汇量由控排企业(广东省粤电集团)以20元/t的单价签约购买用于碳市场履约。此项目的成功开发和交易,对我国后续碳汇造林CCER项目起到了示范作用,对推动碳汇项目参与碳抵消具有积极意义。
各省市不断探索碳汇交易新模式,目前除了CCER、北京林业碳汇抵消机制(BCER)、广东碳普惠抵消信用机制(PHCER)和福建林业碳汇抵消机制(FFCER)4种主要林业碳汇机制外,还有多种创新模式,有效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示范引领效应。
2021年顺昌县国有林场通过碳汇贷综合融资项目,获得兴业银行2000万元的绿色信贷款,成为福建省首例以林业碳汇为质押物、全国首例以远期碳汇产品为标的物的约定回购融资项目。
主要用于自愿参与减排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进行碳排放抵消,无法用于控排企业的排放抵消。福建省三明市、贵州省毕节市等地探索开发了林业碳票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我国可从促进生态治理、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市场交易等多个维度推动生态碳汇能力的提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深入落实现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陆地生态系统方面,要推进森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海洋生态系统方面,要依托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保护和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系统。尽快统筹推进海陆统筹治理,提升海陆全域生态碳汇能力。
碳汇生态价值的挖掘离不开碳汇核查体系的建设,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碳汇核查体系,提升碳汇核查能力:一是积极开展碳汇专项调查,构建国家碳汇云端共享数据库;二是统一生态系统碳计量方法和手段,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国家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体系,建立国家碳计量标准;三是加快提升碳汇监测能力与技术开发,实现碳汇资源的大规模开发。
碳汇交易机制的健全可进一步发挥生态碳汇的作用:一是要健全生态碳汇交易机制,合理制定碳汇交易价格,尽快出台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碳汇交易管理办法;二是逐步丰富各类碳汇产品交易机制,推动海洋、耕地、草地、湿地等多类型碳汇项目进入市场交易;三是加快碳汇交易与全国碳市场衔接,建立统一全国碳汇交易市场,最终实现与国际碳市场连通。
碳金融产品是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需加快推进生态碳汇交易市场的金融化探索,推动碳汇产品银行,开展碳汇补偿产品、碳汇期货、碳汇基金、碳汇债券、碳汇信托、标准化碳汇质押等碳汇金融衍生品和碳汇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研究,将各种经济效益转化方法和理念融入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