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管理,确保研学实践工作规范、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我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推荐旅行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01.资质要求
02.制度建设
03保险保障
办理了国家旅游局推荐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且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单次事故责任限额、全年累计责任限额均不低于1000万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0万元。
04专业队伍
05优惠政策
针对学生研学提供优惠的服务收费标准,对家庭特别困难学生有费用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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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范
(一)旅行社在安排研学交通运输方面必须做到:
1.结合申报的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制定详细的出行线路图,确保通行线路顺畅、安全;
2.选用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公司的旅游包车,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公司上一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2A及以上,并签订了《旅游团队汽车运输合同》;
3.从业驾驶员应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4.出行过程中,应保证每人都有座位,严禁超载;
5.涉及远途研学时要优先选择安全性能高、成本低的高速列车、旅游专列、航空等交通工具。
(二)旅行社在安排研学就餐方面应当做到:
1.应选择具有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有用餐(配餐)合作协议;
2.有大型团队接待经验;
3.从业人员均具有健康证;
4.企业和从业人员5年内无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三)旅行社在安排研学住宿方面应当做到:
1.选择具有工商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且住宿价格相对实惠的经营场所和营地(基地);
2.需要搭建户外帐篷时,营地(基地)帐篷区应建在高地以防止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应具有驱蚊、驱虫等措施,应有夜间值班巡逻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随时待命,确保营地(基地)学生安全。
(四)旅行社在安排研学目的地方面应当做到:
2.接待单位(基地)在近3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3.接待单位(基地)有专业的接待团队,有专业的讲解人员和专业的操作人员,针对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年龄段学生有不同的研学课程方案,采用不同的讲解词;
4.接待单位(基地)有安全保障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救援人员和专业医务人员。
征集办法
(一)申请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旅行社,可自愿向会昌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1)及自评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公章,一式2份,1份纸质稿,1份电子扫描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申报旅行社。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报表、自评表;
2.提交旅行社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法人身份证等;
3.提交旅行社研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预案、应急预案;
5.提交旅行社研发的研学实践活动方案,每家旅行社可以申报1-5个研学主题方案;提交申报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的出行线路图,合作旅游客运公司、餐饮企业、住宿单位等供应商的证照资质、协议等资料。
6.提交针对学生研学的优惠收费方案和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方案。
(二)认定
会昌县教体局将成立评审组对各申报旅行社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照自评表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确定会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推荐旅行社名单。
(三)公示
业务范围
一.经会昌县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自主选择,作为县内研学执行机构。
二.有承接会昌县中小学生县外研学实践活动的资格,经校家委会选定、学校报批、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考核管理
会昌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推荐旅行社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县教体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度考核,对服务质量不高,学校师生家长反应不良的,予以通报整改或取消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取消推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学校、师生、家长投诉较多,经查实没有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其他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提出否决建议的;(六)旅行社撤并解散,不再具备从业能力的;(七)旅行社主动申请退出的。