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费上看,同样一辆车的车损险,每年的保费可比上年省7.2%。但实际出险之后却并非如此。
“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如保险车辆发生部分损失,在理赔时是要吃亏的,因为保险公司的条款里规定:‘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时,发生部分损失的话,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仍以上车为例:如果该车按实际价值投保,在保险期间内出险,造成前保险杠损伤需更换,更换保险杠所需费用为3000元,那么保险公司赔偿时是按照9.28万÷10万×3000元=2784元进行赔偿的,这样的话该车主需自己承担216元,如再扣除免赔部分,那么车主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更多。”该工作人员如是说。他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方式,这样才能更好地转移风险、减少损失。
车辆转让出险照样赔?
一些粗心的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往往因为没有过户车险,以致爱车出险时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关于二手车的赔偿一直都存在争议,很多人为此打上了官司。
针对二手车过户不及时导致的保险理赔纠纷的问题,新《保险法》让购买二手车的用户吃了“定心丸”。按照新规,二手车转让后,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虽然保险合同手续未变更,日后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此前二手车变更后,若保险合同未及时变更,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但记者也了解到,并非所有情况下,未过户的投保车辆都可以获得赔偿。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不通知保险公司,将私家车变成营运车辆,使得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将不承担出险后的赔偿责任。
车险理赔30天内搞定
理赔难一直是出现事故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最为尖锐的矛盾之一,不少投保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由于材料不齐全等因素,遭遇频繁奔走的烦恼,并导致理赔一拖再拖。
免责条款不明示则不免责
过去,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杀手锏”。而在保险行业中,为促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部分保险业务人员则故意宣传保险产品好的一面,将免责条款一笔带过,其结果则是使消费者受到了不同程度误导,出险后产生许多纠纷。
按照新《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未做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