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同时,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
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这个具体案例,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呢?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那么,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6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第一个问题分析这个案例,我们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其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另外,保险人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100×60%=60万元
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家庭财产损失2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首先我们的考虑思路是,因为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按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的发生。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15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5万元。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赔偿20万元。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