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cf86e8ef4a4a9589d1ec38ceb30ede231508322020-05-2116:18:19/a/20200521/32cf86e8ef4a4a9589d1ec38ceb30ede.shtml
根据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篇专设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责。法律人士表示,这就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造成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逗弄激惹宠物,也不能完全免除饲养者的责任。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称:“不允许养的宠物不一定是犬类,还有蛇等,即使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饲养人也要承担全部责任,不因为受害人的故意减轻责任。”
法律人士表示,较于现行法,民法典草案对饲养人的责任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而且有明确的处罚。吴波称:“宠物伤人,一般情况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你养了不允许养的宠物,放纵了你的宠物,给他人造成了伤害,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中,广大市民对民法典草案明确饲养宠物损害责任,也纷纷表示支持。南京市民杨女士称:“这是法律应有的处罚,对小孩、对大人的安全最起码的保障,文明又安全。”南京市民谢先生称:“宠物伤了人肯定要赔偿,你伤人了,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伤害必须要赔偿,支持法律规定。”南京市民王女士称:“有了法律规定,小孩子出门就没有那么多顾忌了,法律有处罚了,本身养狗也会有顾虑,出门严谨一点,不会像之前那么散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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