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全县纳入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隐患排查林地面积约497.71万亩,森林可燃物标准地专项调查样地数量174个,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数量20个。
2、普查任务与目的:通过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与检测数据结果,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森林火灾重要承灾体调查与评估、森林历史火灾调查与评估、森林火灾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最终摸清修水县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修水县森林火灾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
(三)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1、风险要素调查
针对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我县森林火灾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数据收集、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全面掌握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信息,建设森林火灾调查数据库。
2、承灾体数据收集与共享
3、风险评估与区划
以森林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为基础,综合承灾体等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
4、数据库与软件应用
以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和全国林草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软件系统为依托,做好全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采集、质检、核查、评估、区划等工作。
(四)项目执行标准
1.《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减办发〔2019〕1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
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5号);
6.《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2020年);
8.《江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赣灾险普查办发〔2020〕2号);
9.《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57号);
10.《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赣林函字〔202字〕198号);
11.《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
12.《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技术规程》;
(五)提交的数据成果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文档成果。
(2)基础数据加工成果,包括风险普查调查遥感底图、森林草地空间要素底图。
(3)可燃物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外业数据表、影像、图形、数据库、文字报告等成果。
(4)野外火源、气象条件、历史火灾、减灾能力调查系列成果,包括调查数据及各类图件、报告等。
(5)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系列成果,包括评估数据及各类图件、报告等。
(六)商务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修水县各乡镇(根据具体样地布设情况进行调查)。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外业调查全部完成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果材料上交支付合同总金额30%,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经江西省林业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30%。
4、安全保密要求
(1)强化人员管理,如有工作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修水县林业局。
5、项目验收依据及要求:
(1)验收标准依据《江西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江西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进行。
(3)最终提交的数据成果材料须经江西省林业局验收合格。
二、报名条件:
(1)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的<林业调查资质证书>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参与投标的有关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企业介绍信(原件);
4、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7、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8、提供2021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12、招标公告中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招标控制价与评标办法
1、招标控制价:2060220.00元(三方检查费暂定金:180000元),工程款均含税。
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2、履约保证金:如施工单位中标,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返还: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按工程进度分四次不计利息返还)。
3、公示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来招标代理处拿取中标通知书,七日之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违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出让标,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评分标准(100分)
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技术和商务评分。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排序。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及标准
1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分(52分)
2.1
基准分
10分
评标小组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条款满足招标公告服务要求的得10分,投标人任意一项若出现负偏离的,可由评委提出经评标小组讨论认定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2.2
服务总体方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总体方案(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组织、技术方案、进度计划、人员安排、质量保障、进度保障、保密等内容)。就方案的科学、全面,遵循国家和行业规范,符合项目需求,作业流程先进、可行的最优得10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低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方案,评标小组成员根据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3
重点、难点分析
8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重点、难点分析方案就其方案的服务特点要求及重点、难点进行阐述分析,就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最优得8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低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方案,评标小组根据所提供的方案内容和评审点进行评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者不得分。
2.4
质量保障措施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就其内容是否详细、有效、操作力度强等方面进行对比打分,最优的8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低得2分。
2.5
拟派人员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3、其他成员中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提供10人以上得4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6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
评审依据:以上第1、2中须提供开标截止前为其缴纳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超过社保年龄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不用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6
仪器设备的投入
3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仪器设备投入数量清单(如:全球卫星定位RTK、全站仪、罗盘仪等),根据各设备投入情况的优越性进行对比打分,最优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产品清单、购置发票复印件,评标小组根据所提供的方案内容和评审点进行评分,未提供清单不得分。
2.7
服务保障措施
评审依据:提供方案,评标小组根据所提供的方案内容和评审点进行评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者不得分。
3、商务分(18分)
3.1
企业业绩
提供自2019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至开标之日,有类似项目(防火普查、二类资源调查及大样地调查)业绩的每有一份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评审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3.2
企业实力
1、具有测绘资质,提供者得4分,本项满分4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份得1分,最多3分。
3、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提供者得1分,本项满分1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评审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开标地点:修水县林业局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该项目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所有工程款全部汇入中标企业基本账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内容是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数据成果、技术支持、专用服装、专用工具、、检查、检验、培训、作业人员意外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在外业调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由中标方负责,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3、投标人须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依法的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真实性负责。
5、投标人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7、报名地点:金秋湖畔小区七栋701室
招标人:修水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修水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督组
2021年10月26日
附表:
投标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在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价(含暂列金额的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