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司早已挪用乙公司出资款进行股票投资,亏损严重,且因未能按规定年检,在2019年7月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甲公司声称公司已经倒闭,法人资格消灭,无需承担还债责任。请问:(1)快乐娃公司是否已成立?(2)乙公司有权抽回出资吗?(3)甲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甲公司的法人资格是否存续?答案:1.因未进行注册登记,没有成立2.乙公司有权抽回出资3.经营资格终止/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二)甲、乙、丙各出资50万元,拟设立“洋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甲手头只有45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丁为其垫付5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5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丁。而乙与其妻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
3、与其弟小乙商定,由小乙出面与甲、丙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乙。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甲、丙、小乙,甲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甲以公司名义,与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丁购买5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甲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丁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2019年7月,小乙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5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戊,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请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本案中公司与丁的食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甲应当承担什么责任?(2)乙和小乙的约定是
4、否有效?谁具有公司的股东资格?(3)小乙和戊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其法律后果是什么?答案:答:(1)该食材买卖合同无效,属于恶意串通行为。甲通过陵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州债权人可以在5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甲承扣补充赔偿责任(2)乙和小乙的约定有效。对公司来说.小乙具有股东资格。(3)小乙与戊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有效。成可以取得该股权。)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乙投资权益损失,只能要求小乙承担赔偿责任。(三)甲股份有限公司由刘、关、张、曹、孙、马、丁七个股东于2018年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发行股份700万股,其中刘、曹、
5、孙、马、丁各认购120万股,关、张各认购50万股。董事会由刘、曹、孙、马、丁五人组成,其中刘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担任副董事长。监事会由关、张及员工董某三人组成,关担任监事会主席。成立1年多后,甲公司董事会成员经营思路分歧较大,经营状况一直不佳。据查,甲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股东应在公司成立6个月之内缴足股款,但刘至今仅缴纳股款50万元。此外,董某已于2019年初辞去监事职务,离开公司。请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刘未按期缴纳股款,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董某辞职后,甲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3)关在董事会成员无法解决矛盾,顺利开展经营的情况下,能否单独申请法院解散甲公司
6、?答案:不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关某持股50万股,未达到700万股的百分之(四)A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监事李某于2020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答案: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8、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8日依法宣告C公司破产。管理人接管C公司,查明如下事实:12016年1月24日C公司向C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1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18年1月8日为15万元。22016年4月20日C公司赠与D公司一辆汽车,价值30万元。32016年12月16日C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为C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的家具,合同标的额为250万元,由A公司于201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目前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A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42017年6月19日C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导致路人孙某受伤,
9、造成损失3万元。5经评估确认C公司尚有资产价值1200万元。此外,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6债权人赵某因参加债权人会议支出机票和宾馆费用2万元。7债权人钱某为参加C公司的破产清算,聘请了律师,费用5万元。试问:(1)如果A公司需要补缴尚未缴纳的出资,这钱属于什么性质?(2)如果A公司享有破产债权,如何处理与未到位的1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关系?(3)债权人赵某的机票和宾馆费用是否属于破产债权?(4)破产财产造成的孙某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5)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顺
10、序如何?答案:(六)一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该企业现有资产80万元,其中10万是A企业借给该企业的一台机床,20万元是该企业抵押给债权人B的一辆汽车,此外还有10万元未到期债权。该企业共有6个债权人,债权人C为银行,拥有20万元债权;债权人B、D、E、F、G各10万元债权。该企业还欠税款10万元及职工工资10万元。清算过程中,用去财产保管费8万元,诉讼费12万元,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2万元,请回答如下为问题:(1)该企业破产财产为多少?(2)A企业对于借给破产企业的机床享有什么权利?(3)本案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何?(4)对于该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债务,其股东应当承担什
11、么责任?答案:1)本案的破产财产为80万(现有资产)-10万(A企业借给它的一台机床)-20万(抵押给债权人B的一辆汽车)+10万(抵押物超过抵押债权部分)+10万(未到期债权)=70万元。(2)清偿顺序为:第一,破产费用20万元。第二,职工工资10万元第三,税款10万元。第四,每个债权人得到的清偿率为(70万-40万)/60万=50%。即:C得到10万,D,E,F,G各得到万.(B的10万债权有抵押担保,得到提前足额偿还)(七)张明于2018年10月1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财产价值一栏,张明填写了25万元,在使用性质一栏,张
12、明注明是非营业。试问:(1)张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若将自己购置的国产普通轿车写成进口高级跑车,保险公司对此享有何种权利?(2)对于超额保险的部分应如何处理?(3)如果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朋友跑滴滴快车使用,并将这一事实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措施?(4)如果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朋友跑滴滴快车使用,故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一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答案:(1)保险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义务人故意不如实陈述保险标的,隐瞒事实,导致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2)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
14、香蕉水,香蕉水属于高度危险物品,保险公司当即要求甲公司将香蕉水立即转移出去,但甲公司表示没有其他仓库存放,拒绝转移香蕉水,保险公司遂解除了该保险合同。在合同解除的第三天,仓库发生火灾,损失100万元。甲公司提出保险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公司无权单方解除,所以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请问:(1)甲公司投保时的陈述、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询问是否符合保险法的规定?(2)保险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3)甲公司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答案:(九)2020年3月11日,张三签发一张金额2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付收款人李四,付款人为张三开户行建设银行高新分行,王五为该票据的担保人,
16、给D公司。6月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偿还所欠E公司的租金。9月2日,E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E公司遂向B、D公司追偿。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E公司的追偿予以拒绝。D公司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向B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D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请问:(1)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2)B公司拒绝E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答案:1)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B公司拒绝F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3)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或答:D公司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