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刚刚三岁的儿子,看看手里拿着的法院判决书,家住浚县的庞某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今年6月份,经过几个月疲惫不堪的奔波,庞某终于拿到了妻子冯某的死亡赔偿金。“本来非常简单的事,保险公司就是百般推脱,就是不想赔,当初拉保险的时候那股子热情劲儿都哪儿去了”庞某虽然赢了官司,却仍旧耿耿于怀,而事情的起因确实非常简单。
机缘巧合购买保险
2008年4月份,陪妻子上县城人民医院看病的庞某遇到了同样陪家人来看病的远房亲戚杜某。得知庞某是陪同妻子来看病以后,同为病患家属的两人很快便熟识了起来。因为冯某体弱多病,需经常来医院看病,而杜某的家人也是长期住院,杜某和庞某之间的友谊迅速升温,不仅闲暇时经常聊天解闷,相互之间也多有照应。
合同确立如约缴费
投保人病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一成不变,庞某经常要陪同体弱多病的妻子到县医院看病,偶尔也会遇到杜某。但是,不幸最终还是来临了。2010年9月,冯某感觉身体不舒服,要庞某陪同去看病。刚开始庞某还以为是平常的小病小灾,然而医院的诊断结果却不啻于晴天霹雳,冯某被诊断为肺癌晚期。
震惊之余,庞某马上通知了保险公司。家境本就不富裕的庞某希望能通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帮妻子治疗癌症。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庞某带着妻子转遍了周边的医院,希望能够出现奇迹。
冯某的病情一天天加重,而家中的积蓄也越来越少。正当庞某翘首以盼,等待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时,2010年10月,一纸拒绝支付理赔通知书送到了庞某的手中。理赔通知书上,某保险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以冯某投保前身患肺癌并在医院住院治疗,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不予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因此终止。这样的结果让庞某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他几次三番地找到保险公司理论,却都无果而返。
投保人病故保险公司成被告
今年年初,与病魔搏斗了近半年的冯某终因医治无效病故。悲恸欲绝的庞某在料理了妻子的后事以后对保险公司的不满也到了极点。庞某坚持认为如果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也许冯某还能多活一些日子,说不准还会有奇迹出现。满腔怒火的庞某再次找到保险公司理论,却依旧没有得到回应。一怒之下,庞某将某保险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浚县某镇法庭,要求判令某保险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支付庞某妻子冯某的死亡赔偿金15万元及保险合同中的利益分红和账户余额1万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地展开了辩论并提交了证据。某保险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提供的最主要证据是一份浚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上记载的患者冯某的肺癌确诊病历。然而在庭审过程中,这份病历上记载的出生日期却和庞某妻子冯某本人的出生日期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