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饲养宠物来增添生活乐趣,然而不文明养犬行为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逐渐增多。近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侵权责任案件。
案情速递:
2022年5月,被告孟某饲养的西伯利亚雪橇犬冲入原告许某的羊群,一只小羊被当场咬死,八只羊被咬伤治疗无效后死亡。原告许某向金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孟某赔偿原告许某经济损失6500元。
法官提醒: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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