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专业机构调查并向被保险人报告网络事件产生的合理以及必要费用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因恢复受损害数据至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前最可能情形,所产生的合理以及必要费用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等待期经过后)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于被保险人或指定服务提供商的计算机系统因网络安全事件所引起的营业中断而直接导致的毛利润损失和工作成本的增加
一对一解答
专员指导服务
理赔路径跟踪
赔付合理性评估
根据客户出险情况,由第三方服务商根据已有规则确定是否启动远程IT救助或现场工程师救助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应的救助预案,控制损失程度
根据第三方服务商、IT工程及其他外部专家出具的报告,确定保单责任并理算损失
我司根据第三方服务商及慕再沟通的最终意见,完成赔款支付及结案工作
此网络安全保险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险”,“我们”)提供。
以下原因导致任何直接以及间接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下仅列举主要责任免除事项;详细内容,请参阅保单条款内容)
1)被保险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除外)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2)保险事故或情况属于被保险人已知的情形,或根据合理情况判断,属于被保险人已知的情形;
4)恐怖活动或恐怖攻击;
5)罢工、暴动和骚乱;
6)战争,包括外国敌人的敌意行为,敌对行动或战争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入侵,起义,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以及政府当局采取行动阻止或抵制前述情形的行为;
7)有害物质,污染物或污染物的排放,扩散,渗漏或搬迁;
8)因为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法院或其他合法机构行为、要求或命令而扣押,没收,破坏或损坏被保险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情形;
9)使用非法或未经许可的软件;
10)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计划或规范中的错误,缺陷或遗漏,使其不适合用途;
11)被保险人的恶意,不诚实,故意或鲁莽行为;
12)有形资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间接损失,包括无法使用有形资产导致的损失;
13)基于任何法律规定或监管处罚,禁止或限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承保和/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利益;
14)罚款,惩罚性赔偿或任何性质的处罚;
15)投资或交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无法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证券或任何金融产品导致的损失;
16)身体、心理伤害、创伤、疾病或死亡等。
被保险人属于以下特定行业的不予承保
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
我们承保什么
第一方保险
事故响应费用
数据恢复费用
网络勒索费用
营业中断损失
我们不保什么
保险范围有哪些限制
保险有效的地区/区域
您需要做什么
何时支付保险费
保险责任期间为何
如何终止本保险
如何进行自我安全防护
一般IT安全建议
事故响应
数据恢复(例如,受特洛伊木马或者病毒攻击后的数据恢复)
网络勒索(例如,受勒索软件攻击)
营业中断(例如,受勒索软件,DDoS攻击,特洛伊木马或病毒,导致的营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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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响应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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