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泉州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同时,《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未即时清除粪便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规定饲养烈性犬,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予以配合。违法饲养烈性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烈性犬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除了上述《条例》所涉内容,目前泉州尚无针对养犬管理的专门条例。林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应完善立法,加强养犬管理和监管;同时,通过多方位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政府应该起到主导作用,例如进行立法,部门跟进;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应该负起责任,充分重视民间对救助流浪犬方面的作用与力量,采取文明的方式,促进人和动物和谐共处,而不是仅仅对狗进行捕杀。”市民王先生说。(记者魏晓芳郭芳蓉文/图)
遇犬只冷静应对被咬伤及时处理
市民行走在路上,若与犬只不期而遇,要如何才能防范被咬伤?
晋江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工作人员肖鹏程说,如果路上遇到陌生犬只,不要打扰或惊吓它,特别是当狗在吃东西、睡觉或不安时。不要拿走狗的玩具或食物,不要主动挑逗陌生狗,不要对狗做类似攻击性的动作,不要接触狗的面部和尾巴。其次,若遇到不友善的狗时,要保持冷静,避免和狗目光接触,不要对狗作出威胁性的动作,应该站在原地直到狗离开,或等狗平静缓慢后退离开。若被恶犬攻击,不要盲目地踢踹,应该快速脱下衣服,用衣服捂住狗头争取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