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5日讯宠物狗被车撞死,关于赔偿却各执一词:主人要求赔1500元,司机则只肯赔几百元。争执之下,肇事者陈先生报了警,但经过民警协调,狗的主人放弃了索赔。昨日凌晨3时许,这一幕就发生在晋江安海。
当时,陈先生开车途经安海镇慎中路,一只博美宠物狗突然从路边跑出。陈先生来不及刹车,撞到小狗。没怎么呻吟,宠物狗就没了气息。几分钟后,博美狗的主人带了几个朋友来到现场。但到底该赔多少,双方一直协商不了。狗主人说狗比较贵,要求赔偿1500元。但陈先生觉得不值这个价。
晋江安海交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有点哭笑不得:这该怎么认定责任呢?这只小狗独自上路,其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所以主人应负一定的责任;而且小狗属于个人财产,需要主人提供价值证据。民警认为,虽然司机必须遵守法律谨慎驾驶,但正常行驶的司机,并不能随时随地防备一只狗的突然出现。
“假如司机因躲避你家的狗,还引起其他交通事故,你们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警对博美狗的主人说。
听完民警的分析后,博美狗的主人处理了狗的尸体,双方没有进行赔偿和索赔,握手言和。(海都通讯员蔡忠东庄诗琪记者林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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